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区高层建筑外保温材料治理专题会议上的讲话
在〔*〕区高层建筑外保温材料治理专题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区高层建筑外保温材料治理专题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工作部署,对全区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刚才,区消防救援局的同志传达了上级会议精神,解读了相关政策标准,各单位也结合自身职责作了很好的发言,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体现了大家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深入思考。下面,结合大家的讨论,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严峻形势,深刻把握专项治理的极端重要性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人命关天,责任如山。外保温材料作为高层建筑的"外衣",一旦失火,极易形成"立体燃烧",火势蔓延速度极快,扑救极其困难,造成严重后果。对此,大家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和高度的警觉。
第一,历史的教训惨痛而深刻,必须引以为戒。回顾近年来的火灾事故,由外墙保温材料引发的惨剧屡见不鲜。就在去年,2025年2月4日,河北石家庄一栋高层住宅因外墙保温材料被引燃,火势在短短几十秒内就从底层蔓延至顶楼,整栋建筑瞬间被火焰和浓烟吞噬。虽然该起事故万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其惊心动魄的场面,通过网络视频的传播,给全国人民都上了一堂惨痛的消防安全课。此类火灾具有极强的"烟囱效应",火焰沿着建筑外立面垂直向上快速蔓延,形成立体火场,不仅严重威胁楼内居民生命安全,也给消防救援带来极大挑战。这些血与泪的教训反复警示我们,高层建筑外保温材料的消防安全问题,绝不是小事,而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大局稳定的"天大的事",容不得半点疏忽和懈怠。
第二,辖区的风险隐患客观存在,必须高度重视。经过前期的初步摸排,我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形势同样不容乐观。截至去年底,全区在消防安全大排查行动中,累计检查高层建筑527栋,发现各类安全隐患610处,其中一部分就与外墙保温防护直接相关。我区相当一部分高层建筑建于本世纪初,受当时技术标准和规范所限,普遍使用了燃烧性能等级较低的外保温材料,其中不乏B2级甚至更低等级的可燃、易燃材料。这些材料经过十几年甚至二十多年的风吹日晒,普遍出现开裂、破损、脱落等问题,保温层裸露在外,防火性能进一步降低,犹如给一栋栋高楼穿上了"易燃的棉袄",火灾风险极高,是我们身边悬而未决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这些潜在的"火山口"如果不能被及时、有效地封堵,一旦有火星溅入,就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灾难。
第三,人民的期盼殷切而具体,必须主动担当。安全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石。当前,我区正处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维护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是首要任务。高楼大厦是城市现代化的标志,但不应成为安全管理的盲区。居住在高层建筑里的每一位群众,都期盼着一个安全的居住环境。开展高层建筑外保温材料专项治理,就是对人民群众"安全感"最直接、最具体的回应。这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各部门、各街道必须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民生的高度,将这项工作摆在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位置,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
二、聚焦关键环节,以精准有力的举措打赢攻坚战
高层建筑外保温材料治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整治难度大。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抓住关键环节,精准发力,务求实效。
第一,全面精准摸排,建立一本清仓见底的台账。底数清、情况明,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此次专项治理,首要任务就是把全区高层建筑外保温材料的"家底"彻底摸清楚。一要明确排查标准。要组织专业力量,严格对照《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等国家标准以及保护层的完好程度进行科学判定。特别是对不同建筑高度、不同使用性质的建筑,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对标检查,比如,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住宅建筑,其保温材料燃烧性能必须为A级;高度在27米至100米之间的,不得低于B1级。二要压实排查责任。要建立"区级统筹、部门协同、街道主抓、社区落实"的四级联动排查机制。区建设局、区房产中心要分别牵头,对新建、在建和既有高层建筑进行拉网式排查。各街道办事处要发挥属地优势,组织社区网格员、物业服务企业、楼栋长等力量,逐楼、逐栋、逐户开展地毯式摸排。区消防救援局要全程提供技术指导和专业支持,确保排查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三要创新排查方法。要综合运用查阅原始设计图纸、施工资料,现场取样送检,邀请专家实地勘察等多种方式,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要利用信息化手段,为全区每一栋高层建筑建立专属的"电子健康档案",将外保温材料的各项信息和隐患情况一一记录在案,实行动态管理、挂图作战。
第二,分类施策整治,打好一套分类处置的组合拳。摸排不是目的,整改才是关键。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必须坚持"一楼一策",科学制定整改方案,绝不能"一刀切"。一是要对保护层破损、开裂、脱落的,立即督促整改。对于外保温材料本身符合规范要求,但保护层存在局部问题的,要责令产权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立即组织修复,防止保温材料裸露,消除火灾隐患。这项工作要立行立改,尽快完成。二是要对防火构造措施不足的,限期完善提升。对于使用了B1级保温材料但按规定需要增设防火隔离带,或者防火隔离带设置不规范、门窗洞口等重点部位封堵不严密的,要制定详细的改造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督促相关单位通过增设防火隔离带、采用不燃材料封堵等方式,提升系统的整体防火性能。三是要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坚决彻底根治。对于使用了B2级及以下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建筑,这是此次整治的重中之重。原则上要予以全部拆除更换,彻底消除这一"硬伤"。对短期内确实不具备整体更换条件的,必须采取最严格的临时管控措施,包括在建筑醒目位置设置严禁烟火的警示标识,严禁在建筑外墙动用明火、进行电焊等危险作业,全面清理外墙周边的可燃物,并加密日常巡查检查频次,确保绝对安全,同时要制定长远改造计划,明确资金来源和实施步骤,逐步予以解决。
第三,强化源头管控,织密一张全链条的防护网。治理存量隐患是"治已病",防止增量问题是"治未病"。必须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杜绝新的风险隐患产生。一要严把设计审批关。区规划、建设等部门在进行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时,必须将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作为硬性指标进行严格审查。对于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设计方案,一律不予通过;对于擅自变更设计、降低标准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二要严把材料市场关。区市场监管局要联合区建设局,定期对生产、销售外保温材料的企业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要建立材料进场检验制度,确保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外保温材料都附有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从源头上切断不合格材料的流入渠道。三要严把施工过程关。区建设局要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严格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要将外保温系统的施工质量,特别是防火隔离带、门窗洞口封堵等关键节点的施工工艺,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防止留下先天性隐患。
三、凝聚强大合力,确保专项治理取得扎实成效
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各方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第一,压紧压实责任链条。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构建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一是必须明确产权单位的主体责任。高层建筑的所有权人、管理人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建筑进行日常维护、整改隐患的法定义务。要通过政策宣讲、发放告知书等形式,将责任和义务讲清楚、说明白,督促其主动履行安全职责。二是必须夯实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设、房产部门要管好工程质量和物业服务,消防部门要搞好技术指导和执法监督,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要协同配合,形成监管闭环。三是必须强化街道社区的属地责任。街道和社区是治理工作的"最后一公里",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动员、协调服务、监督检查的职责,把工作做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二,破解治理中的难点堵点。在推进工作中,必然会遇到资金、技术、协调等方面的难题。回避不是办法,必须迎难而上,积极寻求破解之道。一是多渠道破解资金难题。整改资金的筹集是最大的难点之一。要坚持"谁的房子谁负责",引导业主依法依规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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