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协作机制会议上的讲话
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协作机制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协作机制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最新部署要求,复盘总结今年上半年全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深刻剖析当前存在的短板与不足,研究部署下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刚才,区交警大队、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的负责同志作了很好的发言,分析了问题,提出了对策,我都同意。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正视成绩与短板,以高度清醒的头脑认识当前严峻复杂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联席协作机制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总体保持了平稳态势,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相对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特别是自7月份[*]省公安厅等七部门联合部署开展"夏季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各部门迅速响应,协同作战,针对暑期、汛期和旅游旺季的特点,集中查处了一批酒驾醉驾、超载超限、非法营运等突出违法行为,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效。同时,我们也欣喜地看到,根据[*]市应急局发布的数据,今年上半年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实现了"双下降",分别下降26.7%和41.2%,这为我们做好全区工作提供了有利的宏观环境和坚定的信心。
然而,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区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的深层次矛盾和风险隐患依然突出,基础不牢、短板明显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性扭转。对照[*]市安委办年初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和相关的考核要求来看,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少差距。
一是事故防范的压力并未减弱。虽然我们缺乏一份详尽到具体街道、具体时段的2026年上半年全区事故分析报告,这本身就是我们数据统计与分析能力的一块短板,但从日常掌握的情况和一些零星发生的事故案例来看,涉及电动自行车、老年代步车的事故时有发生,农村地区"一老一小"交通安全问题尤为突出,个别时段、个别路段的事故风险依然在高位运行。我们不能因为全市数据的好转而盲目乐观,更不能被"总体平稳"的表象所麻痹。必须深刻认识到,任何一起事故的发生,对人民群众而言就是百分之百的灾难。
二是源头治理的顽疾亟待根除。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反复强调"人、车、路、企"四大要素的源头管控,但实际效果并不尽如人意。部分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悬空,对驾驶员的日常教育、动态监控和车辆的定期维护保养流于形式;"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群体的精细化、差异化管理措施还不够精准有力;部分驾校培训质量不高,导致"马路杀手"不断产生;非法改装、拼装车辆,"带病"上路等问题屡禁不止。这些源头性的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路面上的严管重罚就会陷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局面。
三是道路设施的短板依然存在。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机动车保有量持续攀升,但部分道路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保障水平未能同步跟上。一些老旧城区道路交通组织不尽合理,人车混行现象严重;部分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道路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长下坡路段安全防护设施不足;部分交叉路口信号灯配时不科学、标志标线不清晰,都构成了现实的安全隐患。虽然我们每年都在进行排查,也建立了一些台账,但排查是否做到了全覆盖、无死角?整改是否做到了闭环管理、销号清零?从目前的情况看,恐怕还要打上一个问号。
四是协同共治的效能有待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绝非公安交警一个部门能够包打天下。我们虽然建立了联席协作机制,但从实际运行来看,"联"的广度够了,"席"的次数多了,但"协"的深度和"作"的实效还有待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壁垒尚未完全打破,数据"烟囱"现象依然存在;在涉及跨部门的综合治理难题上,还存在推诿扯皮、合力不足的现象。比如,对电动自行车、老年代步车的综合治理,涉及市场监管、公安、交通、城管等多个部门,如何形成从生产、销售到使用、管理的全链条监管闭环,是我们必须共同破解的难题。
面对这些问题和挑战,我们绝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和侥幸。全区上下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以最高的标准、最严的要求、最实的举措,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聚焦关键薄弱环节,以系统综合的思维全力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
下半年,节假日密集,秋冬季节恶劣天气增多,人流、车流、物流将迎来新的高峰,交通安全风险随之加大。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紧紧围绕"人、车、路、企、环境"等核心要素,下大力气、用真功夫,推动我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第一,必须在"管住人"这个根本上实现新突破。交通安全,归根结底是人的安全。一切交通行为都由人来参与和主导。要把对人的管理和教育作为治本之策,常抓不懈。
一是要严把准入关口。交通、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对培训过程、考试环节进行全流程质量倒查,坚决杜绝"速成驾照"、买卖学时等问题,确保新驾驶员具备合格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二是要做实动态管理。要聚焦"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驾驶人群体,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完善重点人员信息库。公安、交通、应急等部门要共享驾驶员违法、事故、以及从业资格等信息,实施精准画像和风险预警。对存在多次严重违法、发生责任事故的驾驶员,要会同其所在企业,采取线上警示、线下教育、暂停营运等分类管理措施,形成有效震慑。
三是要深化宣传教育。宣传部门要牵头,各单位要密切配合,持续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七进"活动。宣传内容要从"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针对不同群体,制作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宣传产品。要用好新媒体平台,定期曝光典型违法和事故案例,让交通安全法规和知识真正入脑入心,提升全民交通安全素养和文明出行意识。
第二,必须在"管住车"这个载体上采取更严措施。车辆是交通参与的物理载体,其安全状况直接关系到道路交通安全。
一是要严格车辆查验。市场监管、公安交管部门要严格落实机动车登记查验和定期检验制度,对安全装置不全、非法改装、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一律不予注册登记、不予通过年检。要严厉打击非法改装窝点,从源头上切断"病车""问题车"的产生链条。
二是要深化专项治理。要紧盯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校车、通勤车超员,以及"黑出租""黑货车"非法营运等顽瘴痼疾,开展常态化、高频次的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电动自行车、老年代步车乱象,要依法依规、疏堵结合。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销售环节的监管,严禁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公安部门要在路面严管通行秩序,严查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相关部门要研究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规范管理办法,不能再任其野蛮生长。
三是要强化重点监管。尤其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监管。我区作为老工业基地,辖区内危货运输企业和车辆不在少数。应急、交通、公安等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利用GPS、电子围栏等科技手段,对危化品车辆的行驶轨迹、行驶时间、停放地点进行全过程动态监控,确保其按规定路线、规定时间行驶,严防发生泄漏、燃爆等恶性事故。
第三,必须在"管住路"这个基础上补齐设施短板。道路是交通运行的基础,其安全性能是预防事故的第一道防线。
一是要开展拉网式排查。由区安委办牵头,交通、公安、城管、公路管理等部门以及各街道、乡镇要立即行动起来,对全区国省干道、县乡公路、城市道路乃至村屯道路,开展一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的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排查重点要聚焦近年来事故多发点段、群众反映强烈的危险路段,特别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长下坡、平交路口、穿村过镇"马路市场"等七类重点路段。
二是要建立高风险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点段,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详细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台账不仅要记录隐患的具体位置、具体表现,更要明确风险等级、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复核责任人,形成清单化、项目化的管理模式。这个台账必须是动态更新、滚动管理的,整改完成一个,销号一个。
三是要实行闭环处置。要按照"分级分类、分部门"的原则,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闭环处置。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对于需要工程性改造、投入较大的,要制定详细方案,纳入年度计划,确保资金、人员、措施"三到位"。要坚决杜绝"只排查不整改""以报告代替整改"的形式主义。区政府督查室要将台账所列事项纳入重点督办范围,对整改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问责。
第四,必须在"管住企"这个主体上压实安全责任。运输企业是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责任主体,抓住了企业,就抓住了源头治理的"牛鼻子"。
一是要健全安全监管制度。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要督促辖区内所有运输企业,特别是"两客一危"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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