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十三届二次、三次全会和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部署,认真总结过去一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安排部署2023年重点工作。下面,我讲三个方面意见。
一、关于2022年重点工作进展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和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一年。过去一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始终保持昂扬奋进的精神状态,埋头苦干、担当作为,以强烈的历史主动精神,不断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再上新台阶。
(一)坚决以"五个第一"站位标准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起点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展现全局性新高度。始终把讲政治摆在首要位置,第一站位、第一目标、第一时间、第一行动、第一标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效果上。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书记专题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重要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省委书记许勤48次作出批示,多次就水环境治理、森林生态保护等工作开展调研,省委副书记、省长梁惠玲对抓好黑土地保护、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作出安排部署,副省长王刚履任伊始三次听取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四个体系"统筹推动落实,省市县三级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同向发力,各级党委政府坚决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形成层层有部署、层层抓落实、层层见实效的工作格局。
(二)坚决以"四个价值"担当作为狠抓环境污染治理,挑重担破难题,生态环境质量实现历史性新改善。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在不断提升青山绿水"颜值"中,体现个人价值、处室价值、战线价值、厅局价值。2022年,全省优良天数比率95.9%,创有监测记录以来历史最优。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同比上升14.1个百分点,增幅居全国第三,松花江干流国控断面水质历史上首次全部达到Ⅲ类。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我省在全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等级。
狠抓重污染天气治理。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四治法",严格管控秸秆露天焚烧,党的二十大期间全省优良天数比率达100%;深入推进全省散煤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287台,重点地区完成散煤削减替代106.1万吨。大兴安岭地区、黑河市、鹤岗市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9.5%,七台河市改善幅度居全省第一。
狠抓水环境质量改善。落实"5657治水法",开展水质提升"百日攻坚战",实施"三图五字法"工作路径,整治入河排污口12016个,定期组织"回头看"核查,发布典型案例曝光警示;推动9个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推进劣Ⅴ类水体"一河一策"综合治理,安肇新河、肇兰新河退出劣Ⅴ类,少陵河稳定消劣,蜚克图河、鹤立河水质改善为Ⅳ类。牡丹江市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连续两年排名全省第一。
狠抓土壤污染防治。坚持"1234保净土",排查涉镉等重金属企业81家、涉重金属矿区60家,完成214个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双源"清单3969家,在全国率先完成傍河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补给区试点划分;新增完成337个行政村环境整治、16条国控清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和367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6.3%。绥化市成功入选全国首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城市。
狠抓自然生态保护监管。持续开展"绿盾"专项行动,整改完成"四类重点"问题点位367个,整改完成率98.7%;牵头组建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制发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意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双鸭山市饶河县、伊春市丰林县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佳木斯市汤原县获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狠抓环境风险防范。落实"三零四盯五专责"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机制,检查复查企业4904家次,排查治理隐患843项。圆满完成东北边境辐射应急拉练任务,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三年行动顺利收官。对113家尾矿库企业污染隐患排查实现全覆盖,哈尔滨市、大庆市、伊春市"无废城市"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齐齐哈尔市率先建设小微企业危废收集平台。
(三)坚决以"六见"责任体系推动督察整改,亮新招出实招,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取得标志性新成果。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民生工程,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见人、见事、见招、见责、见时、见效。
织密整改体系。将督察反馈意见分解为55项整改任务,坚持"三位一体"科学编制省级整改方案及具体贯彻落实方案,形成全省"1+N""一盘棋"整改体系。
完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省级党政领导联系推动重点任务、督察整改任务督导、验收销号等制度机制,强化整改常态化闭环管控。督察整改情况纳入市(地)和省直机关目标考核,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的重要依据,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355人。
强化督办督导。深入开展整改"回头看"、专项督查、专项督导等梯次攻坚行动,对典型案例和难点问题实施驻点盯办、"嵌入式"监督,哈尔滨市"垃圾围城"、伊春市新青国家湿地公园违规建设等问题整改成效显著。2022年需完成整改的16项任务已全部完成,剩余39项均按序时推进;转办的2330件信访案件已办结2163件,阶段性办结167件。
(四)坚决以"四员"服务意识优化营商环境,管源头控布局,减污降碳助力发展实现创新性新实践。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当好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服务员、执法员、辅导员、指导员。
突出前端源头引领。积极应用"三线一单"成果服务项目落地,提供分析报告501份。探索符合省情的绿色低碳发展路径,编制我省"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开展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试点工作。完成2021年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碳核查工作,累计53家重点排放单位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成交额7.9亿元。鸡西市积极探索低碳城市创建,黑河市率先开展跨市(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