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省长:在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暨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在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暨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甘肃省省长 任振鹤
(2023年7月27日)
在推进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中,我们采取"领导小组会+工作推进会+实地观摩交流"的机制,收到了良好成效。今天的会议,主要是总结3月28日第四次会议以来的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任务,特别是突出问题导向,对近期财政部甘肃监管局实地抽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交办,针对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进一步聚焦着力点、压实责任链,科学有序推进搬迁工作,确保这件民生实事、民生大事真正办到群众心坎上,交出一份上不负中央关心、下不负人民期盼的合格答卷。
昨天下午,大家进行了现场观摩,实地感受了平凉市工作中的做法及成效,刚才平凉市、灵台县、永昌县介绍了各自的典型经验,做法各有侧重、各有特色、各有亮点,讲得都很好,可以看出他们在工作中动了不少脑筋、想了很多招数。省自然资源厅通报了面上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体现了鲜明的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通过这次现场观摩交流,相信大家又一次受到了触动启发,但更为关键的是要善于以"他山之石"攻"自身之玉",在互学互鉴中不断把工作做得更精细、更扎实。东乡县、甘州区要照镜子、正衣冠,找原因、加力度,尽快把进度赶上来,把质量提上去。
下面,综合大家的发言,我讲3个方面的意见。
一、搬迁工作可圈可点、有喜有忧,必须保持"行百里者半九十"的清醒警醒
全省生态及地灾搬迁工作启动以来,各地各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去年超额完成任务,实现良好开局。从搬出安全看,去年全省4万户14.8万人完成搬迁,其中受地质灾害威胁1.7万户6.8万人,这些群众圆了"安居梦",跳出了"年年建、年年毁、年年担惊受怕"的恶性循环。从搬出绿色看,省里统筹推进生态敏感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的搬迁,去年这两类地区的搬迁群众占到年度任务的16.43%,今年目前已经确定两类地区搬迁对象7479户,最大限度为环境减负、为生态松绑。从搬出幸福看,去年全省共建成集中安置点141个,(临夏29个、张掖19个、武威17个、平凉12个、定西12个、金昌11个、甘南11个、庆阳10个、陇南8个、天水7个、白银3个、兰州新区2个),配套建设农村公路282公里、集中供水工程93处、农村中小学27所、幼儿园33所、村卫生室36个、养老服务中心36个,搬迁群众实现"出门有路、抬脚上车、就近就学、便利就医"。今年与去年相比,推进力度持续加大,机制办法不断完善,工作氛围日益浓厚,但也要时时保持清醒警醒,看到工作中的短板弱项。
一是思想共识不断形成,但上热下冷的问题依然存在。生态及地灾搬迁工作启动以来,省里始终将其作为巩固脱贫成果、保护生态环境、推进乡村振兴、保障群众安全的一项系统性、综合性工程来抓,高度重视、高位推进。具体到市州、县区,特别是县区一级,仍然存在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搬迁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有的地方存在走过场、虚与应付的现象;有的地方既没有开过领导小组会议,也没有传达过省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历次调度会各县区主要负责同志都参加了,如果再出现这种不负责、不担当的情况,要严肃追责问责;部分县区没有建立专班或者建立了但形同虚设,自然资源部门单打独斗的情况普遍存在,个别县区搬迁办只有1-2人从事这项工作,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就像脱贫攻坚一样,不是一个部门几个人的事,各部门都有任务,每个人都要负责。有的县区认为去年搬迁工作做得不错,取得了不小的成效,产生了"松口气""歇一歇"的思想,导致今年的工作抓得不实、落得不细,使搬迁效果大打折扣。还有的地方工作方式简单,将任务指标平均分配,不考虑重点区域、重点乡镇,特别是近期,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7月7日前报送2022年问题整改结果,目前为止只有张掖、定西、天水、庆阳、甘南按要求上报了核查情况和整改报告,其他市州要么没报送,要么不按时报,要么报来的相关数据不符合要求。这背后的原因,从根子上讲还是认识不到位,在大局观念特别是群众立场上还有差距。
二是搬迁工作有序推进,但进度不一的问题亟需解决。今年搬迁工作谋划得比较早,群众积极性也比较高,在省直部门的指导督促和市州、县区的共同努力下,目前已搬迁入住8023户,占年度计划的21.11%。平凉市坚持"一盘棋"统筹谋划、"一体化"推进落实、"一揽子"保障配套,探索了"2345"的工作模式。灵台县坚持县乡村联动,科学确定搬迁范围,精准识别搬迁对象,千方百计做到应搬尽搬。但从全省来看,各地进度不一的问题还是比较突出,尤其表现在认定审核有差距。前几次领导小组会议通报都涉及到部分地区频繁调整搬迁对象的问题,个别地区在去年年底数据库闭库后还在申请调整搬迁对象,导致县市认定工作未完成,省级复核无法顺利开展,这里面虽然有群众意愿反复等原因,但根本原因还是前期摸底不扎实、基础工作不到位。截至7月23日,2023年度搬迁任务县级认定32129户、认定率84.55%,市级审核25069户、审核率65.97%。临夏市、东乡县、积石山县、会宁县、平川区、甘州区、山丹县、临泽县、徽县、皋兰县、景泰县、民乐县县级认定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这是造成全省整体进度滞后的原因。有的县区数据填报不及时、不完整、不规范,有的市州行业部门履职尽责不到位,有的专责组成员单位指导不够有力,影响到后续认定复核工作。省级地震、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草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指导各地及时做好认定工作,绝不能影响进度。比如,今年初,省水利厅就已经修订了河湖管理范围及暴雨山洪灾害受灾区指导意见,而陇南文县去年73户搬迁对象最终复核工作直到今年7月才完成。陇南是全省暴雨山洪灾害的多发区,陇南市水务部门的工作不到位,实属不该,工作如此疲沓,绝对是不行的。
三是机制模式更为健全,但账实不符的现象尚未根除。去年以来,各级各方面立足实际、创新方式,逐步探索出一些具有特色、务实管用的机制模式,有效支撑搬迁范围划定、搬迁对象识别、安置住房建设等工作,确保问题及早发现、及早核实、及早处置。特别是在工作推进机制上,除周报告、旬汇总、月通报,每季度召开一次现场会之外,今年初开始,省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小队伍、大范围、高频次、深挖掘"的方式开展实地督导,通过现场反馈或发督办函的形式督促各地整改落实、跟踪问效。同时还建成全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管理信息系统,努力打造搬迁"一张图",促进搬迁工作科学、有序、规范实施。但从财政部甘肃监管局实地抽查的情况看,部分县区存在提供的搬迁资料不真实、搬迁与入住实际情况不符、将2022年之前拆旧的群众纳入搬迁范围、旧宅拆除进展缓慢等问题。近期,省里的核查组在开展2022年搬迁反馈问题复核时,发现各县区均不同程度存在资料提供不完整、不及时的问题,造成复核工作"窝工",红古区、宕昌县情况较为突出,东乡县、民乐县也存在类似问题,这些问题暴露出相关县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搬迁工作管理不规范,以及相关市州审核把关不严、协调管理作用发挥不够。对这些问题,希望大家有"自知之明",尽快纠正问题、补上短板。
四是工作链条持续完善,但相互脱节的状况需要重视。各地围绕"搬得出、稳得住、有就业、生活好、能融入"这一总体要求,统筹谋划解决产业配套、公共服务等问题,在"后半篇文章"上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定西市围绕强化后续扶持,市直14个部门制定工作责任清单和支持政策,精准落实搬迁对象每户有1人稳定就业。民勤县统筹考虑搬迁农户生产和生活,部门联动精准施策、群众齐心参与共建、政策衔接同向发力,环境评估和审核认定同频共振,住房建设和产业提升一体推进。上次我到民勤调研,看到他们把群众组织了起来,通过生态及地灾搬迁最大限度改善了群众居住条件,只有这样,才能把生态护好、把人留住,真正做到"人进沙退",这也是我们践行总书记"民勤不能成为第二个罗布泊"殷殷嘱托的具体实践。但是,各地工作中问题也不少。从大的方面说,有的地方还缺乏"走一步看两步"的长远眼光,"为搬而搬""为完成任务而搬",把搬迁工作与和美乡村建设、以县城为载体的城镇化统筹得还不够。从小的方面说,有的地方工作重点聚焦在搬迁入住这个前期环节上,在搬迁政策与其他支持政策融合上做得不够,尤其是对群众搬迁之后的产业发展、就业收入、社会治理等后续环节考虑不足、谋划不深,实现"搬得出"与"稳得住"有效衔接还需加大力度。
上面讲到的问题,虽然是在部分地区、个别县区中发现的,但也说明,我们生态及地灾搬迁工作,如果领导不重视、协调工作抓得不紧、项目问题思考不深、各个环节抓得不严,随时都会出问题,这些问题也会逐步积累、由小变大,成为实质性"硬伤"。其他地区尤其是各县区有没有类似的问题,需要认真对照、仔细查找、深入反思。希望大家把工作成绩当作一把尺子,好好量一量推进工作的"长与短",做到取长补短、他山攻错;把短板问题当作一面镜子,好好照一照推进落实的"虚与实",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把群众满意当作一座天平,好好称一称落实责任的"轻与重",做到无愧于党、无愧于民。
二、搬迁效应逐步凸显、持续放大,必须厚植"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定力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生态及地灾搬迁以"乘数效应"激活诸多因素,促进各类要素集聚,扩大常住人口规模,提升人口聚集程度,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扩大市场消费,推动农民生产生活方式转变和城乡结构优化,综合效应正在加速释放。各级各方面要一以贯之、乘势而上,特别是针对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短板,要更加科学、更加精准、更加严格地推进工作。
一要严把目标要求,一张蓝图绘到底。大家都知道浙江的"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千万工程"是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重大决策,今年正是20周年。20年来,浙江省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持续深化"千万工程",给我们以深刻的启示和感染。我们应该也要有这样的定力,要学习领悟蕴含其中的科学方法,在实际工作中有效转化运用。一是久久为功、接续推进。各地要按照搬迁总体方案,不折腾、不反复,一年接着一年干,一锤接着一锤敲。对完成"三级认定"的搬迁对象,年底前搬迁入住的,经市州政府申请、省级实地复核,可不受搬迁年度、搬迁指标限制,同步在省级搬迁计划中予以优先支持。二是规划引领、统筹推进。要坚持系统思维、长远视角,把生态及地灾搬迁与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和美乡村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特别是省里刚刚开过和美乡村建设现场推进会,其目标指向与生态及地灾搬迁工作高度契合,一定要把眼光放得再长远一些,把思维打得再开阔一些,把二者衔接得再紧密一些,做到有机融合、协同考虑、一体推进,在集中安置上多下功夫。三是着眼当下、加力推进。今年的目标是搬迁4万户、15.23万人,现在已经是7月底了,搬迁对象认定县级仅完成32129户,还有5871户尚未确定,市级仅完成25069户,省级复核仅完成了19789户,进度滞后于去年同期。各地要按照9月底前完成全年任务60%的调度目标,保进度、保质量、保安全,必须按期完成任务,对完不成任务的,要按照规定严肃问责,这一点希望大家谨记于心。
二要严把认定要求,一套标准严到底。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审核认定搬迁对象,是整个搬迁工作最基础、最核心的工作,如果这个环节的工作做不扎实,将会对后续工作造成很大影响。在这方面,关键要把握好三点:一是底盘底数总体不变。省里给国家上报的搬迁总数是12.98万户,国家也是按这个口径下拨资金,将来也会按这个口径结账。所以大的原则是,要在12.98万户的总盘子里进行计划安排和精准认定,适当作一些有加有减的微调。在每年微调时,要注重把握好标准条件,主要针对当年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新划定水源地的、地震洪涝等灾害造成危房的,还有像嘉峪关市、酒泉市原来没有上报搬迁计划、现在积极争取指标且符合条件的,都可以动态考虑、统筹纳入。二是搬迁对象精准聚焦。就是按照6类范围(地质灾害威胁区、河湖管理范围及暴雨山洪灾害受灾区、地震灾害危险区、生态敏感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确定搬迁对象,严格审核标准,逐县区、逐乡镇、逐村组精准确定,绝不允许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省认定专责组成员单位要提前下发"界定范围",8月底前完成搬迁范围划定工作,形成到县区、到乡镇、到村组的矢量数据,切实解决搬迁范围不够精准和对象认定慢的问题。各市州要总体统筹一期搬迁、规划动态调整、搬迁对象一次上报、重点区域优先挂号,提前谋划预留建设用地指标用于生态及地灾搬迁项目,确保地质灾害威胁区、河湖管理范围及暴雨山洪受灾区受威胁程度严重的搬迁对象应纳尽纳、应搬尽搬。三是数据信息上下一致。省市县各级行业部门一定要像当年抓脱贫攻坚一样,实行精准识别,上下一体"信息对称",按照"谁上报、谁负责""谁搬迁、谁举证"的原则,做足前期功课、做细后期文章,力争"一次精准上报、一次审核通过",确保经得起实践检验、历史检验。
三要严把政策要求,一把尺子量到底。生态及地灾搬迁工作中,群众最关心的就是政策的公平性、稳定性、连续性。要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到政策公开、标准公开,严格按政策执行,让老百姓放心搬迁、搬迁舒心。一是安置政策要一以贯之。安置是搬迁的"最后一公里",安置到哪里、怎么安置,直接关系到搬迁的质量和成色。个别地方还是存在零星安置、分散安置的情况,这种情况也不是绝对不允许存在,可以作为"搬出安全"的一种应急之举,总的方向还是要尽量集中安置。我们花了这么大的代价,如果只从"村头搬到村尾""山上搬到山下",既没有生活条件之便利,也没有就业增收之门路,这样就违背了搬迁的初衷。这里特别强调的是,在集中安置时对进城入镇的搬迁户,可以选择存量房安置,由当地政府主导,采取团购等方式,吸引群众进城,这样既减轻了老百姓的负担,也拉动了存量房销售,还提高了城镇化水平,一举多得、多方共赢,这也符合中央提出的"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要求。对于利用存量房安置的,在群众搬迁入住拿到钥匙时,要让群众签字确认,得到群众认可,并作为落实资金的依据。二是土地政策要多干多补。要用足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坚持当年搬迁、第二年拆旧复垦复绿,谁拆得多复垦得多给谁的支持就多,哪些地方腾挪的指标多就给哪些地方资金多,为后续的基础设施建设筹措更多资金,也为今后乡村建设预留更多空间。总的原则就是大干大支持、少干少支持、不干不支持,省自然资源厅要尽快拿出方案,从土地增减挂钩资金中拿出一部分,对搬迁进度快、工作效率高、群众反响好的市县、乡镇每年进行一次奖励。还有,关于拆迁复垦的问题,这里我提一条硬要求,从搬迁户迁入新房之日算起,9个月之内必须完成拆旧复垦复绿,不能以任何理由拖延迟滞。各县区要细化拆旧复垦复绿办法,给群众讲清楚"搬新拆旧"的政策要求,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到位。三是资金政策要精准规范。这方面,财政部甘肃监管局给了我们很大的专业性指导,省里的奖补资金是"10+5",具体到各地还有其他的整合资金,也就是大家说的"+N",涉农资金可以整合使用,但产业资金不能整合用于搬迁工作,只能用于产业发展。四是配套政策要方便群众。搬迁的目的,就是要让农民群众远离不安全,住得方便舒适,像城里人一样享受现代文明,这就要求我们在规划建设集中安置点时,统筹配套路、水、电、气、网等硬件设施,以及相应的上学、就医、养老、托育、日间照料、幸福食堂等公共服务,切实做到不干则已、干就干好、一步到位,建成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同时,要把搬迁群众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方面该享受的各项政策,按迁入区的标准兑现落实到位,对已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享受社会救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