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区党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
在〔*〕区党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区党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最新决策部署,传达学习近期上级巡视巡察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听取并审议2024年度第三轮巡察整改情况和2025年度第二轮巡察情况的汇报,总结经验、分析不足,研究部署下一阶段我区巡察工作。
刚才,巡察办和相关巡察组的同志分别作了汇报,领导小组各位成员也发表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我都赞同。总的来看,过去一年,我们的巡察工作在区党工委的坚强领导下,聚焦主责主业,勇于亮剑、精准发力,发现了一批有价值的问题线索,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实际问题,巡察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在此,我代表区党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奋战在巡察一线的全体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比如,一些被巡察党组织对巡察整改的政治认识还不够深刻,存在"过关"心态;一些整改措施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存在"纸面整改""数字整改"的现象;巡察成果的综合运用和系统集成效应还有待进一步提升。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下面,结合今天的会议内容和当前形势要求,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坚守政治定位,以更高站位把握新时代巡察工作的根本方向
巡视巡察是党之利器、国之利器,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我们必须始终心怀"国之大者",不断深化对巡察工作政治属性的理解和把握,确保巡察利剑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第一,必须把"两个维护"作为巡察工作的"纲"和"魂"。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巡视是政治巡视,本质是政治监督。我们的巡察工作,首要任务就是检查被巡察党组织是否把"两个维护"真正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中。要聚焦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特别是刚刚闭幕不久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深入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重大决策部署上的政治态度和实际行动。要对照上级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将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紧盯被巡察单位的职能职责,透过业务看政治,透过问题看责任,透过现象看本质,精准查找和纠正政治偏差。决不能把巡察等同于一般的业务检查或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必须始终突出政治监督的核心地位,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第二,必须紧扣中心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巡察工作不能脱离中心工作搞"体外循环",必须自觉融入全区发展大局。当前,我区正处于深入实施"十五五"规划的关键起步期,各项改革发展任务艰巨繁重。我们的巡察工作,就是要围绕区党工委的中心任务来谋划和展开。比如,在对经济部门的巡察中,要重点关注其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推动产业升级等方面的履职情况;在对民生部门的巡察中,要重点关注其在解决教育、医疗、养老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的担当作为;在对基层单位的巡察中,要重点关注其在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实际成效。通过有力有效的政治巡察,打通政策落实的"中梗阻",清除影响发展的"绊脚石",推动各级党组织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干事创业上来,以高质量巡察护航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三,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巡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巡察成效的根本标准。要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深入基层一线,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重点关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在惠民政策落实中搞变通、打折扣,在服务群众中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问题,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要通过巡察推动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坚持问题导向,压实各方责任,以更实举措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巡视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视的效果还坏"。巡察整改是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也是衡量巡察工作成效的关键标尺。我们必须动真碰硬,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第一,要从严压实被巡察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整改工作成功与否,关键在被巡察党组织。从刚才汇报的2024年第三轮巡察整改情况看,大部分单位能够认真对待,但仍有个别单位存在重视不够、措施不实的问题。必须旗帜鲜明地指出,整改是政治任务,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要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要指导他们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把问题谈透、把根源挖深、把措施定实。要建立完善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任务"颗粒归仓"。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公开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
第二,要全面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的监督责任。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离不开有效的监督。区纪检监察工委、区委组织部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纪检监察工委要加强对整改方案审核把关,对移交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督查,对重点问题进行"回头看"。组织部门要把巡察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重要参考,对巡察发现的党的建设、选人用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要专题研究、专项督办,推动问题解决。要通过监督传导压力,形成"巡察-整改-再监督"的闭环,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第三,要推动巡察成果综合运用和标本兼治。巡察整改不能就事论事、头痛医头。要坚持系统观念,举一反三,深挖问题背后的体制机制障碍和制度漏洞。要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既要拿出"当下改"的举措,集中解决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又要举一反三,把解决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深化改革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巡察办要加强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的梳理分析,形成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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