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春节前廉政提醒谈话大会上的党课讲稿(第5/5页)
(四)报销差旅费用问题。出差是大家经常经历的业务活动。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明确几点需要把握的问题。一是出差要审批,未按规定经单位有关领导审批的差旅费不予报销。二是等级要对应,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三是餐费要自理,凡有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四是用车要交费,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接送站或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没有明确标准的按每半天﹡﹡元交纳。《﹡﹡财经管理暂行办法》中第﹡﹡条,就公务出差有很详细的规定,大家按此落实好。
(五)安排公务接待问题。主要涉及接待标准和场所。一是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二是供应菜品,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酒水。三是就餐场所,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四是接待内容,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中央出台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五条至十二条、第十六条至二十条有明确规定。《﹡﹡财经管理暂行办法》中第﹡﹡条就公务接待也作了明确规定。
(六)发放福利津补贴问题。这个问题主要应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开支渠道是否合规。二是发放项目是否违规。三是决定程序是否违规。四是发放过程是否违规。从2022年1月至12月,全国查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起,党纪政务处分﹡﹡,占违反八项规定的﹡﹡%。
(七)关于会议费开支问题。各级会议要严格执行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分类、审批权限和经费标准,纳入单位年度预算管理,从严控制会议预算规模的支出标准。2016年12月27日中央出台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第九条,培训费实行分类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以三类会议为例,住宿费﹡﹡元,伙食费﹡﹡元,场地、资料,交通费﹡﹡元,其它费用﹡﹡元,总计﹡﹡0元;30天以内的培训按照综合定额标准控制,超过30天的培训另有规定,上述天数含报到撤离时间,报到和撤离时间分别不得超过1天。第十条。讲课费(税后),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元。讲课费按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第十二条,各单位开展的培训,优先选择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以及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第十三条,组织培训的工作人员控制在参训人员数量的﹡﹡%以内,最多不超过﹡﹡人。
(八)关于"私车公养"的问题。"私车公养"是近年来出现的新名词,是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突出的表现之一,是公务用车方面发生不正之风的变异,所谓"私车公养",就是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车辆使用费。一般需把握这么几种情况:一是私车公修。将私车冒充公车开到定点维修厂维修、装饰,将相关费用签字挂账,由单位按合同统一结算。二是私票公报。将私车维修费、配件费、过桥过路费、停车费等发票以公车名义直接从账务报销,或者以其他名目开列发票进行报销。三是私油公供。为保障公车燃油供应,单位指定了定点加油站点,并使用公务加油卡,统一结算,而一些私车也借机到此"揩油"。四是私车公用。用私车办公事,由单位支付费用。在处理上,一是名义上用私车办公事,实际上还是私车私用,车辆的燃油、维修由单位报销,涉嫌构成侵占公共财产,如果是公职人员,则涉嫌贪污。二是私车用来办公事,由公家支付私车费用的。按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规定,应当依纪依法追究责任。三是用公车加油卡为私车加油,属于以权谋私,侵占公共财产,应以贪污或者职务侵占论处,轻者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上述我列举了八个方面问题,也是大家经常在生活、工作中大量遇到的,一旦把控不好,就会发生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就会受到纪律处分。
同志们,节日就是考卷,作风就是答卷,对于作风建设我觉得再怎么强调也不为过,各级要把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持久纠"四风"树新风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持续净化节日风气,认真答好春节反对"四风"的政治答卷,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深挖病因、对症下药,以问题整治为牵引,时刻自省自律,以实际行动为﹡﹡目标在作风建设上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