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2022年度党建工作总结(第2/2页)
(三)党建工作内容不丰富。党内组织生活缺少创新意识和手段,吸引力和凝聚力不够;党支部对党员的思想教育缺乏针对性,教育内容枯燥,方式方法单一,缺乏生机和活力;党建工作的载体创新不够,党建工作无特色。
(四)党内监督不健全。党内监督机制缺乏抓手,渠道不太畅通;一些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党内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接受监督自觉性不高,存在着不愿监督和不敢监督的现象,机关党组织的管理、监督职能发挥不到位。
(五)是党建工作保障不力。机关党建工作人员等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党务干部人员少且绝大部分都是兼职,本身承担较多的业务工作,造成无时间、无精力去抓党务工作,同时,党务干部参加培训少,部分党务干部缺乏必要的党务知识,对新形势、新任务下的党务工作难以适应。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和改进党建带群建工作,各支部每半年汇报一次工作,机关工会、团委、妇联全年至少向本级党组织报告X次工作开展情况。
2、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党组书记为本单位、党支部书记为本支部党员讲党课不少于1次,其他班子成员为所在支部党员讲党课不少于1次。
3、贯彻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的要求,党支部制定学习计划,抓好党员学习教育,每年集体学习时间至少32学时,并做好学习登记。
4、开展党史、新中国史和党风廉建设教育。坚持把党史、新中国史作为党员教育的基础性工作,创新载体、丰富内容,利用固定学习日集中学习市委、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文件和典型案例,持之以恒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加强对科级干部、关键岗位以及新提任、新录用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党规党纪、从政道德、岗位廉政等方面的教育,规范从政行为,促进廉洁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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