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第2/4页)
二是要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是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夯实执政之基的有效途径。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是国家战略所需、是上级部署要求、是人民群众期盼,要站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政治高度,以"零容忍"的态度深挖教育系统腐败和不正之风,以坚定的决心、过硬的手腕查处一批教育系统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问责失职失责行为,完善健全制度机制,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让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在为群众办实事中厚植民生底色。
三是要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是推进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教育事业的兴旺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更是寄托着每一个家庭的期望和寄托。当前全市教育事业正处于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打赢校园疫情防控攻坚战的关键时期,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还存在不少困难和差距,加快推进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任务艰巨而繁重。开展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就是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全过程,使广大党员干部经受一次思想上严格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坚持问题导向,抓实整治重点
开展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一定要坚持问题导向,牢牢抓住工作重点,紧紧聚焦基础教育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师德失范整治、乱收费整治、校服定制整治、营养餐整治等七方面专项整治重点,逐条逐项进行分析研判,从细、从小、从严、从快,落实整治任务。
一是要加大基础教育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力度。要紧紧聚焦着力净化校外培训市场,规范基础教育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坚决治理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的行为,维护学生和家长权益,促进中小学生、学前儿童健康成长的目标任务。按照省教育厅下发的通知要求,从八月份到十月底在全省集中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整治,重点整治培训机构证照不全、培训机构涉及的虚假宣传、培训机构涉及的价格欺诈、培训机构超纲教学、加重学生负担和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勾结,私下举行选拔招生,搞利益输送、教育工作者或在校教师入股培训机构参与分成,或以学生家长的名义组织学生补课收取费用、在职教师以课堂不讲或提前推进教学进度为手段,私下办培训班或介绍学生到相关培训机构上课,以办兴趣班、爱好班为名进行非法培训或敛财、幼儿培训机构违规开设教授小学课程的幼小衔接班等10个方面的问题整治。八月是各培训机构对照标准自查自纠,九月月集中整治,十月规范提升,十一月上旬总结。要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对基础教育培训机构的引导,将培训重心放在学生兴趣培养拓展上,积极为学生提供特色化、差异化教育培训,努力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要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强化培训内容监管,规范培训服务行为,尤其是在从业人员资质、资金监管、合同使用、课程质量等方面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决不能让良心的行业变成逐利的产业,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校外培训负担。
二是集中整治各类师德失范行为。要紧紧聚焦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文件规范,从严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师德问题,建立完善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师德建设工作的系统性、持久性、针对性、实效性的目标任务。重点整治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言行;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等6个方面重点任务。充分发挥教师在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的主体作用,遵循教育规律、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和师德师风建设规律。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坚持分类施策与专项治理相结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与"谁主管、谁负责"相结合。对教师的失德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健全师德失范行为查处制度规范,建立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举报平台,公布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工作联系电话。梳理各类师德违规问题线索严肃进行查处,特别是对中小学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体罚伤害学生等易发师德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建立师德失范曝光平台,建立健全师德违规通报制度,对师德失范行为查处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三是全面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要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问题进行治理,完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机制。重点整治在学校以各种名义无依据收费;学校利用食宿费等项目高收费获取巨额利润;学校或教师与商人勾结,通过向学生推销或代购图书报刊、教辅资料、器械、社会保险和其他商品营利或收取回扣;中小学校以信息化教学或分班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或教育APP;中小学校借课后服务之机组织集体教学或补课、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缴纳课后服务费、学校将国家和本地区课程改革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学校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学校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中小学校、幼儿园收取或变相收取借读费、择校费、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费;中小学校强制或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等9个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加大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力度,严禁学校以各种名义无依据收费,严格规范家委会行为,严禁以家委会名义摊派收取以上费用等。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和2021年XX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努力让每一个孩子都能接受优质公平教育"的要求,确保教育收费检查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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