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不断加强与改进新时代宣传思想文化网络阵地建设(第2/2页)
第三,树立创新思维,全面提升网络阵地凝聚力和引领力。习近平指出:"我们要守正创新、开拓创新,大胆探索自己未来发展之路。"守正才能不迷失方向、不犯颠覆性错误,创新才能把握时代、引领时代。坚持创新思维是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方法论要求。应在始终坚守党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领导,始终坚守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道路之正、理论之正、制度之正、文化之正的前提下,积极运用互联网思维,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推进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在理念、内容、方式等方面全方位创新。推动理念创新,打破广播、电视、报纸等自上而下、"一对多"的单向传播理念,发挥互联网信息发布、舆论传播、社会动员的综合功能,重塑理论传播的互联网格局与舆论生态。推进内容创新,引导互联网参与主体创作、生产和传播更多积极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表演、网络电影、网络剧、网络音视频、网络动漫、网络游戏等。推进方式创新,适应受众个体化、特色化、差异化、分众化的发展,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通俗易懂的表达方式、乐于参与的活动方式开展工作。推进渠道创新,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全面融合,促进二者在传播方式、信息资源、机制体制等多方面深度整合,打造更高效、更便捷的传播渠道,把握好网上舆论引导的时、度、效,让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在网络上浸润更多受众、影响更广范围。
第四,树立法治思维,持续优化网络阵地舆论生态。习近平指出:"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近年来,互联网领域相继出台了《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等诸多法律法规,对保障网络空间安全、维护网民合法权益和净化网络生态起到了重要保障作用。应着眼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加强互联网的法治建设,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在宏观层面,对于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而言,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制作、复制、发布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侮辱或者诽谤他人等的违法信息,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不良信息。对于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而言,应健全用户注册、账号管理、信息发布审核、跟帖评论审核、版面页面生态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制度。对于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而言,在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形式参与网络活动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用户协议约定,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在具体操作层面,应建立常态化的监管机制,加强内容和过程审核,确保从采编到出稿的全流程合规有序,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网络综合治理体系,以正确价值观导引流量,更好地传播正能量。建立常态化的反馈机制,对推送评论、后台留言、关键词搜索等用户信息进行足量关注,倾听网民声音,进行双向互动。建立常态化的评价机制,通过广泛参与和效果反馈,采用回顾、总结、榜单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评价,总结阶段性热点,提炼优秀素材与范例,并及时推广、形成合力,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类优秀文明成果滋养人心、滋养社会,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我就讲这么多,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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