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统计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在全市统计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2023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正式颁布实施40周年,作为国家唯一的统计法律,《统计法》是统计调查工作最坚强、最根本的保障。《统计法》开启了统计法治建设新征程,自颁布以来,统计调查工作不断规范,统计调查行为和秩序不断调整,数据质量和政府公信力不断提升。作为国家统计局的直属派出机构,国家统计局地方调查队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履行统计法定职责、严守统计法律底线,坚决防治统计造假,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下面,我强调几点意见。
第一,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全面依法治国体系下的必然要求
党的XX大报告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的具体举措,是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必由之路,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坚实保障。
依法统计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近年来,中央陆续下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持续构筑"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清朗法治局面。国家统计局地方调查队持续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坚持依法依规调查,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政令、统计标准和统计制度,认真落实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和统计业务流程规范,优化提升统计调查业务规范化水平,加强全流程数据质量控制,不断夯实依法统计根基。
依法治统要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统计执法检查作为统计监督的主要手段,是依法治统的"利剑"和"杀手锏"。近年来,国家统计局地方调查队持续加大对承担国家调查任务的区统计局的执法检查力度,将"双随机"执法与专项执法并行推进,不断探索民生调查领域执法监督新模式。持续强化与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的贯通协同,在重要情况互通、问题线索移交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健全移送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机制,畅通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处分处理渠道,加大对统计造假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
第二,坚决防治统计造假,持续构建良好统计生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统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坚定不移防治统计造假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防治统计造假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现实需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问题"。从现实情况来看,统计造假绝不是单纯的业务问题,本质是政治问题,只有政绩观摆正了,统计造假问题才能迎刃而解。国家统计局地方调查队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践行正确政绩观,树牢与党性立场相一致的政绩观,与党的根本宗旨相吻合的政绩观,与新发展理念相符合的政绩观,将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作为最重要的政绩,将搞准搞实数据作为第一位的职责,始终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作风、有力的举措,为推动防治造假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贡献力量。
防治统计造假是净化统计生态,推动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统计是诚实诚信的职业。统计造假不仅践踏《统计法》,更是严重透支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坚决防治统计造假既是推进统计事业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也是持续净化统计生态、促进统计事业长远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国家统计局地方调查队肩负为国统计、为民调查的职责使命,始终坚持把维护统计数据质量作为统计法治工作的立足点,把数据质量摆在统计法治护航目标责任的突出位置,树牢底线思维,与统计造假行为作斗争,为维护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第三,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国家统计局地方调查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持续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不断强化统计监督职能作用。2022年底,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国家调查工作,更好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提供了坚实后盾。
一是要坚定不移防治统计造假。研究制定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修订完善统计调查业务工作规程,有效提升防治统计造假的主动性和针对性。扎实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多次与市纪委监委围绕深化监督贯通协调机制、防治统计造假等方面座谈交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调查专业全覆盖发放《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
二是要一以贯之夯实统计法治基础。积极拓展执法领域和专业范围,提升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坚持以提升数据质量为核心,进一步加强专业化统计执法能力建设,将保护合法、服务守法与查处违法相结合,不断提高统计执法检查实效。在执法过程中坚持"嵌入式""沉浸式"的精准普法模式,实现执法关口前移,充分利用《统计法》颁布4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提高统计人员、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知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三是要久久为功护航高质量发展。不断优化完善统计监测评价体系,充分发挥国家调查队系统机动灵活、快速高效的优势,认真做好粮食、畜禽、收入、就业、价格等重要民生指标数据的生产、发布和解读,更加注重统计调查数据融入地方、服务地方的现实性,更加注重统计监测的客观性、预警性、时效性,与市发改、人社、住建、农业农村、统计、大数据等部门建立联合调研和常态化沟通机制,及时为党委政府了解民生情况提供鲜活统计实情。
我就讲这么多,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