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县长在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第2/2页)
(二)持续增强防范意识
一是加强宣传。各乡镇要以《森林防火条例》实施一周年为契机,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开展以"严防森林火灾、共筑美丽乡村"为主题的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深入重点林区或墟镇进行森林法规宣传咨询,重点向广大群众宣传森林防火的意义及野外用火的规定。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条例》宣讲会,进村入户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发放宣传单及森林火灾警示案例,形成浓厚的全民森林防火氛围。县林业局、县教育局要联合起来,加大在学校的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利用学生做好全县各家庭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县广电台要及时曝光各类违法行为,深入森林防火基层一线,重点宣传报道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群防群治、火源管理、综合防控能力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所取得的成效,有力推进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取得新成绩。二是加强排查。各乡镇要实行护林员网格化管理、明确管护范围,强化管护职责,将各村高火险区域和山头坟地登记造册并将责任落实到村组干部,对一切可能引发林火的隐患做好排查整改。三是加强巡护。护林人员要加强巡查,按照分管片区进行巡护,确保见烟就查,违章重罚,切实消除火灾隐患;要有针对性地设置防火执勤点,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条例》查清进山人员携带的火种(包括火机、蜡烛等),严禁携带火种上山。对重点地段、重点部位、重点时段要加派人手死看死守。
三是持续完善制度措施。一是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各乡镇、各部门之间要做到紧密协作,互帮互助,做到群策群力、群防群治。二是要建立严格的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度,建议参照县出台的《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实施方案》,将责任细化落实到个人。三是强化督查制度,林业主管部门及乡镇政府要对辖区内的护林员进行抽查、暗访,对有不履行护林防火职责的现象进行批评及处罚。
四是持续提高扑火水平。县林业局要加强森林防火技能培训和演练,切实提高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处置能力;完善扑火设施设备,保障扑火的顺利进行和扑火队员的人身安全。
五是持续加强打击力度。县公安局、县森林公安分局要加大打击力度,形成打击一切野外用火的高压态势。对发生森林火灾的实行100%立案查处,对造成重大影响和林木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加大对森林违法犯罪的案例宣传,增强全民法制观念。
六是持续加强责任追究。一是各挂点县领导要及时到所挂点乡镇指导、督促森林防火工作。二是各乡镇要把森林防火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督促检查护林员巡山护林是否到位,林业站职责是否到位、包片村干部工作是否到位、防火措施是否到位,做到周密部署。三是县纪委(监委)要组织人员到各乡镇进行暗访,对工作不重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乡镇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四是对因失职、渎职引发森林火灾,发生火情隐瞒不报、贻误扑火战机,防火责任不落实、组织扑火不得力,造成重大以上森林火灾的,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组织专门的工作组开展调查,按照《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森林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同志们,森林防火,责任重大。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警钟长鸣,求真务实,常抓不懈。真正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落实,扎扎实实地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打赢今年森林防火这场"生态保卫战"。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