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汇区法院副院长述职述廉报告
述职述廉报告
川汇区法院副院长:王俊杰??
发布时间:201x-12-30
201x年,在市委和区委的领导下,在市纪委和区纪委的监督下,我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身作则,严以律己,廉洁奉公,带领法院干警进行党风和廉政教育,与上与下,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本年度工作、学习和廉政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树立司法为民思想
做为一名共产党员和法院副院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风廉政法规的学习至关重要。只有廉洁从政才能公正执法,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一年来,我认真学习了胡锦涛同志构建和谐社会讲话精神,对"三个代表"的思想内涵,"十七大"会议精神有了更加完善的理解和把握,政治思想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我深刻认识到,腐败问题从思想上、作风上和组织上严重侵蚀着党员、干部队伍,影响着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党同人民群众关系的加强。针对审判工作和干警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思想根源,着力在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上下功夫,使干警自觉在审判工作实践中进行党性锻炼,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治本之策。作为法院工作人员,无私才能无畏,清正廉洁才能严肃执法、严格守法,才能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才能自觉地把法院工作服务和服从于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在工作中坚持立党为公、执法为民,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判断是非、衡量得失的标准,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落实到思想和行动中去。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和威信,自觉做到议事不唯心,用人不唯亲,工作不唯分,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一个让党放心、让领导信任、让群众满意的政治上合格的人民法官。
二、抓好执行、行政审判及立案信访工作,确保公正与效率
执行工作是整个民事诉讼活动的最后环节,生效法律文书是否能确实履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利益能否得到最大保护、能否彻底消灭"法律白条",执行工作是关键。在执行案件中,我要求全体干警要加强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服务宗旨,转变工作作风,确保公正与效率,以"优化企业经营活动为契机",使干警克服单纯办案、孤立办案倾向、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与此同时,我彻底抓好行政审判与立案信访工作,通过行政审判和非诉行政案件执行依法规范行政执法,通过加强对立案信访工作管理,依法做好审判流程,把好立案关,认真对待立案信访工作,确保涉法上访案件得以落实,达到息诉、息访、化解矛盾的结果。
通过对各个庭室建章立制,在各个庭建立健全各种廉正制度,每个庭室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廉政建设教育会,总结廉洁成绩,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落实整改措施。
突出行政审判、执行工作重点,对以上工作实行流程管理,努力减少和杜绝超审限案件发生,落实新的证据规则,推行审务公开,实行阳光审判,防止暗箱操作,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效率。
三、管理自己,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清正廉洁是每一个共产党员都应坚持的基本原则,作为法院一名副院长,我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做到"富贵不淫、贫贱不移,威武不屈",在工作和生活中不为金钱名利所惑,不为权势,富贵所压,不吃请,不受贿,严以律已,严格依法办事。时时刻刻做到自警、自律、自强,并给自己约法三章:一是按组织规定不该享受的待遇绝对不提,该享受的待遇能够自己解决的自己设法解决。为单位节约每一分钱的开支。二是审判和执行业务工作一定要在单位办理,绝不在家接待当事人。三是与主管各口的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狠抓落实,经常深入干警中间,掌握同志们的思想动态。同时管好配偶、子女,要求他们不搞特殊,不收受别人钱物,不干预院内审判工作,不替当事人说情,不用公车办私事;管好分管庭室工作人员,要求他们严格执法,公正审判,自已不干扰他们履行审判职责。
今年,我在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方面,思想素质、政治修养、业务能力都有很大的提高,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会议"精神的指导下,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努力工作。虽然我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做了一些应该做的工作,但距党和人民的要求还相差很远,审判中还存在效率不高、质量不过硬等现象,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尚未彻底杜绝。因此,我决心在新的一年里,认真学习,努力拼搏,做出更好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