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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内控精细化管理全套制度36万字(第5/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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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条盘点工作要连续进行,原则上负责盘点各有关人员不准请假,若有事需离开,应事先请假,获准后方可离开,各有关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第18条所有盘点事项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

第19条盘点应精确计量,避免用主观的目测方式,应于确定每种商品的数量后再继续进行下一项,盘点后不得随意更改。

第20条盘点使用报表内所有栏目若有修改处,须经盘点有关人员签认后生效,否则应追究其责任。

第21条盘点数据必须真实、可靠,盘点方法必须科学,程序必须规范。

第22条盘点开始至工作结束期间,各组盘点人员均受盘点负责人指挥监督。

第23条盘点过程中发现问题或遇到困难,需及时汇报。

第24条盘点时,会点人均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于《盘点统计表》,并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无误,对于差异较大的商品必须进行复盘;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盘点统计表》进行系统录入。

第25条盘点结束后由各组负责人向主盘人报告,经核准后才能离开岗位。

第26条盘点报告必须及时完成。

第27条在盘点各项工作结束后,相关部门需打印出《盘点盈亏报告表》一式三联,并填写数额差异原因的说明及对策后,呈报总裁签核,第一联送财务,第二联呈报总裁室,第三联相关部门自存作为库存调整的依据。

第5章盘点奖惩

第28条在盘点过程中,盘点人员应忠于职守,切实履行严格的盘点程序,表现优秀者予以奖励。

第29条在盘点过程中,对玩忽职守、隐瞒事实、不遵从盘点程序、表现恶劣者予以惩罚。

第6章盘点资料管理和账务处理

第30条资料整理。将盘点表全部收回,并加以汇总。

第31条计算盘点结果。报表中应计算出盘盈、盘亏数量。

第32条根据盘点结果找出问题点,并提出改善对策。

第33条财务部会计参与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实地盘点,并做好记录。对于盘盈的存货及盘亏或毁损的存货应分清责任,及时向企业财务部做出书面请示,批复后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第34条仓库负责人根据批准处理的盘点报表进行调账,实现账物一致。

第8章附则

第35条本制度制定后,呈总裁批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36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3.8废损存货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

废损存货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1.及时处理废损存货。

2.有效降低存货成本。

3.优化废损存货处理流程。

第2条使用范围

1.在库存货的废损处理。

2.生产现场或其他存货使用现场废损存货的处理。

第2章在库废损存货处理

第3条存货在库保管期间,由于各种原因发生存货毁损、变质、霉烂造成损失时,必须及时填制"废损报告单",上报审批。

第4条仓储部经理和总裁根据各自的审批权限对废损报告单进行审批,出具审批意见,仓库根据审批意见对在库废损存货进行处理。

第5条仓库及时将废损存货的报表报告报送财务部,财务部在授权范围内进行账务处理。

第3章生产现场报废存货处理

第6条生产辅助品报废处理

1.生产辅助品的报废分正常报废与人为报废。正常报废按"以旧换新"原则给予更换,人为原因报废按物品价值给予相关责任人适当处罚。

2.生产辅助品的报废由使用人提出申请,经所属工段长确认后,由车间主任签字。

3.车间技术人员对拟报废的生产辅助品进行复核,确定其是否确已没有使用价值。

4.将报废生产辅助品送企业废品仓存放,废品仓工作人员履行入仓手续。

第7条生产半成品报废处理

1.生产半成品的报废由车间工段长填写报废单,车间主任对拟报废品和报废单进行审核。

2.车间技术人员对拟报废的生产辅助品进行复核,确定其是否确已没有使用价值。

3.确定已报废的半成品,须同其他半成品进行分类存放,严禁混放。

4.将报废生产半成品送企业废品仓存放,废品仓工作人员履行入仓手续。

5.对于人为原因造成的半成品报废,要追究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

第4章其他存货的报废处理

第8条其他存货报废申请由存货使用部门或存放部门提出,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9条财务部对拟报废的存货申请单进行财务审核和折价计算。

第10条需要对拟报废的存货进行检测或复核以确认其是否确实需要报废时,由质量管理部组织专业人员或外请人员对存货进行检测或复查。

第11条根据授权审批制度需要由总裁进行签字确认的,应及时送总裁进行审批。

第5章附则

第12条本制度自总裁审批签字后生效。

第13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3.9存货核算工作规范

制度名称

存货核算工作规范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了优化企业存货管理,规范存货核算业务,现根据国家《企业会计准则-存货》及其他财务会计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企业的存货管理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所称的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的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各类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等。

第2章存货的核算与计价

第3条建立存货核算体制。

1.企业财务部进行存货的总分类核算和二级明细分类核算,存货仓库进行存货的三级明细核算。

2.财务部设置总账和明细分类账,各存货仓库设置数量、金额的存货明细账,并按照存货的品名、规格反映收入、发出和结存情况。

第4条存货核算职责分配。

1.财务部的存货核算人员定期对仓库存货收、发、存账目进行稽核、划价,稽核划价后加盖本人印章。

2.仓库工作人员每月向财务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送存货收发存明细表和存货耗用明细表。

3.存货核算人员与仓库工作人员相互配合,确保仓库存货明细账与财务部存货明细分类账相符。

第5条存货计价原则。

存货成本计价的总原则是按实际成本入账,即在存货收发凭证、存货明细账和总账上均以实际价格反映存货的收发存情况。

企业入库单的价格组成如下表所示。

入库单据价格组成详表

单据名称

价格组成

外购商品入库单

1.买价,即发票所列货款金额(不含增值税进项税款)

2.各项杂费(包括运输费、装卸费、运输中的保险费)缴纳的税金(进口关税等)

3.其他暂不计入库单的价格

产成品入库单

1.直接材料成本即生产耗用的构成产成品的材料成本

2.直接人工费用即一线生产人员的工资、动力、管理费用。存货实际价格采用"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

第6条计价办法。

1.仓库工作人员在收料时根据入库单逐笔登记每笔存货的数量、单价及金额。

2.财务部存货核算人员定期到仓库按加权平均法计算确定存货的实际价格。发出的存货,按照会计人员已确定的账面实际价格计价,计算出发出存货的金额。

3.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一般采用加权平均法,即以期初存货的数量和本期收入存货数量为权数计算存货的平均单位成本,据以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

第7条不同方式取得的存货成本的确认方法。

1.外购存货,以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和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以及其他费用等作为实际成本。

2.自制存货以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实际费用,作为实际成本。

3.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货,以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及其加工费、运输费、装卸费和保险费等费用,以及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

4.投资者投入的存货,以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5.接受捐赠的存货,按以下顺序确定其实际成本。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如发票、报关单、有关协议)的,以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实际成本。

①以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②无同类或类似存货市场价格的,以所接受捐赠的存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实际成本。

6.企业接受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存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的存货,以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存货的实际成本。

(1)收到补价的,以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和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支付补价的,以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7.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存货,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涉及补价的,以以下规定确定换入存货的实际成本。

(1)收到补价的,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实际成本。

(2)支付补价的,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实际成本。

8.盘盈的存货,以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作为实际成本。

第3章存货成本的确认

第8条存货以其成本入账。这里所指的成本是指存货的历史成本或实际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等。

第9条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采购价格、进口关税和其他税金、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直接归属于存货采购的费用。

第10条存货的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费用和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第11条其他成本,主要是指除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如为特定客户设计产品所发生的设计费用等。

第12条下列费用不包括在存货成本中,应在其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

1.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

2.仓储费用(不含在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需的仓储费用)。

第13条企业领用或发出的存货,应当按照实际成本核算。

第14条存货的收入和发出,均应有经过相应权限审批和符合规定的入库单和出库单作核算依据。

第4章存货成本的核算

第15条企业自制的存货,以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作为实际成本。主要包括制造过程中耗用的各种外购原材料、辅助材料、外购燃料及动力、直接从事产品生产人员和车间生产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和其他费用。

第16条企业应当按照成本计算对象来归集、分配生产费用,设置生产成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明细分类账。

第17条企业应当根据制造费用的性质,合理选择制造费用的分配方法。可选用的分配方法通常有以生产工人工资、按生产工人工时、按机器工时、按耗用原材料的数量或成本、按直接成本(原材料、燃料、动力、生产工人工资及福利费之和)、按产成品产量等。

第18条在同一生产过程中,如果同时生产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产品,并且每种产品的加工成本不能直接区分,这些加工成本应按照合理方法在各种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第19条企业月末计算在产品成本时,如果某种产品尚未全部完工,应当采取适当的方法划清完工产品和在产品的费用界限。不能直接将全部的生产费用转为完工产品的成本而不考虑在产品成本。

第5章附则

第20条企业设立"存货跌价准备"、"待处理财产损失"等核算账户,合理进行存货跌价计提准备。

第21条报表时间及要求。

1.各存货仓库结算日期统一为当月最后一天(如最后一天为休息日,则提前),次月3日前将编制的"存货收发存明细表"和"存货耗用明细表"报财务部及相关部门。

2.月度要求报送存货进销存分类汇总表,季度、年度要求既送分类汇总表,同时要求报送存货库存明细表。

第22条本规范由财务部制定,经总裁签字后生效。

第23条本规范自××××年××月××日起执行,解释权和修订权归财务部所有。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第4章企业内部控制-销售

4.1销售授权审批制度

制度名称

销售授权审批制度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企业销售行为,明确销售业务中涉及的审批权限,加强对销售业务的监督与控制,防范销售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各业务部门、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

第2章销售预算及定价审批

第3条销售部根据市场情况、目标利润、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制订销售计划与预算,经企业管理高层审批后实施。

第4条经审批的销售预算应层层分解到各部门,细化到销售人员,以便于在销售过程中对销售成本进行有效控制。

第5条销售部负责制定产品价目表、赊销及折扣等销售优惠政策、付款政策等,报营销总监、总裁审批通过后具体实施。

第6条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有关情况,如按价目表上的规定价格、按规定条件给予的折扣,以及按信用政策确定的付款政策,应由销售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7条销售业务中需要执行特殊价格、需要超出规定条件给予折扣,以及需要超出信用政策执行特殊付款政策的业务项目,应报营销总监审批,并于通过后执行。

第3章客户信用控制及合同审批

第8条财务部负责拟定企业信用政策及客户信用等级评价标准,并与销售部共同协商确定,完成后上报营销总监审核、总裁审批通过后执行,财务部、法务部备案。

第9条销售业务员在开展销售活动中,应及时收集并提供客户的信用信息和资料,为企业评估客户信用等级提供数据参考,财务部参与客户信用等级的评估。

第10条根据客户信用等级评价标准,销售部可依客户情况将客户分为A、B、C、D级4个信用等级,并将客户信用等级评估报告提交销售经理、营销总监审核。

第11条财务部根据合作客户的回款等情况定期对客户信用等级进行动态评价,变更客户信用等级时应报销售经理、营销总监审核。

第12条销售合同审批规定

1.销售业务员在销售谈判中,应根据客户信用等级施以不同的销售策略。

2.销售业务员在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时,应按照以下权限执行。

(1)销售合同总额在××万元以下的,属销售业务员权限范围,无需报批,可直接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

(2)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万~××万元的,由销售经理审批,予以订立。

(3)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万~××万元的,由营销总监审批,予以订立。

(4)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万元以上的,报总裁审批后,予以订立。

第4章发货与退货审批

第13条发货的审批

1.销售合同订立以后,销售业务员需开具发货通知单,经销售经理审核后,送至仓管员处以便备货。

2.仓管员核对发货通知单,并严格按照发货通知单中各项目内容准备货物,并做好货物出库记录。

3.运输主管负责办理货物发运手续,并组织运送货物,确保货物的安全准时送达目的地。

第18条客户退货的有关规定

1.销售业务员接到客户提出的退货申请,需经销售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2.质检员负责对客户退回的货物进行质量检查,并出具检验证明。

3.仓管员对退回货物进行清点后方可入库,并填制退货接受报告。

4.销售部对客户退货原因进行调查,并确定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第5章收款与坏账计提审批

第14条应收账款主管负责编制企业应收账款明细表,并进行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督促销售部及时催收应收账款。

第15条销售会计对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第16条法律顾问负责为企业制定诉讼方案,以应对催收无效的逾期应收账款。

第17条销售会计对确定发生的坏账报财务经理、营销总监审批后作出会计处理。

第6章附则

第18条本制度由财务部与销售部共同制定并负责解释,修改亦同。

第19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4.2客户信用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

客户信用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充分了解和掌握客户的信誉、资信状况,规范企业客户信用管理工作,避免销售活动中因客户信用问题给企业带来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对企业所有客户的信用管理。

第3条财务部负责拟定企业信用政策及信用等级标准,销售部需提供建议及企业客户的有关资料作为政策制定的参考。

第4条企业信用政策及信用等级标准经有关领导审批通过后执行,财务部监督各单位信用政策的执行情况。

第2章客户信用政策及等级

第5条根据对客户的信用调查结果及业务往来过程中的客户的表现,可将客户分为四类,具体如下表所示。

客户分类表

客户类别

销售情况

客户其他信息

A类

占累计销售额的70%左右

规模大、信誉高、资金雄厚

B类

占累计销售额的20%左右

规模中档、信誉较好

C类

占累计销售额的5%左右

信用状况一般的中小客户

D类

占累计销售额的5%左右

一般的中小客户、新客户、信誉不太好的客户

第6条销售业务员在销售谈判时,应按照不同的客户等级给予不同的销售政策。

1.对A级信用较好的客户,可以有一定的赊销额度和回款期限,但赊销额度以不超过一次进货为限,回款以不超过一个进货周期为限。

2.对B级客户,一般要求现款现货。可先设定一个额度,再根据信用状况逐渐放宽。

3.对C级客户,要求现款现货,应当仔细审查,对于符合企业信用政策的,给予少量信用额度。

4.对D级客户,不给予任何信用交易,坚决要求现款现货或先款后货。

第7条同一客户的信用限度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应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而有所改变。销售业务员所负责的客户要超过规定的信用限度时,须向销售经理乃至总裁汇报。

第8条财务部负责对客户信用等级的定期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提出对客户销售政策的调整建议,经销售经理、营销总监审批后,由销售业务员按照新政策执行。

第9条销售部应根据企业的发展情况及产品销售、市场情况等,及时提出对客户信用政策及信用等级进行调整的建议,财务部应及时修订此制度,并报有关领导审批后下发执行。

第3章客户信用调查管理

第10条客户信用调查渠道。

销售部根据业务需要,提出对客户进行信用调查。财务部可选择以下途径对客户进行信用调查。

1.通过金融机构(银行)调查。

2.通过客户或行业组织进行调查。

3.内部调查。询问同事或委托同事了解客户的信用状况,或从本企业派生机构、新闻报道中获取客户的有关信用情况。

4.销售业务员实地调查。即销售部业务员在与客户的接洽过程中负责调查、收集客户信息,将相关信息提供给财务部,财务部分析、评估客户企业的信用状况。销售业务员调查、收集的客户信息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如下表所示。

销售业务员对客户进行信用调查用收集的客户信息列表

客户信息项目

主要内容

基础资料

客户的名称、地址、电话、股东构成、经营管理者、法人代表及其企业组织形式、开业时间等

客户特征

企业规模、经营政策和观念、经营方向和特点、销售能力、服务区域、发展潜力等

业务状况

客户销售业绩、经营管理者和业务人员素质、与其他竞争者的关系、与本企业的业务关系及合作态度等

交易现状

客户的企业形象、声誉、信用状况、销售活动现状及优劣势、交易条件、出现的信用问题及对策等

财务状况

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状况、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等

第11条信用调查结果的处理。

1.调查完成后应编写客户信用调查报告。

(1)客户信用调查完毕,财务部有关人员应编制客户信用调查报告,及时报告给销售经理。销售业务员平时还要进行口头的日常报告和紧急报告。

(2)定期报告的时间要求依不同类型的客户而有所区别。

①A类客户每半年一次即可。

②B类客户每三个月一次。

③C类、D类客户要求每月一次。

(3)调查报告应按企业统一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写,切忌主观臆断,不能过多地罗列数字,要以资料和事实说话,调查项目应保证明确全面。

2.信用状况突变情况下的处理。

(1)销售业务员如果发现自己所负责的客户信用状况发生变化,应直接向上级主管报告,按"紧急报告"处理。采取对策必须有上级主管的明确指示,不得擅自处理。

(2)对于信用状况恶化的客户,原则上可采取如下对策:要求客户提供担保人和连带担保人;增加信用保证金;交易合同取得公证;减少供货量或实行发货限制;接受代位偿债和代物偿债,有担保人的,向担保人迫债,有抵押物担保的,接受抵押物还债。

第12条销售业务员自己在工作中应建立客户信息资料卡,以确保销售业务的顺利开展,及时掌握客户的变化以及信用状况。客户资料卡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资料:客户的姓名、电话、住址、交易联系人及订购日期、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

2.业务资料:客户的付款态度、付款时间、银行往来情况、财务实权掌管人、付款方式、往来数据等。

第4章交易开始与中止时的信用处理

第13条交易开始。

1.销售业务员应制订详细的客户访问计划,如某一客户已访问5次以上而无实效,则应从访问计划表中删除。

2.交易开始时,应先填制客户交易卡。客户交易卡由企业统一印制,一式两份,有关事项交由客户填写。

3.无论是新客户,还是老客户,都可依据信用调查结果设定不同的附加条件,如交换合同书、提供个人担保、提供连带担保或提供抵押担保。

第14条中止交易。

1.在交易过程中,如果发现客户存在问题和异常点应及时报告上级,作为应急处理业务可以暂时停止供货。

2.当票据或支票被拒付或延期支付时,销售业务员应向上级详细报告,并尽一切可能收回货款,将损失降至最低点。销售业务员根据上级主管的批示,通知客户中止双方交易。

第5章附则

第15条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财务部。

第16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4.3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明确销售合同的审批权限,规范销售合同的管理,规避合同协议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企业各销售部、业务部门、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的销售合同审批及订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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