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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二季度最新专题党课讲稿-6篇(第7/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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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廉洁建设,打造自身正自身硬的纪检监察铁军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公报"锻造堪当新时代新征程重任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提出,"强化廉洁建设,把一体推进'三不腐'理念贯穿自身建设,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现象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坚决防治'灯下黑',打造自身正自身硬的纪检监察铁军。"纪检监察机关是监督专责机关,纪检监察干部行使的是"治权之权",正确行使权力极为重要。新时代十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谁来监督纪委"的重大命题,明确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防止"灯下黑";之后,又进一步要求纪检监察干部"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重大命题、重大要求,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关切。纪检监察权是实现自我革命、维护党执政地位的基础性权力,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秉公执纪、谨慎用权;反之,不仅会损害党的形象、透支党的信用,还可能毁掉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大要求,始终做到党纪国法的尺子既要衡量别人更要首先衡量自己,始终做到行使权力慎之又慎、自我约束严之又严。

权力越大,责任越大。纪检监察干部有多大权力,我们党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要求和约束就有多么严格。在我们党的不同历史时期,尽管纪检监察机关面对的任务不同、对纪检监察干部要求的表述不同,但从严从实始终是贯穿其中的一条主线。早在革命战争年代,党中央严格规定了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备的条件,明确要求"有阶级觉悟、最忠实分子"。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机构的设立,党中央先后制定《关于处理党的组织及党员的批准权限和手续的规定》、《关于处理控告、申诉案件的若干规定》,对纪检干部履行"执行和维护纪律"的权力作出较为系统的规定。

改革开放之初,党中央印发《关于迅速建立健全各级纪律检查机构的意见》,明确要求纪检干部"刚正不阿,不徇私情;严格按照党章办事,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新时代十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注重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出台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领导制定监察法、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为纪检监察工作定制度、立规矩,从严管控纪检监察权。随着时代发展,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要求越来越细、标准越来越高,更加全面、系统、完备。长期以来,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深入领会、坚决贯彻党的各项规定,以"检身若不及"的自觉要求自己,拉高标杆、提高标准,对标补差、淬炼自我,树立起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始终成为反腐败斗争的最可靠力量。

纪检监察干部处在正风肃纪反腐第一线,时刻面临着腐蚀和反腐蚀的考验,很容易被"围猎"。在反腐败斗争中,诱惑无时不在,陷阱到处都有,纪检监察干部和其他党员干部一样也是普通人,人家犯的错误我们也会犯,一定要知殷鉴不远、慎独慎微,锻造铁一般的信仰、铁一般的信念、铁一般的纪律、铁一般的担当,坚决防范被"围猎"腐蚀,坚决防止纪检监察权异化变质,坚决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风险,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既是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紧迫需要,也是保证纪检监察干部秉公执纪、谨慎用权的现实要求。近年来,我们从严从实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细化监督执纪执法审批权限和流程,健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等制度,集中开展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专题教育,持续完善干部监督工作办法和措施,坚持刀刃向内、及时打扫庭院,持续保持了系统内部正风肃纪反腐高压态势,以有力有效举措保证了干部队伍的廉洁纯洁。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防止"灯下黑"的任务丝毫不可放松,一些干部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等问题依然存在。2022年以来,全县共立案查办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XX件,处分XX人。从这些被查处的案件看,有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对违规违纪问题不制止不纠正,对腐败案件不发现不查处;有的违规打听案情、说情干预、过问案件,利用职权违规请托办事,违规处置信访举报线索;有的以权谋私、以案谋利,收受礼金;有的串通包庇、跑风漏气,故意泄漏案件信息,等等。这些案件再一次告诫我们,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天然的免疫力,必须始终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理念,始终牢记行使纪检监察权受监督、有约束,弘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自觉同政治动摇、放弃原则、作风不正、清廉失守的人和事作斗争,不断以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实际行动赢得党和人民的信任信赖。

秉公执纪、谨慎用权,是纪检监察干部的廉洁为政之本和干事创业的保证。纪检监察干部作为执纪者、律人者,在"清廉XX"建设中具有很强的示范作用,直接影响"清廉XX"建设的成效。在实施"政治引廉"、"组织铸廉"的同时,我们把一体推进"三不腐"的理念、思路和方法贯穿于创建模范清廉机关全过程,同步实施"制度固廉"、"监督护廉"、"文化育廉"工程,切实把"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的重大要求落到实处。全体机关干部要自觉融入"固廉"、"护廉"、"育廉"之中,增强依规依纪依法行使纪检监察权的高度自觉,始终做到在秉公执纪、谨慎用权上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严格自律。一要树牢法治意识。

一方面,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监督、防治腐败,确保每一起案件、每一项工作都能在纪理法理情理上站得住,都能在经受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上站得住;另一方面,坚持组织授权、坚守组织原则,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决不允许突破管辖权限、审批权限监督办案,决不允许违背工作程序、办案程序执纪执法,决不允许擅做主张、自行其是开展工作。二要严格执行制度。把各项纪检监察法规和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制度规定作为案头卷认真学习掌握,作为铁规矩坚决遵从执行,决不能让制度成为"稻草人""橡皮筋",决不能让内控机制失灵失效,坚决防止打听案情、说情干预、违规过问案件等行为,坚决杜绝跑风漏气、泄露秘密等问题。三要自觉接受监督。始终牢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始终牢记纪检监察权也是一把"双刃剑",自觉接受内部监督和约束,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各方面监督,习惯在最严格的监督和约束下工作和生活,自筑"防火墙"、自戴"紧箍咒"、自设"高压线",始终做到慎始、慎微、慎独,用一言一行诠释清廉的内涵、留下清廉的记录,决不让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腐蚀生锈。四要守住廉洁底线。经常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检视自己,经常对照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反思自己,经常对照违纪违法案件剖析自己,常思贪欲之害、常念纪法之规、常照前车之鉴,拒腐蚀、防"围猎",择友朋、束亲近,淡私欲、净心灵,带头弘扬新风正气,充分展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清正廉洁的新形象。这里特别强调,干部监督室和机关党总支要充分发挥作用,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决不护短遮丑,对执纪违纪的坚决查处、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让触碰规则、纪律、法律底线的付出代价,以自我革命精神坚决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锻造铁的队伍。五要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队伍。我们的工作对象是妄图逃避惩处、刻意对抗调查的腐败分子,魔高一尺、道就必须高一丈,要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深化全员培训、强化实战练兵,努力练就真本领、硬功夫,做到精准监督、规范办案,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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