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制度汇编33万字(第24/37页)
8.报告编号与标本片的编号要一致。
9.报告存档要有专人管理。
(八)患者知情同意制度
1.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进行遗传诊断、遗传检查时一定要遵守患者知情同意的原则。在进行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的时候一定要遵守《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工作。
2.在进行产前筛查前,工作人员要向患者讲明饰演的目的性、局限性。产前筛查是通过对母体的血液成分的定量测定后,通过专用的分析软件进行分析后方能作出风险性的评估,有相当的局限性,但是对预防唐氏综合征(21-三体)及开放性神经管缺陷疾病具有很好的效果,目前的技术条件可以杜绝80%左右的唐氏儿及90%左右的开放性神经管缺陷患儿的出生,但仍有相当一部分患儿不能检测出来。这一点必须向患者说明。
3.产前诊断是有创伤性的,可能导致胎儿流产等,这是产前诊断的风险之一。
4.由于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不是所有的遗传病都能检测出来,还有相当大的一部分遗传性疾病无法通过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发现。
5.患者有权知道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的重要性与局限性。
6.医师及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后方能开展相应的检查、检验工作。
7.产前诊断与产前筛查必须有患者在知情同意书上和相关文书上的签字,否则,实验室可拒绝进行上述试验检查。
8.患者有权知道筛查与诊断结果,但是无权知道胎儿性别,实验室人员在报告中也不能有胎儿性别信息的报告。
9.确有医学诊断必要的,实验室可向临床医师提供胎儿性别报告。
(九)仪器观察制度
1.建立仪器设备档案。内容包括仪器编号、品牌型号、购置日期、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原始资料,专人保管。
2.工作人员操作精密仪器设备必须经过培训学习,经考核合格并经院领导及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上岗。
3.要定期维护保养,并有保养和维护记录,中心主任定期检查。
4.建立仪器设备维护和校准程序,按期进行强制检核或自检。
5.主要仪器制定和遵守操作规程,并做好使用记录,保持仪器清洁、正常运转。遇到故障,及时与主任汇报,以便妥善处理。
(十)试剂与药品管理制度
1.科主任负责试剂的审核和采购计划。商品试剂、试剂盒和标准品、质控品等,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向院器械科提出申购计划。
2.每次购回或领回后要登记品名、数量、规格,并由专人妥善保管,定期检查,在有效期内使用。
3.生物制品,低温放置。
4.对于易耗品要及时汇报损坏情况,并及时补充。各种配制的试剂要表明日期,确保质量。
5.定期清点、检查试剂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十一)危险品管理制度
1.高压蒸汽消毒锅、高温干烤箱、全玻璃蒸馏器均为危险器具,应按规定管理。
2.强酸、强碱溶液或试剂为危险品,应按本规定管理。
3.严格遵守危险器具的操作说明,严禁违章操作。未经训练不得使用危险器具。
4.严禁对密封器具进行加热、干烤、高温消毒,以防爆炸。
5.严禁对不耐热物品进行超温干烤、高温消毒,以防引起火灾。
6.危险器具在使用期间应有专人看管或警示。
7.强酸、强碱溶液或试剂应有醒目的标记及警告语。
(十二)精密仪器管理制度
1.各种显微镜、电子秤、CO2培养箱、离心机、时间分辨免疫荧光分析仪等均为精密仪器,应按本规定管理。
2.按操作说明使用精密仪器,注意爱护,防止破坏。
3.精密仪器由专人操作,未经操作者授权,其他人不得使用。
4.精密仪器若发生故障应向科主任汇报。
(十三)防止化学污染管理制度
1.细胞接种、培养室内不得使用油漆、杀虫剂、空气消毒剂等挥发性物品,以防造成污染,影响细胞生长。
2.一般情况下检查床、超净工作台面使用湿毛巾擦拭,必要时可使用酒精擦拭消毒。
(十四)防火防盗制度
1.每日最后离开科室者应关窗、锁门、关灯、关闭水龙头、切断电源(特殊设备除外),特殊设备主要有:培养箱、风机、冰箱等。
2.离开科室要随手锁门。
3.钥匙遗失应立即向科主任汇报。
4、各工作室的钥匙不能随便配置,须经主任同意后再增加。
(十五)病员随访制度
1.对每个产前筛查或产前诊断的孕妇实行随访,特别是高危孕妇。
2.建立病员档案填写随访登记表,记录病员确切的家庭地址及联系电话,以便随访。
3.采用电话或书信方式随访,详细记录随访结果。
4.遇到疑难病例或诊断为异常的病例,应建立跟踪观察档案,明确病人最终的诊断结果或病例发展方向。
5.尽最大可能性绘制异常病例的家族遗传结构图,并注意其后代的遗传表型。
6.定期对随访结果总结。
(十六)疑难病例会诊与转诊制度
1.遇到疑难病例要正确对待,不隐瞒,不搪塞,事实求是,妥善处理。
2.疑难病例可请上级医师会诊,兄弟单位会诊,努力争取明确诊断。
3.如经过努力仍不能明确诊断的病例,应与更高医疗机构联系,确保疑难病例能及时转诊。
4.超出现代科学技术的疑难问题要向患者解释清楚,由患者自己确定处理办法。
5.转诊病例要尽最大可能性搞明白其最终的诊断,找出差距,采取措施进行改进,以便提高自己的诊断技术与诊断水平。
(十七)档案管理制度
1.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申请单、登记表、检测结果、羊膜腔穿刺病历、产前诊断报告和染色体制片等,详细地记录每一个孕妇的孕史材料,应妥善保管。
2.内容完整,不得涂改、缺项,检查结果报告齐全。
3.申请单按完成的次序编号排列。
4.产前诊断的档案资料必须由专人保管,非专业工作人员不得翻阅。
5.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保护就诊人员的隐私,不得将病人的资料透露给与产前诊断无关的人员。
6.定期整理档案资料,档案资料的编号必须与标本的编号一致。
7.经统计所得筛查资料不得外借。
8.其它内容与医院病案管理相同。
(十八)细胞培养室无菌制度
1.提倡严肃的科学作风,工作时全神贯注,保证实验质量。
2.进无菌室前先开紫外灯及电子消毒器至少半小时,并开回风机。
3.进无菌室必须先换室内消毒过的鞋。在更衣室中穿无菌衣裤,戴无菌帽及口罩。
4.进门前,用75%的乙醇擦拭双手及门把手,才能进入操作室。
5.所用器材在进无菌室前均先经高压消毒,才能带入操作室。
6.有关细胞培养的操作均在超净台上进行,严格按无菌程序操作。
7.操作完成后,用75%的乙醇或1:1000的新洁尔敏溶液抹台面及地面等处。出门前注意关闭酒精灯、照明灯,关风机及紫外灯。
8.CO2培养箱中的纯净水每月换一次,75%的乙醇液每周换一次。
9.实验室开启、关闭程序:
9.1开启程序:
9.1.1先用流水清洁双手,再用75%酒精消毒双手。
9.1.2要带入实验室的物品必须经过高压,依次打开照明灯开关、紫外灯开关,30分钟后,更换衣服、拖鞋后方可通过缓冲室进入培养室。
9.1.3关闭紫外灯开关
9.2关闭程序:
9.2.1实验结束后清洁和整理实验室,确认实验仪器设备处理无误,并将废物带出培养室,依次关闭超净台开关、照明灯开关等。人员通过缓冲室出实验室。
9.2.2务请随手关门;不得随意关闭其它开关,锁闭实验室门。
(十九)细胞培养室管理制度
1.本细胞培养室是进行各种细胞培养的无菌实验室,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无菌操作的规章制度,接受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管理。非实验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细胞室。
2.根据需要使用细胞室培养室,实验用品尽量一次带入,确保实验顺利完成。
3.按培养室的要求洗手、更衣、换拖鞋,将衣服放在指定地点。进出细胞培养室请随手关门。做好环境保护和自我保护。
4.使用仪器前认真阅读"操作规程",并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未经管理者同意不得擅自更改仪器程序。用后,使仪器恢复原位,并填写"使用情况记录"。如仪器出现故障,请及时通知实验室负责人。
5.不按规则进行操作造成检验细胞损失、污染等,根据临床工作损失情况酌情罚金。
6.每次实验结束后,及时清理桌面、台面、地面,整理好用过的实验器材。观察培养箱CO2的浓度,待正常后方可离开。实验区用紫外线照射30分钟,并做好记录。将废弃物品带出操作间。
7.未经实验负责人允许,不得随意翻动实验室内的物品及标本。
8.实验所用试剂标示明确,防止交叉污染。严禁将与实验无关的易燃、易爆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带入细胞室;在本细胞室内不得进行病原性微生物等其它易污染物的操作。
9.实验过程中严禁喧哗、闲聊,反复进出培养室。禁止在培养室吸烟、进餐。严禁带儿童进入细胞室。
10.实验过程中,如有仪器、设备、实验器材的损坏,追究其责任,并酌情赔偿。
11.爱护实验室公共财物。节约用酒精、节约用电。注意防火防盗,杜绝一切可能导致火灾的行为。
12.在开紫外灯杀菌前,应确认无菌室无人后方可开紫外灯杀菌。
13.每周做清洁一次,超净台上滤网需定期清洗。
14.进入细胞室的实验人员必须遵守无菌操作制度。
(二十)病人隐私保护规定
1.患者私人资料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因私获取、利用患者各类信息资料。
2.患者的尊严、文化、宗教背景应受到尊重。
2.1不在公众场合或向无关人员谈论病人的病情
2.2不在公众场合或向无关人员谈论病人的生理缺陷
2.3不在公众场合或向无关人员谈论病人的身世
2.4不在公众场合或向无关人员谈论病人的生活
2.5不在公众场合或向无关人员谈论病人的与本次疾病有关的特殊生活经历。
3.进行医疗、护理检查时,若需暴露患者身体部位,应事先征得患者或监护人的同意。对年长患儿,应视情况,在保证正常医疗护理进行的前提下,对患儿的身体隐私进行适当保护。
九、急诊科
(一)急诊科工作制度
一、急诊科必须24小时开诊,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接诊。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急救工作的性质和任务,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和急诊抢救的程序、职责、制度及技术操作常规,掌握急救医学理论和抢救技术,实施急救措施,严格履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二、值班护士不得离开接诊室。急诊患者就诊时,值班护士应立即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同时予以一定处置(如测体温、脉搏、血压等)和登记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来院准确时间和单位等项目。值班医师在接到急诊通知后,必须在5~10分钟内接诊患者进行处理。
三、临床科室应选派技术水平较高的医师担任急诊工作,每人任期不得少于6个月。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经科主任同意报门诊部、医务科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四、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器材要准备完善,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的需要。
五、疑难、危、重症患者应在急诊科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需立即进行手术治疗的患者,应及时送手术室进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急、重、危症患者。
六、急诊患者收入急诊观察室,由急诊医师书写病历,开好医嘱,急诊护士负责治疗,对急诊患者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及时有效地采取治疗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2天,最多不超过一周。
七、遇重大抢救患者须立即报告医务科、护理部和门诊部,有关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
(二)门、急诊科首诊负责制
一、门诊首诊负责制
对非本科室范畴疾病患者和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均不得拒诊。对非本科疾病患者,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并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去的就诊科室。对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负责诊疗。必要时可请有关科室会诊。严禁相互推诿。
二、急诊首诊负责制
(一)一般急诊患者,参照门、诊首诊负责制执行,由急诊室护士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
(二)重危患者如非本科室范畴,首诊医师应首先对患者进行一般抢救,并马上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在接诊医师到来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后方可离开。如提前离开,在此期间发生问题,由首诊医师负责。
(三)如遇复杂病例,需两科或更多科室协同抢救时,首诊医师应首先进行必要的抢救,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当调集人员到达后,以其中职称最高者负责组织抢救。
(三)急诊科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全日急诊工作,必须严守岗位,态度热情,工作细心,认真履行职责。实习人员参加值班时,应有专人指导。
二、各科医师排班由科主任安排,选派责任心强,毕业3年以上的人员来急诊科工作,应将名单送医务科和急诊科备案,节假日按规定报院办公室。
三、排班表一经公布,值班医师必须遵照执行,如确因故难以克服时,应自行与其它相同职称医师协商调换并报请科主任批准。如值班医师因病不能前来时,由排班主任临时调动。
四、节假日和午、夜班医师值班时不得擅自离岗,如确因工作短暂离岗时应告知同班医师和护士自己的去向,必要时报请行政值班人员批准。
五、急诊科各病室、抢救室和急诊留观室均实行晨起集体交接班制,由病区负责人或护士长召集全体医护人员,由夜班医师和护士报告晚夜班情况,主任或护士长报告病房工作重点和注意事项。交接班时必须衣帽整齐、注意力集中,交接班人在未完成交班前,不得离开病房。每次晨会不得超过半小时。
六、值班护士交接班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检查一切急救用品的性能、数量及其放置位置,如有缺损或不适用时,应立即补充更换。放置位置有误时,立即改正。
七、急诊室不论有无危重病员均应于下班前15分钟到达进行交班,对危重病员还应床前交接并做好记录。第二天夜班医师应将重点病员和危重病员夜间情况及处理经过简要填人交班簿。
八、夜班医师第二天下班前,必须查完自己病区所管床位,处理完相应医嘱,与本病区交完班后才能离院。急诊及观察患者,应做床旁交班,避免将处理未毕的事项交他人处理。
九、交接班过程中,双方要做到互助互谅,上一班要及时处理好本班工作,不留给下一班。如在交班中双方有扯皮、推诿病人,不服从分配,拒绝交接班,造成影响的,按违反院规院纪处理。
(四)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一、抢救工作必须组织健全,分工周密,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做到严肃认真、分秒必争。
二、在抢救中应由急诊科主任或在场的最高职称的医生负责组织抢救工作,参加抢救的人员应服从指挥,准确地完成各项工作。抢救过程应严格执行正规技术操作及查对制度。
三、必要时由医院组织抢救组进行抢救,在接到抢救的呼叫讯号后,参加抢救人员立即奔赴急诊科参加抢救工作。
四、经抢救后病情允许移动时,应迅速送入监护室或病房。如需继续抢救或进行手术者,应预先通知病房或手术室做好准备。不能搬动而急需手术者,应在急诊室进行。
五、凡经抢救的患者,应有详细病案及抢救记录,抢救工作告一段落时,应作小结。对疑难、复杂的病例要进行讨论和总结
(五)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一、工作目的
院前急救设施齐全,人员配备合理,急救措施及时到位、抢救成功率高,改善急救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二、适用范围
急诊科一般情况下的院前急救过程控制(不包括重大疫情和灾害事故急救)。
三、工作职责
(一)由急症科主任、护士长负责配置救护车上院前急救所需的设备及药品。
(二)由医务科、护理部和急症科主任及护士长分别负责配置救护工作所需的医生、护士、司机。
(三)由急诊科护士长、责任护士认真做好院前急救的准备工作,急救箱及常用急救器材完好率必须保证达到100%。
(四)由医院总值班室负责接听急救电话,当日值班的医护人员出诊实施院前急救工作,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五)救护车司机要熟悉本区交通情况,保持车况良好,做好平时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年审。
四、急救准备
(一)救护车上按《基本医疗管理制度》的要求配置所需设备、药品及通讯器材,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申请和领用。
(二)值班人员准时接班,熟悉了解上一班的救护情况,坚守岗位,认真作好院前急救的准备工作。
(三)值班人员接到呼救电话后,详细记录时间、地点、求救原因,并立即通知出诊医生、护士和司机(必要时派出护工)在5分钟内出诊,不得拒绝出车。
五、急救内容
(一)现场急救医生现场急救时对患者应有高度负责精神,立即诊治,动作迅速,处理果断,根据病人情况可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送回医院进一步抢救。
目的在于挽救和维持基本生命,减轻途中痛苦和并发症,强调对症治疗,严格遵守急救常规技术规范。如有3个以上的重伤者,应迅速报告科主任是否增援。
(二)途中救护合理转运和分流患者,转运伤病员要求快速安全,转送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生命体征的变化,随时给予维持生命的必要治疗和处理。
转送过程中应将患者病情及时向所转送的医院报告,以便接诊医院准备抢救设备和措施。
救护车上患者的担架应固定良好,患者在车内应根据病情采取坐位、平卧位、侧卧位或头低足高位等适宜的体位。
六、注意事项
(一)出诊医生到达急救现场后,如患者已死亡,应详细询问患者家属或在场人员,了解发病情况及既往病史,做好记录,并明确通知其家属或在场人员。死亡原因证明由司法部门出具。
(二)医护人员实施院前急救时要听从急救指挥中心、交警、公安人员的调度安排,充分保护有法律纠纷的现场。
(三)出诊医护人员详细填写院前急救病历及已完成急救处理的措施,送转医院急诊室后作详细交接。
(四)完成院前急救任务后应向急救指挥中心报告,返回后及时检查、补充抢救药物和更换物品,做好出诊记录。
(六)急诊科就诊制度
一、由接诊护士初步询问病情确定就诊科室后,办理挂号收费。病情复杂难以立即确定科别者,由首诊科医师负责处理。
二、对重病及病危患者应即刻通知值班医生作紧急处理,然后办挂号手续。另须有专人陪伴,以便快速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抢救。
三、接诊护士测体温,一般患者用腋表,小儿、昏迷、精神失常、惊厥患者用肛表,必要时测呼吸、脉搏和血压(重危患者必须测血压)。
四、需要抢救的危重患者,在值班医生到达前,护士可酌情先予急救处理,如止血、给氧、人工呼吸、胸外按压、吸痰等,亦可请其他值班医生进行初步急救,被邀请医生不得拒绝。
五、多部位伤的患者或多种(两种以上)疾病共存的患者就诊时,应由病情最危重的科室首先负责诊治,其他科室密切配合。
六、遇有就诊者过多或疑难病例,应及时请上级医生会诊。遇有大批急诊或病情复杂,需要多方面合作抢救的患者,应通知急诊科主任、医务科科长及院长。
七、需要X光、CT、B超等检查的患者,如病情需要,须有工作人员或陪伴人员陪送,且提前通知有关科室做急诊检查。
八、有急症需手术者,按医嘱作术前准备,并通知手术室。重危病者入院时,由护士亲自护送,并与病区护士作好交班。
九、病情需要时可转入急诊观察室进行观察治疗。护士应记录好患者到达时刻、医生到达时刻及患者送入病区时刻。
十、急症系由于交通事故、服毒、自杀等涉及公安、司法和纠纷者,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
(七)抢救室工作制度
一、抢救室专为抢救患者设置,在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抢救的病人一旦允许搬动,即应转移出抢救室以备再来抢救患者的使用。
二、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三、药品、器械用完后均需及时清理和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四、定期核对抢救药品,班班交接,做到账物相符,无过期药品和缺药发生。定期检查和维修设备,保障设备的完好率。
五、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或失效期,超过1周时重新灭菌,一次性物品过期后应及时更换。
六、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传染病病人抢救后应做终末消毒。
七、抢救过程中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各负其责,严格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进行工作。
八、在每次抢救工作完毕后,医护人员要作现场讨论,总结救治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
(八)急诊观察室工作制度
一、患者因病情需要可在急诊观察室短期观察治疗,包括病情复杂难以确诊、需入院诊治暂时无床者。
二、值班医师和护士要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开好医嘱,及时填写急诊观察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和处理经过,认真做好交接班。
三、急诊观察室医师早、晚各查房一次,重症随时查看。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
四、急诊观察室值班护士要随时主动巡视患者的病情、输液、给氧等情况。发现病情变化,立即报告值班医师并及时记录。
五、加强基础护理,预防褥疮、肺炎等并发症的发生。注意观察室的清洁卫生和定期消毒,预防院内感染。
六、一般情况下观察室只许留一人陪床(特殊情况除外),不得大声喧哗,严禁吸烟。
七、病人留观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最多不超过1周。特殊情况由科主任协调解决。
(九)急救设备和药品管理制度
一、急诊科应加强急救设备和药品的管理工作,做到制度完善、责任到人,使之随时处于完好、备用状态,提高工作效率和医疗服务质量。
二、急诊科设备和急救药品的配置标准,按国家规定的病区设施要求和本院急救工作的实际需要来制定。
三、科主任、护士长负责收集设施及器材使用信息,如需要增加的设施、器材,填写购买申请单,送医院领导审批。
四、护士长负责对购买的设施及器材进行建账管理,放在科室指定位置,并按病区及编号标识在醒目的位置。
五、每种器械和急救药品,应设专人进行定期、定点、定数量管理,保证各种仪器和材料性能良好,杜绝药品过期或缺药发生。
六、护士长每周进行一次器材和药品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添加或更换,发现遗失应立即向科主任汇报,然后向院领导汇报。
七、一切抢救器械和药品使用后,要及时归还原处,当班人员负责使用后设备的清洁及维护工作,并进行抢救药品的整理和补充。对陈旧、破损的器材必须报废的,由科主任或护士长应向设备科申请报废和更新。
八、科室的急救器械和药品不准擅自挪用和外借,非急救需要原则上也不准借用,若其他科室要作短暂的借用,要登记在册,借出人负责补充和讨还。
(十)危重病人医疗意外及突发性事件逐级报告制度
一、遇有危重病人或一般病人发生医疗意外(如药物过敏、麻醉意外、病情骤变等),经治医师应迅速作出一般处理,并同时向上级医生师科主任汇报。
二、科主任或上级医师应立即组织抢救,对抢救有困难或愈后不佳的病例应报告医教科及院领导。
三、对市内出现汛情、火警等突发性灾害事故,医务科如接到卫生局通知后,应迅速组织院医疗救护小分队赴现场参与抢救。
四、疾病系由于交通事故、服毒、自杀等涉及公安、司法和纠纷者,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
五、对院内出现停电、电梯故障等突发性事件,值班医生、护士或其它在场人员有责任迅速报告有关职能部门或总值班,同时保护好现场病人。接报部门或总值班应立即向院领导汇报并迅速组织力量予以解决。
(十一)危重病人入院护送制度
一、医院应为急、危重病人入院设立绿色通道,全院人员必须有急诊、服务和窗口意识,熟悉急诊科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坚守岗位。
二、对急、危重病人来诊,医务人员必须在急诊科门口接诊,态度和蔼,用语文明,耐心解答病人家属的咨询,指导其就医流程。
三、凡急、危重病人接诊后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急诊抢救工作,特需病人应全程护送做必需的检查,对严重颅脑外伤、胸腹联合伤、大出血等在抢救的同时做好术前一切准备,必要时直接送入手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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