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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竟平:在2020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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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抢抓机遇补齐水利基础设施体系短板

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牢牢把握将水利工程建设作为当前扩大有效投资突出重点的重大机遇,补齐补强水利工程短板。

1.聚焦六个方向,加快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第一,聚焦脱贫攻坚补短板。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中之重,必须坚决完成水利脱贫攻坚硬任务。一是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把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作为水利扶贫头号工程,紧盯剩余未解决饮水安全问题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立台账,重点督战,确保2020年6月底前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全部解决。二是全面推进重点区域水利扶贫工作。加大"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水利扶贫力度,如期完成水利定点扶贫三年工作方案任务,抓好滇桂黔石漠化片区牵头联系、对口支援和支持革命老区水利帮扶工作,增强贫困地区内生动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按照中央接续推进减贫工作的要求,谋划2020年后解决农村相对贫困问题长效机制方面的水利保障思路和措施。三是全面落实"十三五"水利扶贫专项规划和水利扶贫行动三年实施方案。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农田灌排、水旱灾害防御、水土保持和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加大资金、项目、人才、技术等倾斜支持力度,持续改善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条件。四是全面推进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坚持"政策导向、经验导入、信息导出",拓宽移民增收渠道,加大后期扶持资金倾斜力度,做好三峡库区对口支援和南水北调对口协作,推动水库移民与全国人民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第二,聚焦防洪安全补短板。积极推进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建设,着力解决大江大河防洪、病险水库、中小河流和山洪灾害等方面的安全问题。一是继续推进大江大河大湖防洪治理,加快大江大河堤防达标建设和河道整治,推动控制性枢纽建设和蓄滞洪区建设与调整,完善流域防洪体系。二是继续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抓好水库除险加固遗留问题整改,尽早实施已完善前期工作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制定《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指导意见》,编制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攻坚行动方案,力争用2~3年时间全面解决存量问题,建立除险加固长效机制,彻底消除水库安全隐患。三是继续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制定《中小河流系统治理指导意见》,按照整体性规划、全流域推进、整河流治理、分阶段实施的思路,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工作。四是继续推进山洪灾害防御,系统分析典型山洪灾害特点,制定相关防御标准,提出应对措施;科学谋划"十四五"山洪灾害防治,加强山洪灾害防治建设,做好山洪灾害监测预警,推动山洪灾害防治体系从"有"到"好"的转变,全面提升预警系统防灾避灾效益。

第三,聚焦重大战略补短板。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五大国家战略,牢牢抓住基础设施建设机遇期,抓紧推进一批战略性重大水利工程。要及时开工前期工作已全部完成的项目;对已完成可研的项目,要尽快协调环评、用地等审批工作,力争南水北调东线二期、中线调蓄水库以及黄河古贤水利枢纽、引江补汉等重大工程顺利开工建设。加快实施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北延应急供水、引江济淮、滇中引水等工程建设,逐步完善全国水资源配置总体格局。加快重大水利工程验收工作进度,力争完成南水北调34个设计单元工程的验收任务。

第四,聚焦农村水利补短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突出的短板在"三农"。要着力抓好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的各项农村水利建设任务。一是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任务。坚持水源保护和水质处理并重,大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化建设,基本完成饮水型氟超标改水任务,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87%,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3%,圆满完成6000万农村人口供水保障水平目标任务。二是完成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任务。按期完成434处大型灌区、358处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目标任务。推进灌区泵站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力争150个以上灌区、泵站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取得明显效果。三是完成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任务。组织开展"十三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总结验收工作,会同财政部审核绩效等次,清算奖惩资金。

第五,聚焦水生态保护修复补短板。水生态保护修复需要做的事很多,要突出重点。一是抓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落实华北地下水超采治理行动方案,开展治理区现状地下水超采评价,加快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受水区地下水压采,补充水文监测站网,有序做好内蒙古西辽河流域"量水而行"工作。二是抓好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长江经济带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的指导意见,编制黄河流域水土流失治理专项规划,抓好长江、黄河中上游坡耕地治理,加大东北黑土区侵蚀沟和6度以上坡耕地治理力度,做好贫困地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总结推广以奖代补试点经验,完成年度5.4万平方公里新增水土流失治理任务。三是抓好农村水电绿色发展。长江经济带省份要全面落实小水电站生态流量,完成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改造,积极稳妥实施"退出类"电站退出工作,力争年底前完成清理整改任务。再创建一批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四是抓好水美乡村建设。做好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实施方案编制、申报立项等工作,开展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建设,各地要抓好组织实施和建设管理,确保试点成效。

第六,聚焦水利信息化补短板。水利信息化建设的顶层设计已基本完成,今年要重点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地见效。一是落实智慧水利建设任务。推进遥感监测、视频监控智能应用。总结智慧水利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优秀案例和解决方案,并在全国推广。二是落实大数据共治共享任务。启动国家水利大数据中心和水利部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建立信息资源协同共享与更新机制,完善水利数据目录服务体系,率先实行水库、水闸、堤防、农村供水工程四类基础数据动态更新。实施国家水文数据库建设。推广应用"全国水利一张图"、水利蓝信。扩大信息资源整合共享范围,完成主要业务系统整合,实现一张网、一张图、一套基础数据、一个门户。三是落实信息技术应用和推广任务。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人工智能、5G、BIM、电子签章、区块链等技术,推动信息技术与水利业务深度融合。实施《水利网信水平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提升水利行业网络安全整体防护水平。

2.狠抓四个环节,提高补短板的质量和水平

第一,抓好顶层设计。科学编制"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完成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利专项规划、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水安全保障规划,加快编制七大江河主要支流流域综合规划,抓紧完善粤港澳大湾区水安全保障专项规划、大清河流域综合规划。加快全国水资源配置总体布置格局研究,全面开展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努力将涉水空间纳入国土空间"一张图"。

第二,抓快前期工作。围绕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国家安全、粮食安全、脱贫攻坚、防灾减灾能力提升等要求,聚焦流域和区域发展全局,落实"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和"三先三后"原则,以"打基础、管长远、迟早要干、早干比晚干好"的项目为重点,综合考虑建设需要、基础条件等因素,深入做好南水北调西线规划方案比选论证,加快推进雄安供水工程、海河流域重要蓄滞洪区、黄河古贤水利枢纽、淮河入海水道二期等一批具有战略意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加强移民管理,协调解决移民征地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为加快工程建设提供充足的项目储备。

第三,抓实资金保障。紧紧抓住当前投资拉动的大好形势,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各级财政投入。目前,水利工程建设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金融信贷和社会资本仍然偏少,各地要切实用好水利融资政策,争取加大信贷资金投入规模,用好金融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保证大规模水利建设资金需求。继续做好投资计划执行调度会商,抓好中央水利投资计划执行,提高投资使用效率和效益。

第四,抓强工程质量。水利工程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永远不能放松。当前,大规模水利工程建设正在进行,工程质量更要抓得紧而又紧。要出台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改革完善建设监理制,启动《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修订,改进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方式,强化水利建设市场准入和行为监管,推进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

(二)持续发力全面强化水利行业监管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长短衔接防止反弹、点面结合实现联动,抓重点、强弱项、打基础、带全面、促长效,坚定不移推进水利行业强监管。

1.突出六大领域,推动行业强监管取得更大成效

第一,突出水资源监管。坚持"节水优先",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按照"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要求,抓好八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抓节水标准。加快制定修订节水标准定额,开展省级用水定额评估,对重点高耗水行业开展用水定额执行情况检查。二是抓节水评价。修订完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等制度规定,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和节水评价监督检查,完善节水评价工作机制。三是抓生态流量。抓好41个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目标落地实施,强化水量调度管理,提高生态流量保障水平。制定全国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工作方案,编制生态流量保障重要河湖名录,推进重点跨省江河和地方管理的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目标确定。四是抓江河分水。做好跨省江河水量分配工作,加快推进跨市县河流水量分配,做到应分尽分。划定地下水水位、水量双控指标,构建地下水超采治理监管体系。五是抓取用水管控。针对水资源管控指标不清、取用水管理不严、取用水数据不实等突出问题,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做好长江流域取水工程核查登记整治提升工作,实施用水统计调查制度。以钢铁、宾馆、高校等用水大户为重点,做好用水定额和计划监督管理,加强用水统计管理。强化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做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对新增用水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全面推行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六是抓水文支撑。加快调整水文站网布局,强化水资源监测体系建设,组织做好水生态水环境监测评价,加强江河水量分水水文水资源监测与分析,为合理分水、管住用水提供支撑。七是抓节水载体。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加大评估考核监管力度。全面推进节水型机关建设,县级以上水利机关要全面建成节水标杆单位,出台水利职工节约用水行为规范。推进节水型高校建设,调动社会资本和专业技术力量参与节水。八是抓节水宣传教育。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节水科普周等宣传活动,推进节水护水志愿行动,推动节水进教材、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引领社会形成珍惜水、节约水和爱护水的良好风尚。

要全面贯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精神,把以水而定、量水而行的要求落实到黄河流域水资源监管过程中。一是明确各地区可用水量。尽快确定黄河干流及重要支流生态水量,加快推进跨行政区河流水量分配,确定地下水水位、水量管控指标,明确黄河流域各地市可开采利用的地表水量、地下水量和非常规水利用量。二是确定务实管用的用水定额。黄河流域各省区要尽快修订完善地方用水定额,建立覆盖主要农作物、工业产品和生活服务业的务实管用的用水定额体系。三是健全水资源监测体系。以黄河干支流重要断面、重点取退水口、地下水水位作为主要监测对象,分析监测需求,优化监测站网和设施布局,提升动态监测能力,尽快实现流域内重要断面、规模以上地表取退水口和地下水取水全覆盖。四是严格取用水监督管理。在黄河流域尽快开展取水工程核查登记,摸清取水工程家底,推进整改提升,促进规范取用水行为。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存量用水,通过抽查、暗访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问题整改。对增量用水,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根据可用水量指标严格约束,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对当前水资源过度开发利用问题突出的河流和地区,要尽快摸清问题现状,提出问题清单,相关地区要制定治理目标和措施,加快推进治理。

第二,突出河湖监管。河湖管理是水利强监管的一张名片,必须通过立规矩、固基础、建机制、强督查、求创新,巩固深化河湖监管成果。一是发挥好河长湖长作用。加强河长湖长考核,促进各级河长湖长履职尽责,鼓励每位河长湖长多走"一公里"。推动各级河长办机构设置规范化。开展优秀河长湖长表彰、"寻找最美河湖卫士""逐梦幸福河湖"等活动。二是划定好管理范围。2020年基本完成河湖划界工作,明确河湖管控边界,利用"全国水利一张图"及河湖遥感本底数据库,加快推进划界成果上图,同步推进水利工程划界工作。三是编制好河湖规划。抓紧编制完成大江大河大湖岸线保护利用规划和河道采砂管理规划,以及《大运河河道水系治理管护规划》,强化规划约束,落实河湖空间管控要求。严格规范涉河建设项目许可,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加强许可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监管。四是巩固好治理成果。深入推进"清四乱"工作,将清理整治重点由大江大河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延伸。组织开展17条示范河湖建设,总结提炼成熟先进做法,指导全国河湖建设。对重要河湖涉及的8个省份开展进驻式专项督查。加强河道采砂综合整治,探索疏浚砂综合利用,推广机制砂应用,推动河道砂石资源科学有序开发,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开展河湖健康评价体系研究,推动水利风景区建设提质增效。

第三,突出水土保持监管。以提高水土保持率为目标,重点健全三方面体系,推进水土保持监管工作,坚决遏制人为水土流失。一是健全制度体系。修订《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健全水土保持方案承诺、区域评估等制度。制定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三色"评价管理办法、黄土高原淤地坝工程安全度汛监督检查办法。建立水土保持信用评价机制,实施联合惩戒。二是健全责任体系。开展水土保持履职情况逐级督查,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以黄河流域为重点,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各地要切实履行生产建设活动监管责任,严肃查处人为水土流失违法违规行为,对一批重大违法违规案件要挂牌督办。要落实水土保持工程监管责任、淤地坝安全运用管理主体责任、"三个责任人"责任,对发现问题严格追责。三是健全支撑保障体系。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9年度实施情况评估,推动省级政府对市县级政府的水土保持目标评估。继续开展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推进监测点优化布局。抓好人为水土流失卫星遥感常态化监管,组织开展覆盖全国范围的生产建设活动卫星遥感监管,各地要至少加密一次,确保人为水土流失违法违规行为都能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

第四,突出水旱灾害防御监管。以水工程防洪抗旱调度为核心,全力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确保大江大河、大型和重点中型水库防洪安全,努力保证中小河流和一般中小型水库安全度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最大程度降低水旱灾害损失。一是加强工程调度监管。抓紧修订完善《水工程防洪抗旱调度运用监督检查办法》《汛限水位监督管理规定》,加强线上线下全方位监管,确保水工程调度运用规范科学高效。继续推进水工程防灾联合调度系统建设,修订完善水工程防洪抗旱联合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开展防洪调度演练。二是抓好监测预报预警。开展水文测报汛前准备工作,完善测报方案等。监督检查水文站网运行及信息报送情况,做好有关问题整改,保障信息监测和信息报送达到规定要求。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运行正常。三是做好灾害防范应对。组织开展汛前检查,及时修复各类水毁工程,压实水旱灾害防御相关责任,作出防御工作部署,做好堤防、水库、闸坝、蓄滞洪区等工程运用准备。系统分析历史大洪水、特大干旱和山洪灾害特点,深入研究各流域特大洪水致灾风险,提出现状防御体系下的应对措施。汛期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汛情、旱情和工程运行、出险等情况,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第五,突出小型工程运行监管。水利工程的最大风险点集中在小型工程,特别是小型水库、农村饮水工程、灌区"最后一公里"工程,运行管理隐患多、问题比较普遍。必须坚持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着力防范化解这些风险。一是加强小型水库运行管理。全面落实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逐库明确责任人、落实重点环节工作,确保"三个责任人"有名有实。做好小型水库专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组织实施水库大坝水闸安全鉴定,开展水库降等报废,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二是加强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按照水费必须收、要按成本收、不足部分由地方补齐的原则,下大功夫做好算成本、定水价、收水费、财政补的工作。制定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问责实施细则,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发挥财政资金激励机制作用,督促地方各级财政加大维修养护经费投入力度,努力实现到2020年底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基本收费、用水户基本缴费的目标,集中供水工程收费处数占比95%以上,水费收缴率达到90%以上。三是加强灌区末端运行管理。针对近年来旱情暴露出的灌区突出问题,深入研究灌区"最后一公里"管理方面的难题,进一步划清事权,落实配套工程和运行维护主体、责任和经费,创新管理体制和机制,打通灌区毛细血管,发挥灌区应有效益。推进重点中型灌区供水成本测算,结合灌区改造进一步完善供水计量设施,并维护这些设施正常可用。

第六,突出三峡和南水北调工程监管。三峡、南水北调工程的效益发挥好不好,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必须将这两大工程打造成水利工程的样板、大国重器的品牌。一是加强三峡工程有关工作管理。深入开展运行安全检查和蓄退水安全巡查,完善三峡工程运行安全综合监测系统,提升工程综合管理能力。积极推进三峡工程整体竣工验收,组织修编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加快三峡水运新通道和葛洲坝航运扩能工程有关前期工作。科学实施三峡工程和长江上游水库群联合调度,深化库区生态环境监测和支流系统治理,开展生态调度试验,加强下游崩岸治理,发挥工程综合效益,助推长江经济带发展。进一步加强三峡后续工作项目实施管理,促进三峡移民安稳致富。二是加强南水北调工程管理。定位"高标准样板",进一步提升工程运行管理水平,完善相关制度规定,落实运行安全监管责任,严格实施水量调度,全力做好冰期、汛期等重要节点输水工作。健全工程运行安全监管工作体系,强化日常监督和过程监管,持续推进工程运行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稳妥做好工程检修工作,确保完成2019-2020年度东线一期向山东调水7.03亿立方米,中线一期调水70.84亿立方米的任务,保持供水水质稳定向好。

2.紧盯四个风险,保持行业强监管的高压态势

今年,水利部将紧紧围绕防范化解水利关键风险,紧盯大个头问题,统筹资源、集中力量、重拳出击,开展重点专项监督行动,查处整改违法违规行为,巩固拓展强监管成果。一是紧盯农村饮水和水利扶贫风险开展专项监督行动。以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为重点,聚焦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关注饮水型氟超标改水工作,抽查暗访农村供水工程水价制定和水费收缴情况,对氟超标改水任务较重省份和地区进行暗访抽查。开展水利扶贫综合监督检查,加大对水利定点扶贫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水利扶贫日常监督检查。二是紧盯工程质量和资金风险开展专项监督行动。对15个省级水利部门质量监督工作情况开展巡查,对40项重大水利工程组织开展80组次以上水利项目稽察,同时以内控建设监督检查为重点,进一步扩大水利资金使用情况检查覆盖面,现场检查单位数量在2019年的基础上增加50%。三是紧盯河湖管理风险开展专项监督行动。围绕"四乱"、采砂、河长湖长履职等情况进行暗访,重点查处虚假履职、虚假整改、久拖不改等问题,在"清四乱"方面全年检查河湖总数不少于6000条(个)。四是紧盯水利工程安全运行风险开展专项监督行动。开展不少于6500座小型水库、4000座水闸、1000处堤防工程险工险段运行安全重大问题检查,做好南水北调东中线运行督查和在建项目督查,统筹抓好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督查,对重点大中型水库防洪调度、山洪灾害防治开展专项督查暗访。针对这几个方面风险,地方各级水利部门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相应的监督行动。

3.打牢四个基础,推动强监管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第一,加快监管体系建设。紧紧围绕涉水制度不够用、不适用、不实用、不管用问题,积极推进水利制度建设。一是加快补齐水利立法欠账。实施水法规建设规划,配合做好《长江保护法》起草审议和《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审查工作,力争2020年上半年出台《地下水管理条例》,形成《珠江水量调度条例》《节约用水条例》等立法项目送审稿并报国务院。推进《河道管理条例(修订)》《农村供水条例》重点问题研究和草案审查工作,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规章制定修订工作。开展水法修订和黄河法立法前期工作。二是继续推进行业监管体制机制建设。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省级水利部门强监管工作的指导性意见,进一步明确监管权责清单、工作流程和评价依据。各级水利部门都要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建立、优化监督机构设置和内部配置,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快水利监督综合信息平台建设,配齐现代化监管装备,为强监管提供可靠保障。强化年度监督工作统筹,优化资源配置,加强沟通协调,引入社会监督,做好12314监督举报问题办理,提升监管效能。

第二,强化水行政执法。强化水法规执行及监督,维护水法规权威性、严肃性。一是加强水行政综合执法。梳理水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做强做实流域和地方执法队伍,推动水行政执法领域地域全面覆盖。健全完善流域与区域、区域与区域、水利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推进水行政执法与水利行业强监管有效衔接,完善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出台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制定水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持续推进水政监察队伍执法能力建设。在长江、黄河两大流域开展水行政执法情况专项调研监督,解决执法"宽松软"的问题。三是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把查案办案结案作为重点,持续推进河湖执法三年行动,案件查处率超过90%;完成水事违法陈年积案"清零"行动目标任务。落实水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任务。

第三,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6项涉企行政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整治各类变相审批。强化水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水利行业"互联网+监管"水平。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开展改革示范县创建,健全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解决管护责任不实、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加强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监管,保障工程良性运行。加快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20年底前,北京、上海、浙江等要率先完成改革任务。推进水资源税改革,实行差别化税率,完善税收征管模式,探索税收优惠政策,妥善处理好水资源费改税过程中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经费问题。完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形成机制,积极培育水市场,完善水权交易规则。开展调水机制改革,深化跨流域跨区域调水工程论证,说清楚哪些水可以调出、能调多少,说清楚哪些区域需要调水、为什么调水。

第四,提升行业支撑能力。实施水利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发布不少于30项水利技术标准,修订发布《水利技术标准体系表》。深入开展水利重大问题研究,启动实施长江水科学研究联合基金,加强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新建一批水利重点实验室和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围绕节水和水生态修复等重点领域,推广运用一批成熟适用水利技术成果。加快国家基本水文站提档升级,填补大江大河主要支流、重点中小河流和中小水库水文监测设施空白,加大水文现代化技术装备应用力度。制定加快水利人才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完善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等机制,建设水利高层次人才库,组建部级人才创新团队,建设人才培养基地,加快推进水利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发挥中国-欧盟水政策对话机制、中欧水资源交流平台、澜湄水资源合作工作机制作用,深化水利国际合作,服务"一带一路"建设。进一步加强水利政务督办、档案、信访、后勤服务等工作,推动综合政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保障各级水利机关有序高效运转。

(三)坚定不移推动水利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全党重整行装再出发,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开创了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全国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中央和地方各级机关本质上都是政治机关,有着鲜明的政治属性。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持续推进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发挥好水利部党组负总责、扶贫领导小组协调抓、整改调度会督促推进的联动机制作用,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具体行动上、贯穿于日常工作中、体现在实际成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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