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工作制度合集19项
目录
1."三会一课"制度 1
2.组织生活会制度 8
3.谈心谈话制度 12
4.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8
5.请示报告制度 22
6.主题党日制度 25
7.工作纪实制度 29
8.换届选举制度 32
9.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44
10.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49
11.党内关怀帮扶制度 57
12.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制度 59
13.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63
14.党支部工作职责 67
15.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69
16.党支部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71
17.党支部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73
18.党支部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74
19.党小组长工作职责 75
党支部工作制度之一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是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主要途径。"三会"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一课"指按时上好党课。
"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
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具体措施,是党支部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
1.会议次数。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2.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研究确定贯彻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完成各项任务的措施办法;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推荐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民主评议党员;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3.有关要求。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或支部委员主持)。会前由支委会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或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的主要内容及有关要求通知全体党员,党员无特殊情况,不能缺席;根据会议内容需要,有时也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支部委员会把准备付诸表决的问题提交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党员进行充分酝酿讨论,然后按照规定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会议内容要指定专人进行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党员出席缺人数、中心议题、党员发言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最后作出的决定等。记录要妥善保存并存档。
4.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议事程序。
①会前准备工作。支部委员会确定会议的议题,并就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情况形成初步意见和方案;发出会议通知,通知的内容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议程等。
②会议开始。宣布会议开始,报告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应超过应到党员数半数以上方为有效)、缺席数及缺席原因;宣布会议议题。
③讨论。党支部提出意见和方案,大家围绕议题进行讨论,党员发表意见。
④表决。参加会议的正式党员进行表决。有应到会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赞成,决议方可通过。
⑤宣布表决结果。形成决议。
⑥总结。主持人简要总结,并对如何落实大会决议作出具体部署。
二、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
1.会议次数。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
2.主要内容。支部委员会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制定本支部的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支部工作;每月研究一次思想政治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党员的思想动态分析;讨论研究党员教育管理的措施,发展党员以及对党员的奖惩问题;召开班子成员组织生活会;确定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需要支部委员会讨论的其他问题。
3.有关要求。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支委会成员参加,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支委会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支委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人数的半数才有效;如遇重大问题要做出决定,能到会的委员又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决定;支委会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会议内容应由专人在支部工作台账上做好记录。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主要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党支部安排的任务,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
1.会议次数。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召开。
2.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分析党风状况,提出改进意见;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党员向党小组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根据党支部的统一安排,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分析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工作;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及时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报告和预备党员转正报告,提出意见,供支部参考;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
3.有关要求。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长主持。议题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支部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实际情况确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会前,要与党支部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会上,要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并应由专人做好记录;会后,要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并及时向党支部汇报。
四、党课
党课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
1.党课次数。一般情况下党支部应组织党员每三个月上一次党课(含参加上级党组织统一安排的党课)。除参加机关党委统一组织安排的党课教育外,党支部还应自己组织党课教育,由委党组成员和支部书记讲课。
2.主要内容。党课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党课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国情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纪律和反腐倡廉教育;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教育等。
3.有关要求。党支部应提前制订党课教育计划,每年组织党员至少听2次以上党课,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党员先进典型人物或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党员授课;授课前抓好授课人教案的准备,授课过程中组织好听课和讨论,课后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提高党课的质量。建立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支部组织的党课提纲和稿件交党支部存档,以备检查考核。
党员必须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三会一课"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视情况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党外人士等参加。支部每年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级党组织工作安排和党支部中心任务,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并报机关党委备案,如实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三会一课"要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
党支部工作制度之二
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以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气,着力解决党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党组织和党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为主要目的的组织活动。
党支部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一、组织形式
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二、实施步骤
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
(一)会前准备
一是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确定会议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确定会议主题,并提前7日向机关党委报告。二是引导党员端正思想认识,认真学习党章和党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自觉性,联系实际检查自己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支部决议的情况,检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撰写发言提纲。三是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深入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了解本支部(党小组)内每个成员的思想情况,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与每名党员都要谈心,支部党员之间要相互谈心。四是广泛征求意见,找出问题和不足。五是认真汇总梳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一项一项认真分析,找准找实存在的突出问题。六是提前将会议安排通知本党支部(党小组)与会人员。
(二)召开会议
组织生活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主持。主持人首先要宣布党员到会情况和会议要着重解决的问题。然后由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带头结合会议主题做对照检查发言,联系思想实际,认真检查自己的学习、工作情况,检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检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听取党员的批评意见。之后党员逐一发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也可根据会议主题自拟检查内容。要特别防止把组织生活会开成不联系思想实际泛泛而谈的"工作汇报会"。对存在问题比较多的党员要进行重点剖析,以达到解决党员个人问题、普遍教育大家的目的。组织生活会要指派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三)会后落实
组织生活会后,党小组在7天内、党支部在15天内向机关党委报送会议情况报告。要根据会上提出的问题和需要整改的事项,明确整改目标及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对会上受触动较大的党员,会后要找其谈话,听取意见,做好思想工作,使其放下包袱,正确对待同志的批评意见,改正自己的缺点和错误。
(四)有关要求
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1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召开前应将具体时间、主题及召开方式报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组织生活会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召开组织生活会时,可以吸收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列席。每年十二月份或春节前,要以支部为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围绕解决党性党风党纪和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确定专题组织生活会的主题。
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既要参加党员领导干部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与党员一起学习讨论、一起查摆解决问题、一起接受教育。
各支部对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要认真做好记录,每季度进行一次统计,并将统计表报机关党委备案。
党支部工作制度之三
谈心谈话制度
谈心是相互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一种形式,是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方法。谈心的目的在于沟通思想、解决矛盾、增进团结、促进工作。
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谈心谈话,注重日常,当好表率。
一、谈心谈话原则
1.党性原则。要有坚持真理的勇气,切实掌握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思想武器。要摒弃私心杂念,打消思想顾虑,本着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问题摆上桌面,把意见提在当面,不文过饰非、敷衍塞责。开展批评要敢于打破情面,展开健康、积极的思想交锋。坚决反对各种庸俗的市侩作风。在原则问题上必须亮明态度,不采取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自由主义态度,不奉行明哲保身、患得患失的处世哲学,不搞姑息迁就、一团和气。
2.平等诚恳原则。要创造一个良好的谈话气氛,解除彼此间的思想顾虑,使谈话双方能够敞开思想,推心置腹,坦诚相见,讲出真话,讲出心里话。对谈心对象对自己提出的批评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得压制批评,严禁打击报复。
3.实事求是原则。对干部要一分为二,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明确指出缺点和不足。对原则问题要分清是非,不能因其工作做出成绩而姑息其错误,也不能因其错误而否定其成绩。
4.有的放矢原则。谈话要有内容和针对性,力戒空泛。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谈话对象的不同特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和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要注意防止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谈成绩不谈问题、只谈集体不谈个人的倾向。要通过努力,使谈心真正谈出正气、谈出和谐、谈出团结、谈出干劲、谈出进步。
5.与人为善原则。必须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坚持与人为善、以理服人,不得言过其词、恶语中伤,不得借机攻击和诬陷他人。
6.经常及时原则。坚持经常性定期谈心谈话与有针对性的不定期谈心谈话结合起来,,发现问题的苗头,就及时告诫、提醒,不要等问题成堆,矛盾激化后才去谈话。要善于发现问题,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7.尊重信任原则。谈心一方出于对另一方的信任将自己不希望让别人知道的一些心里感受、情感秘密谈了出来,另一方必须尊重其对自已的信任,注意为其保密,不要随意将其个人隐私泄露给他人。
8.教育疏导原则。谈话要善于启发谈话对象自己教育自己。通过谈心,重点解决思想上的问题;特别是对于一时思想不通或有抵触情绪的干部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说服教育,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疏导不良情绪。
9.治病救人原则。对犯错误的干部,不要轻易下结论,要引导他们认真分析犯错误的原因,剖析其错误的性质、危害,指出改正的办法。重点是提高他们对错误的认识,帮助他们从中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振作精神,轻装前进。
二、谈心谈话种类
1.个别谈心。是指党支部书记与委员之间、委员与普通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两个人在一起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活动。个别谈心既可以用于相互了解、增进友谊,也可以用于了解情况、征求意见;既可以帮助谈心对象解决思想问题,也可以针对谈心对象的困难给予精神上的安慰和鼓励。
2.集体谈心。是指三人及以上在一起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活动。集体谈心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支部内部交流通气;二是讨论研究问题,统一思想认识;三是解决支部内的具体问题和困难;四是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三、谈心谈话方法
1.确定谈心对象。要根据工作实际确定谈心对象,善于利用重要节点开展谈心谈话。出现以下情况时,党组织要派人与其及时谈心谈话:培养发展入党和党员转接组织关系时、获得功勋荣誉表彰后、岗位变动时、组织处理中、工作生活遇到困难时、发生家庭变故时、发现苗头性问题时、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时、参与不符合党员身份活动时、受到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时、组织生活会前。坚持"三上门"服务,即:党员生病住院、有突发事情时,党组织要上门看望慰问;党员家里有临时困难或有应急事情需要帮助的,党组织要上门服务帮助;党员家庭经济困难,党组织要上门服务慰问,并通过困难补助或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等方式给予补助。
2.做好准备工作。充分准备是谈心成功的前提条件。一般在谈心前,谈心者要了解谈心对象的思想状况、社会关系,掌握所谈问题的前因后果,弄清相关的理论规定,在此基础上确定谈心的主题,明确谈心所要达到的目的,做到心中有数。
3.把握好谈心时机。要根据谈心对象和谈心内容,审时度势,把握好谈心时机,控制谈心趋向。一般情况下,苗头性问题要事先谈;评选表彰要事后谈;烦恼急躁时要冷谈;身处逆境时要热谈。
4.选择好谈心的场合与方式。不同的谈心环境、方式所产生的心理影响和效果截然不同。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室内、室外等不同场合,或者家访、工作、生活等过程中交谈,注意运用询问、讨论、讲评等不同的谈心方式,保证谈心的效果。
5.掌握谈心的语言艺术。语言是谈心的工具,合理使用语言艺术,对谈心活动至关重要。一般情况下,谈心过程中应该多用些实用、朴实、通俗的语言,言简意赅,深入浅出,做到情、理、例并茂。既能使对方体验到谈心者的深情厚谊,又实实在在地解决了实际问题,从中悟出道理、增长知识、提高觉悟。
四、谈心谈话要求
1.制定计划。党支部要将党内谈心谈话工作列入年度计划,切实把谈心谈话工作提上重要日程,制定谈心谈话工作方案,突出主题、明确对象,合理安排时间,精心组织实施。
2.建立台帐。谈心谈话前,谈心谈话人员要认真了解掌握谈心谈话对象有关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在谈心谈话时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谈心谈话之后,要建立台账,指定谈话人或相关工作人员,简明扼要做好谈心谈话记录,并及时整理归档。对涉及保密纪律、个人隐私等不宜记录的,可根据相关规定不做谈心谈话记录。
3.严肃纪律。谈心谈话双方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增强保密意识,凡涉及信访举报问题、干部隐私等不宜公开的内容要严格保密。对失密、泄密以及打击报复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确保成效。党支部要确保谈心谈话的数量与质量,防止走过场,并负责对谈心谈话的效果进行跟踪监督;对谈心谈话中发现的苗头或问题,要及时制定应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党支部应将谈心谈话的情况进行汇总,并建立表册,存档备查。党支部要经常性地分析党员队伍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措施。对谈心谈话认定存在的问题,要跟踪了解整改情况,对没有改正或改正不明显的,及时提醒警示,或提出组织处理意见。
党支部工作制度之四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通过对党员的教育和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对党员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评价,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组织生活制度。
一、评议目的: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
二、评议对象:评议的对象为全体共产党员。评议活动在机关党委的领导下,由党支部具体组织实施。党员领导干部应当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评议。
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民主评议的,经报机关党委同意,并经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可不列入评议对象;支部党员大会在讨论通过拟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和表决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意见时,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①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②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③虽未收到留党察看以上的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
④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⑤工作调动、下派锻炼或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出的。
三、评议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思想情况,主要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是否坚定,政治学习是否自觉,道德品质是否端正,利益关系处理是否恰当,精神状态是否高昂。
2.工作情况,主要看是否热爱本职,对待工作的热情和工作标准高不高,接受任务是否愉快,完成任务怎么样。
3.作风情况,主要看是否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想问题抓落实是否从实际出发,处事是否公道正派、不徇私情,干工作是否雷厉风行、深入扎实。
4.表率情况,主要看共产党员的先锋队意识强不强,工作上是否吃苦在前、勇挑重担,危急关头是否挺身而出、敢站前排,日常生活中是否严格自律、享受在后。
评议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要求,对党员上述四个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和鉴定。
四、评议等次:评议的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五、工作程序:
1.动员教育。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党员会议,学习有关文件精神,讲清评议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和方法。
2.自我评价。党员按照评议内容,对照党员标准,认真总结一年的思想、工作、作风等情况,参照评议标准,自我认定等次。
3.民主评议。召开党小组会或党支部会,根据党员的自我评议和实际表现,由党员面对面地、指名道姓地对某个党员提出批评意见。评议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听取非党群众的意见。
4.民主测评。以党支部为单位,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组织党员和群众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其中,优秀等次的比例按本支部参评党员数的10%-15%确定,具体名额分配由机关党委根据支部年度先进等级、星级评定等综合情况研究确定。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不参加"优秀"等次的评定,但评分不作限制。预备党员只参加民主评议,不参加等次评定。
5.组织确定。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根据民主测评结果、党员自我评价、党内外评议意见和党员的实际表现,对每个党员的优缺点作出评价,提出对党员民主评议拟定的等次,报机关党委审批。
6.通报情况。把评议结果用公开方式进行通报。
六、时间安排:评议活动每年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年度考核、总结工作、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评议工作结束后,机关党支部形成总结材料报机关党委,并接受检查和验收,对达不到要求的要进行补课。对民主评议党员的各种文件、鉴定材料等,按规定及时装入党建工作资料袋,以便查阅。
七、结果运用:
1.对评议达到优秀等次的共产党员,支部可以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并填表存入个人档案。对推荐到上级党组织表彰的优秀党员,必须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年度评出的优秀共产党员,各支部可在年度考核中,推荐其为优秀公务员或先进工作者人选。
2.对不合格党员严格按党章和党的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对评议中发现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实,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3.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票合计在45%以上的党员或不合格票超过30%的党员,由党支部书记对其进行告诫谈话。
党支部工作制度之五
请示报告制度
请示报告制度是党组织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党支部、党员请示报告制度规定如下:
一、党支部向机关党委请示汇报
1.请示汇报的主要内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情况;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换届选举、调整支委成员、党员发展、处理不合格党员等需要上级党组织批复的有关工作;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或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其他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问题等。
2.党支部对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独立负责地解决,遇到重大问题和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机关党委请示报告。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请示汇报。
3.党小组向党支部请示报告的内容、方式,参照党支部向机关党委请示汇报的内容、方式。
二、党员向党组织请示汇报
1.请示的内容。从事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代表党组织发表主张或者作出决定;按照规定需要请示的涉外工作交往活动;转移党的组织关系;其他应当向党组织请示的事项。
2.汇报的内容。贯彻执行党组织决议以及完成党组织交办工作任务情况;对党的工作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建议;发现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情况;流动外出情况;其他应当向党组织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