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管理部门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查摆整治工作的经验总结
金融管理部门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查摆整治工作的经验总结
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党委、〔*〕省金融监管局党委关于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总体安排,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支局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紧密结合辖区金融监管实际,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一体化推进学习研讨、问题查摆、整改整治与建章立制,深刻领悟"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着力破解影响和制约辖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推动监管干部队伍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履职能力实现显著提升。现将相关工作经验总结如下。
一、坚持高点站位与系统谋划,筑牢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思想政治根基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监管支局深刻认识到,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首要在于解决思想"总开关"问题。为此,支局党组坚持将理论武装贯穿始终,通过系统化、常态化、精准化的学习教育,引导全体监管干部从思想深处明晰"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根本问题。
(一)迅速启动部署,层层传导压力
自上级党委部署相关工作以来,〔*〕监管支局党组第一时间响应,于2026年3月初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进行专题学习和动员部署,深刻领会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和重点任务。会议强调,金融监管工作具有极强的政治性和人民性,监管干部的政绩观直接关系到金融安全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举措抓好学习教育。为确保工作落地见效,支局迅速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学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工作专班,实行"周调度、月总结"机制,强化过程管理和统筹协同。支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并印发了《〔*〕监管支局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查摆整治工作方案》,将上级要求的5个方面工作、19项举措,细化为涵盖理论学习、问题查摆、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四大环节的33项具体任务,逐一明确责任处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形成了一张任务清晰、责任到人的"作战图"。
(二)深化理论武装,凝聚思想共识
〔*〕监管支局坚持把深化思想认识作为首要任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是抓好"关键少数"示范学。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班和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支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相关篇目,并结合分管工作和个人思想实际,逐一进行交流研讨,深刻剖析政绩观偏差的多种表现和危害,真正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二是推动"绝大多数"全员学。支局下辖各党支部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通过集中研学、专题党课、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交流等方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研讨。学习教育期间,支局累计开展集中学习研讨12次,党组书记、支部书记讲授专题党课6场,确保学习教育覆盖到每一名党员干部,引导大家深刻理解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出实招求实效,坚持打基础利长远。
(三)紧密结合职责,校准实践航向
理论学习的最终目的在于指导实践。〔*〕监管支局在学习教育中,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引导干部职工紧密围绕金融监管核心职责进行深入思考。讨论中,大家普遍认识到,金融监管的"政绩",不应是简单的机构数量、资产规模、存贷款增速等"显性"数据,而更应体现在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成果以及维护辖区金融市场稳定的实效上。通过学习研讨,支局上下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践行正确政绩观,就是要坚决摒弃"重审批、轻监管""重处罚、轻治理"的片面做法,杜绝为了追求短期数据亮眼而放松风险监管标准,严防为了地方一时一地的利益而牺牲金融稳定大局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这种紧扣监管使命的思想校准,为后续精准查摆问题、靶向发力整改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坚持问题导向与刀刃向内,精准查摆金融监管领域的政绩观偏差
查摆问题是学习教育取得实效的关键环节。〔*〕监管支局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以"找不准问题就是最大的问题"的态度,多渠道、全方位、深层次检视在政绩观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为整改整治提供精准靶向。
(一)广开言路,立体化征集问题
为确保问题找得准、查得实,〔*〕监管支局构建了"上下结合、内外联动"的问题发现机制。一是对照清单主动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对照中央和上级党委下发的《政绩观偏差主要问题清单》,结合近年来中央巡视、金融监管总局党委巡视、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反馈的问题,主动认领、举一反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二是深入一线调研查。由支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组建多个调研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辖内银行保险法人机构、小微企业、农村地区,通过实地走访、随机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面对面听取监管对象和基层群众的真实声音,深入了解金融服务"痛点"、监管工作"堵点",累计开展实地调研25次,访谈各类对象180余人次;三是开门纳谏广泛查。通过支局官方网站、12378银行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数据分析、行业协会座谈会等渠道,广泛征集社会各界对金融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切实把问题根源挖深、挖透。截至2026年6月中旬,支局党组班子共查摆出问题12项,具体表现21个;班子成员查摆问题65项,具体表现78个;各处室及党员干部共查摆问题189项,具体表现267个。
(二)聚焦主业,深层次检视偏差
在问题查摆过程中,〔*〕监管支局紧紧围绕金融监管核心职能,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深挖细查政绩观偏差的具体表现:
一是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检视是否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规模情结。例如,在考核和引导银行机构时,过度关注普惠小微贷款、绿色信贷等领域的贷款余额和增速等总量指标,而对贷款资金是否真正精准滴灌到急需的科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信贷成本是否切实降低,金融服务是否真正解决了企业"急难愁盼"等质量效益问题关注不够、考核不深。检视是否存在"一阵风""运动式"服务的短期行为,对某些重点工作满足于"开了会、发了文、报了数",缺乏长期跟踪问效和制度化保障。
二是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检视是否存在"报喜不报忧"的"太平官"思想。面对辖内部分中小法人机构潜在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是否存在揭示不够充分、处置不够果断的问题,唯恐暴露风险会影响地方形象和年度考核,存在"捂盖子""击鼓传花"的心态。深刻查摆是否存在"重查办、轻治理"的片面政绩观。具体表现为,满足于对已发生的违法违规案件进行查处和问责,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上做得不够深入,未能有效推动被罚机构从根源上堵塞制度漏洞、完善公司治理,导致同类问题反复发生。这种只求"办结案件"的显性政绩,忽视"长治久安"的隐性政绩,是典型的政绩观偏差。
三是在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方面。检视是否存在"数据政绩"的倾向。例如,过度关注投诉举报数量的压降,甚至采取一些不恰当的方式减少投诉登记,而不是从根本上督促金融机构优化产品设计、规范销售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导致表面上投诉数据好看了,但人民群众在金融消费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并未得到实质性提升。
四是在监管队伍自身建设方面。检视是否存在"急于求成、急功近利"的浮躁心态。在干部选拔任用上,是否存在重显绩轻潜绩、重业务能力轻政治素养的倾向。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是否存在满足于完成任务、应付检查,而不愿做打基础、利长远的艰苦细致工作。
(三)分类建账,清单化闭环管理
针对查摆出的各类问题,〔*〕监管支局坚持分类施策、精准管理。建立了"三张清单":一是"支局党组班子问题清单";二是"班子成员个人问题清单";三是"处室及干部个人问题清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按照问题的性质和成因,区分为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对所有查摆出的问题,逐一制定《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建立整改销号制度,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由责任主体提出销号申请,经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评估、确认整改到位后方可销号,坚决杜绝"纸面整改""虚假整改",确保所有问题都得到闭环管理、有效解决。
三、坚持靶向施策与标本兼治,推动整改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针对查摆出的问题,〔*〕监管支局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努力将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推动金融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一)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在提升金融服务质效上求突破
针对"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监管支局实施了一系列"组合拳"。一是优化监管评价"指挥棒"。修订了辖内银行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监管评价办法,在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科技金融等领域,将贷款户数、首贷户占比、信用贷款占比、中长期贷款占比以及融资成本压降幅度等结构性、质量性指标权重提升了10个百分点,引导金融机构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二是搭建精准对接"连心桥"。联合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常态化开展"政银企"融资对接活动,通过建立重点项目、重点企业融资需求"白名单"推送机制,引导金融资源更高效地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三是强化科技赋能"加速器"。鼓励和引导辖内金融机构加大金融科技投入,推广线上化、智能化信贷产品,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融资便利度和可得性。截至2026年6月末,辖区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5.8%,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4.5个百分点。辖区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较去年同期下降25个基点,切实为实体经济降本增效。通过"政银企"对接活动,已成功为12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授信支持近20亿元。
(二)聚焦风险防控化解,在"长牙带刺"严监管上见真章
针对风险防范中的"太平官"思想和"重查办、轻治理"倾向,〔*〕监管支局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政治责任。一是强化风险早期预警和穿透式监管。充分运用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和大数据分析工具,加强对重点机构、重点领域的风险监测和分析研判,做到对风险的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对监测发现的风险苗头,及时采取监管谈话、下发风险提示函等措施,把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保持行政处罚高压态势。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长牙带刺"、有棱有角,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切实提升监管震慑力。2026年上半年,累计对辖内6家银行保险机构及11名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罚没金额合计超500万元,市场乱象得到有效遏制;三是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针对"重查办、轻治理"问题,建立了系统性的"以案促改"工作机制。对于作出重大行政处罚的机构,不仅要求其缴纳罚款、处理责任人,更要求其必须提交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深度整改报告,从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合规文化等方面进行全面整改,并由支局进行后续跟踪评估,确保整改见底到位,推动实现"查处一案、治理一片"的综合效果。2026年上半年,通过非现场监管提前识别并介入处置了3起中小法人机构潜在的流动性风险事件,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辖内银行业机构不良贷款率稳定在1.2%的较低水平,风险抵补能力持续增强。
(三)聚焦提升监管效能,在破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出实招
针对监管工作中的形式主义、效率不高等问题,〔*〕监管支局大力推进"智慧监管"和流程再造。一是优化市场准入服务。在严把准入关口、防范"带病准入"的前提下,全面梳理行政许可事项,简化申请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将法人机构高管任职资格核准等事项的平均审批时限压缩了20%,有效提升了服务效率;二是为基层机构减负增效。针对非现场监管报表繁多、重复填报给金融机构带来较大负担的问题,组织力量对报表体系进行梳理优化,在确保监管数据完整准确的前提下,整合、取消了15张交叉重复的报表,切实为基层减负;三是强化内部督查问责。严格落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处理办法》,对监管履职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发现一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