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在[*]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对全市督察整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推动。刚才,有关方面通报了第三轮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部分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负责同志汇报了工作进展。总的看,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效,但问题仍然不少,任务依然艰巨。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坚持政治引领,以更高站位扛牢整改责任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体制创新和重大改革举措,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安排。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是必须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的重要政治任务,是检验各级领导干部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不实、践行"两个维护"真不真的现实标尺。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决不能把督察整改等同于一般性业务工作。
近年来,全市深入实施生态立市战略,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一是督察整改扎实推进。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22项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销号19项,剩余3项正按时序要求全力攻坚;交办的93件群众信访件已办结91件,剩余2件正在抓紧推进。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5个方面44项具体问题,已逐项明确整改主体和验收单位,制定的145项整改措施正有序落实。二是重点区域治理成效明显。[*]山国家公园范围内52宗矿业权全部退出并完成生态修复,累计修复退化草原511.3万亩,治理沙化土地319.7万亩,地表水考核断面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率保持10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稳步提升。三是责任体系不断完善。市县两级坚持清单管理、挂账销号,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成绩值得肯定,但也要清醒看到,整改工作进入攻坚期、深水区,剩下的问题大多是难啃的硬骨头,稍有松懈就可能反弹回潮。个别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重发展、轻保护"的惯性思维,整改标准不高、举一反三不够、责任传导层层递减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对此,必须高度警醒、坚决纠正。一要坚决克服松劲心态;二要坚决克服侥幸心理;三要坚决克服过关思想。不能因为大部分问题已经销号就盲目乐观,更不能把阶段性进展当作最终成效,必须坚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任何敷衍应付、降格以求都经不起中央和省级督察检验,必须实实在在整改、真刀真枪落实;整改销号不是终点,长效管护才是关键,必须把解决当前问题与防范长远风险统一起来,做到标本兼治、久久为功。
二、坚持问题导向,以更实举措推进整改攻坚
整改工作必须坚持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紧盯各类具体问题,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统筹推进治标与治本,确保所有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一要在反馈问题清零上再加力;二要在重点领域治理上再深化;三要在隐患排查防控上再细致;四要在长效机制建设上再完善。
在反馈问题清零上再加力,就是要对第三轮中央督察尚未完成整改销号的事项,逐项建立攻坚台账,实行市级领导包抓、责任部门认领、专班驻点推进,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对已销号问题,绝不能一销了之,要对照整改措施逐一开展"回头看",重点核查整改现场、台账资料和实际效果是否一致,坚决防止表面整改、虚假整改。对交办信访件,要主动回访、跟踪问效,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在重点领域治理上再深化,就是要紧盯水资源水环境、矿山生态修复、工业园区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短板弱项,精准发力、系统治理。水资源领域,要严格取用水监管,持续推进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水源井关闭和规范化管理,加大高耗水行业节水改造力度,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矿山领域,要持续巩固[*]山及周边矿业权退出成果,对历史遗留无主矿山和废弃采坑加快实施覆土复绿、地形重塑和植被恢复,防止生态退化。工业园区领域,要提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负荷和达标水平,强化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全过程监管,推动企业环保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农业农村领域,要加强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补齐农村环境基础设施短板。
在隐患排查防控上再细致,就是要按照全覆盖、高密度、多频次要求,对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地、河流湖库排污口、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尾矿库等重点部位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实行分级分类交办,即知即改问题立行立改,阶段性整改问题限期销号,需长期治理问题健全常态化管控机制。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偷排偷放、超标排放、违法倾倒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形成有力震慑。
在长效机制建设上再完善,就是要把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着力构建发现、交办、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体系。要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让制度长牙、让纪律带电。要健全部门协作、市县联动机制,及时会商解决跨区域、跨流域、跨部门问题,防止责任空转。要推动问题整改从"治已病"向"防未病"转变,通过一个问题的整改带动一类问题的解决,通过一类问题的解决规范一个领域的治理。
三、坚持严实作风,以更硬担当凝聚整改合力
督察整改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必须压实责任、严明纪律,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一要强化属地主体责任;二要强化行业监管责任;三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四要强化督查问效责任。
强化属地主体责任,要求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上手、靠前指挥,对本地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负总责,定期研究部署、定期调度督办,绝不能当"甩手掌柜"。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抓具体,深入一线破解难题。对整改推进不力、进展滞后的,要及时约谈提醒,严肃追责问责。
强化行业监管责任,核心是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立足职责,细化整改标准,规范整改流程,强化技术指导、业务帮扶和统筹调度,真正把环保责任融入行业管理全过程、各环节。生态环境部门要发挥综合监管和统筹协调作用,加强监测预警、执法监督和考核评价。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务、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协同配合,构建市县联动、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要做到严格执法与帮扶指导并重。督促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完善治理设施,规范运行管理,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各项制度。对主动整改、成效突出的企业,在项目环评、绿色金融等方面给予支持;对拒不整改、弄虚作假的,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公益诉讼等手段,倒逼责任落实。同时要加强政策宣传和技术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推动生产发展与环境保护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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