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多地发生的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惨痛教训,对全县烟花爆竹全链条安全整治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刚才,县安委办通报了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面,我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认清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期,全国烟花爆竹安全事故频发,形势十分严峻。2026年以来,已发生多起重大爆燃事故,损失惨痛、教训深刻。今年1月,〔*〕省〔*〕市〔*〕镇一家烟花爆竹专营店发生爆燃事故,造成12人死亡;同月,〔*〕省〔*〕市〔*〕县一村民违规燃放烟花,导致附近烟花爆竹经营部发生爆燃,造成8人死亡、2人受伤。两起事故共造成20人遇难,国务院安委办专门印发通报,要求各地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这些血淋淋的事故再次警示我们,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容不得半点马虎、来不得丝毫懈怠。
从我县实际情况看,当前正值元宵佳节,烟花爆竹进入燃放、销售、使用的高峰期,安全风险叠加交织。一方面,部分经营主体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问题屡禁不止,超量储存、违规销售等现象时有发生;另一方面,一些群众安全防范意识不强,在禁放区域、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周边违规燃放,埋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务必清醒认识当前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把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处处如履薄冰的危机感,抓实抓细安全防范措施,坚决筑牢安全防线。
二、坚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事故教训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近期发生的这些事故,原因虽然各有不同,但暴露出的问题却惊人相似。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主体责任悬空,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从业人员培训教育走过场,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置若罔闻。有的经营场所安全条件不达标,消防设施配备不全,安全通道堵塞,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二是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驱动,非法生产、非法储存、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形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部分零售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甚至将烟花爆竹与易燃易爆物品混存,极易引发爆炸事故。
三是监管执法存在薄弱环节。个别镇(街道)和部门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视不够,排查整治不深入、不彻底,存在盲区死角。执法检查宽松软,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力,没有形成有效的震慑。
四是宣传教育不够深入。部分群众对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知识了解不多,对禁放规定知晓率不高,自我防护意识不强。一些未成年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引发了多起安全事故,教训十分深刻。
全县上下要深刻汲取这些事故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真正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来对待,把隐患当成事故来处理,切实做到举一反三、查漏补缺。
三、聚焦关键环节,扎实开展全链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关键在于抓住重点、盯住难点、消除痛点。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五个严禁、三个务必"负面清单,紧盯烟花爆竹存储、运输、销售、配送、燃放等关键环节、重点部位,开展拉网式、全覆盖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第一,要严把准入关口,规范经营秩序。县应急管理局要严格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核发条件,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坚决不予许可。要加强对批发企业和零售点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产品流向登记制度,建立健全进货查验、销售台账,确保产品来源可追溯。对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问题的零售点,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取消经营资格。要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异地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一批、关停一批、处罚一批,形成强大震慑。
第二,要严控储存环节,消除安全隐患。县应急管理局要组织对全县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和零售点储存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量储存、超品种储存、与其他物品混存等问题。对发现的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实行闭环管理。要督促企业加强仓库安全管理,完善通风、防潮、防雷、防静电等设施,配齐配足消防器材,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储存安全。
第三,要严管运输渠道,防范流转风险。县公安局要加强烟花爆竹运输安全管理,严格运输通行证核发,科学确定运输路线和时间。要加大对非法运输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打击无证运输、超载运输、使用不具备资质车辆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县交通运输局要配合做好烟花爆竹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镇(街道)要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及时发现和报告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线索。
第四,要严查燃放行为,维护公共安全。县公安局要科学划定禁放区域和限放区域,并在显著位置设置警示标志。要加强春节期间燃放安全监管,组织警力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开展巡查,及时劝阻和查处违规燃放行为。对在烟花爆竹店铺周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等高风险区域违规燃放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因违规燃放引发火灾、爆炸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第五,要严打非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县应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非法生产、非法储存、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对举报属实的给予奖励。通过铁腕整治、从严整改,切实形成"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
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迅速开展"回头看"专项行动,逐项核查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所有隐患整改到位、销号清零。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宣传教育,提升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离不开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把宣传教育贯穿专项整治工作全过程,切实提升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一是创新宣传载体。充分利用村村响大喇叭、流动宣传车、警示标志牌、宣传横幅等传统载体,以及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手机短信等新媒体平台,全覆盖、常态化宣传烟花爆竹燃放知识、禁放规定、典型事故警示案例,让安全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是突出宣传重点。重点加强对中小学生、留守老人、返乡人员等群体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自觉遵守安全管理规定,掌握正确的燃放方法和应急避险知识。要特别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在未经监护人陪同下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将烟花爆竹投向窨井、化粪池等易燃易爆场所,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三是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近期发生的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和宣传资料,在各镇(街道)、村(社区)巡回播放和张贴,以案说法、以案释法,让群众深刻认识到违规燃放、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严重危害,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四是发挥示范引领。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带头在禁放区不燃放烟花爆竹,带头文明过节、绿色过节。要发挥村(社区)干部、网格员、志愿者的作用,走村入户开展宣传,及时劝阻违规燃放行为。
五、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责任落实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保证。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层层压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主体和个人防护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是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各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抓具体。要建立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分析研判形势,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要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纳入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员职责,实现监管全覆盖、无死角。
二是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县应急管理局要切实履行综合监管职责,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县公安局要加强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处非法运输、燃放等违法行为。县市场监管局要加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县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安全投入,改善安全条件。要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防范措施。要制定完善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是严格考核问责。县安委办要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
开通会员或付费后下载完整纯净原版文档,支持自由下载复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