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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素材汇编(党纪学习教育、纪委)(第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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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中,推动各项措施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工作成效上相得益彰。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本地区作风建设的领导统筹,提高作风治理的前瞻性、系统性和针对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将惩治震慑、制度约束和提高觉悟作为整体目标,统筹衔接"四项监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督促进作用,通过综合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书、约谈提醒等手段,推动民生领域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谁主管、谁负责"的主体责任,细化廉洁风险防控措施,梳理民生领域政策、资金、项目、物资等的监督管理制度漏洞,确保惠民利民、安民富民政策举措全面准确贯彻落实。

要坚持严的主基调,深化监督执纪执法。加强民生领域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提升从政治上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把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对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监督检查,深入推进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整治,坚决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要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对象、重点环节,结合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中集中反映的问题和信访举报量常年居高不下的行业领域,统筹"室组"联动、市县联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深化运用纪法两把"尺子",不断提高精准监督、精准执纪执法、精准问责的能力,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实现民生领域监督"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

三、提升整治质效,打通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堵点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当前,党带领人民踏上了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的赶考路,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汲取党百年奋斗的历史经验和正风肃纪反腐历史经验,坚持守正创新,与时俱进完善治理理念、治理机制、治理模式、治理方法,常态化深入纠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

压紧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协助引导推动功能,持续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推动党委(党组)自觉主动把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摆到突出位置进行部署整治,落实到政治教育、中心组学习、党建工作、业务工作、日常监督管理的方方面面。要督促各级一把手加强对民生工作的统筹谋划,及时深入分析研究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具体表现,精准把握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抓好专项整治,以纲带目推动行业及系统治理。要督促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积极当好参谋助手,深入查找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指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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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部门落实好各项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履行监督专责。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对涉及民生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全周期管理,既要抓好各项监督的精准分工,又要及时跟踪调度了解工作落实情况。要将各级一把手抓乡村振兴情况纳入政治监督范畴,紧盯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项目和环节,着重加强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四个不摘"要求落实的监督检查,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要紧盯教育医疗、养老社保、食药安全、生态环保等领域,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地方特点、行业特点,找准切口开展专项整治,把正风肃纪反腐与全面深化改革、完善监督制度紧密结合起来,推动监督有机融入治理,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发生。

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能力和水平。要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常态化、长效化地防范和治理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在强化监督、加大惩处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防范在前,与时俱进推动制度创新,形成维护群众权益的长效机制。要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的"四边"工作法,进一步固化完善脱贫攻坚期间探索的"一台账、两清单、双问责、双销号"工作机制,持续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把纠治工作真正做到群众心坎上。要深化以案促改,着眼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指导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方式,推动相关单位举一反三、强化监管、抓早抓小,实现监督与治理同频共振。

充分运用党的政策策略激励担当作为。坚持处理好严明党的纪律、严格执纪执法和鼓励改革创新、宽容工作失误、激励担当作为的关系,既把组织的厚爱体现到位,又把纪法的威严彰显到位。紧盯民生领域审核把关走过场、吃拿卡要、截留挪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对敢在群众身上动"奶酪"的严惩不贷。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克服问责泛化、基层化现象。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对明知故犯和无心之失、肆意违规和改革失误、蓄意谋私和因公出错等区别对待、恰当处理,推进"纪、法、情、理"融合,鼓励各级干部秉公用权、勇于创新、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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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宣传部部长何天华

(2023年1月9日)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正之风和腐败互为表里、同根同源。不正之风滋生腐败,腐败行为助长加剧不正之风、甚至催生新的作风问题。""要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群众在反腐'拍蝇'中增强获得感。"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充分体现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坚持执纪为民的鲜明态度,持续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基层监督虚化、弱化问题,推动基层干部廉洁公平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坚定决心。

一、深刻认识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严重危害性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本质是无视群众切身利益。从近年来查处和通报的典型案例看,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主要是一些基层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有的借项目建设之机贪污受贿,有的处事不公优亲厚友,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搞特殊化,有的吃拿卡要贪占小便宜,有的不作为慢作为,落实党的惠民政策走形变样,有的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欺压百姓,等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有些看似小问题,实则侵占的是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漠视的是人民群众的疾苦和期盼,伤害的是人民群众的感情,破坏的是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其严重危害性决不能小看,更不能低估。

群众利益任何时候都不是小事。相比查处的其他贪腐案件来说,人民群众对身边的"苍蝇"感受更加深切,也更加痛恨。教育就业、住房养老、医疗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有的可能就是收了几条烟几瓶酒吃了几餐饭,有的可能就是贪占受贿了几百元几千元钱, 有的可能就是作风散漫办事拖延慢作为......这些行为, 看似 "小事" ,实则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背后大多潜藏着为政不勤、为政不公、为政不义、为政不廉等问题,绝对不是"小问题",绝不能熟视无睹任其发展,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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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我们高度警觉,严肃认真对待,采取有力的措施坚决纠正和整治。

二、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归根结底问题还是出在作风不实上

党的作风是党的形象,是观察党群干群关系、人心向背的晴雨表。党的作风正,人民的心气顺,党和人民就能同甘共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没有及时得到纠治,说到底还是作风出了问题。应该说,通过多年持续不断地抓作风建设,相关职能部门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在增强,干部队伍的作风总体积极向上。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一些地方、部门、单位,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嘴上说的多,行动上落实的少,一些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没有得到及时解决,甚至成为老大难问题,确实应该引起我们的深刻反思和反省。尽管导致这些问题没有解决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根子还是庸懒散拖、不作为慢作为,宗旨观念淡漠,漠视群众疾苦,不敢担当、不愿负责,遇到问题绕道走、碰到矛盾就缩手。不解决问题就是最大的形式主义,不化解矛盾就是最大的官僚主义。改进作风既要"身入"基层,更要"心到"基层,听真话、察真情,真研究问题、研究真问题,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而是要以讲效率、抓落实,办实事、求实效的好效果检验好作风,要把群众满不满意作为检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唯一标准。

抓作风建设重在办实事抓落实。作风建设不是空洞的,作风转变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实现的。必须抓细节,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抓,一件事情一件事情地落实。人民群众看作风建设,主要不是看开了多少会、讲了多少话、发了多少文件,而是看解决了什么问题。作风有没有变化,老百姓体会最深。如果说"四风"是隔开党和群众无形的墙,那么办事难这个老问题的新表现,则可谓是拦在作风改进之路上的"笑面虎"。服务作风不严不实,实际难题不管不问,政策执行就会出现层层递减,到了基层一线力度必然就会绵软无力,一些困扰人民群众的民生问题就长期得不到解决。口号喊得响亮不如把实事办得敞亮。事情不好办,原因很多。有时候是流程繁杂,盖个章得跑断腿;有时候是分工不明,你推我来我推他。不管是客观的方式方法问题,还是主观的思想作风问题,说到底,结果都是一样的,那就是事情不好办、群众不满意。

要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任务。反对形式主义要着重解决工作不实的问题,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克服浮躁情绪,抛弃私心杂念。反对官僚主义要着重解决在人民群众利益上不维护、不作为问题,既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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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上,决不允许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用心、不务实、不尽力,决不允许口号喊得震天响、行动起来轻飘飘,把说的当做了,把做了当做成了。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患无策,只怕无心。只要真心真意,真诚地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敢于负责、勇于担当,问题就不难解决,事情就不难办理。

始终坚守人民立场。"共产党人无论是想问题、搞研究,还是作决策、办事情,都必须站在党和人民立场上,而不能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这就是共产党人的党性原则。""政策好不好,要看乡亲们是哭还是笑。"习近平总书记的这句话发人深省。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老百姓最反感也最痛恨。我们要铭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俯下身子听民意,深知"一枝一叶总关情"的道理,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群众满意"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心全意为党尽责、为民造福,实实在在地帮助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不折不扣地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三、以正风肃纪反腐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坚持不懈正风肃纪。我们党作为一个在中国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对作风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执政党如果不注重作风建设,听任不正之风侵蚀党的肌体,就有失去民心、丧失政权的危险。作风建设,核心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我们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作为正风严纪反腐的重中之重。以抓铁有痕的坚毅切实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坚决纠治"四风"树立新风,更好地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始终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通过正风肃纪进一步推动党中央惠民利民、安民富民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发现贯彻执行不力的要督促整改,存在腐败和不正之风的要坚决查处纠正。着力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用心用情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做到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

坚决惩治腐败。我们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腐败与党的性质、宗旨水火不容,是党执政面临的最大威胁。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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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政治判断,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刀刃向内、重典治乱,坚持"打虎""拍蝇""猎狐"三管齐下,有效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要坚持办案、整改、治理结合,办案、监督、警示贯通,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与推动深化改革、堵塞制度漏洞结合起来,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与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监督监管结合起来,推动以案说纪,开展警示教育,弘扬清廉文化,构建正风肃纪反腐长效机制。做好通篇文章,审查调查案件、开展巡视、查处作风问题,都要同步谋划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筑牢思想防线,使"三不"有机融合、一体贯通。以立足政治生态的修复净化,来一体推进"三不"工作,扎实推动"清廉云南"建设,提高党员干部队伍清廉素养,形成坚守正道、积极向上、担当作为、求实奋进的良好风尚。

扎实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坚持把"清廉云南"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有效抓手,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健全主抓直管机制,在推进"十四五"规划实施中同步深化"清廉云南"建设。通过集成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等要素,推进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等重点"清廉单元"建设,示范带动"清廉云南"建设全域推进,营造崇廉尚廉的浓厚氛围,推动政治生态建设向纵深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三不"一体推进方针战略,坚持既治标又治本,加大"清廉云南"建设力度,推动"清廉云南"建设迭代升级,以"清廉云南"建设行动的政治势能,护航全省现代化建设。"清廉云南"建设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需要具体的行动,必须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盯住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履职担当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根源上推动解决堵点、卡点、痛点,切实增强"清廉云南"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认真开展以"小"见严纠"四风"专项行动、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专项行动、"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问题专项行动、以精准监督助力"湖泊革命"专项行动,以及疫情防控一线监督在行动、正风肃纪雷霆行动和澄清正名激励担当作为专项行动,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治树并举,弘扬新风正气。抓好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以又严又实的态度和行动,融合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系列行动和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保持勇于自我革命的鲜明政治品格,以实际行动推动"清廉云南"建设向纵深发展,努力实现党员干部清正勤勉、营商环境亲清和谐、社会风气清朗向上、文化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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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崇清尚廉、政治生态山清水秀,为云南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层层压实责任。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党组织要肩负起主体责任,"一把手"要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专题报告、述责述廉、常态考核、社会评价等制度,完善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公开曝光机制,对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情况进行全程留痕监控、动态管理评价。坚持"一案双查",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群众反映依然强烈,或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等行为,坚决严肃问责追究,倒逼责任落实。重"整治",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监督举报平台,定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抓好重点领域的监督执纪,着力解决好违规处置集体资产、违规审批发放低保、落实惠农政策优亲厚友、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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