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学笃行强作风,清水护澜守初心——水利局机关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党课讲稿
深学笃行强作风,清水护澜守初心--水利局机关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党课讲稿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局机关全体干部会议,核心议题就是持续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贯彻。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这为我们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水利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是直接服务民生、保障安全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我们的作风实不实、纪律严不严,直接关系到水资源管理、水安全保障、水生态保护、水灾害防御等重大职责的履行成效,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因此,持续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市水利局的落地生根,具有特殊的政治意义和现实紧迫性。我们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融入水利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为奋力谱写新时代市水利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作风保障。下面,我围绕几个方面与大家交流学习体会。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升政治自觉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的深度决定执行的力度。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首要任务在于筑牢思想根基,提升政治自觉。特别是当前,我市正处于加快推进水网建设、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的关键期,面临的风险挑战不少,肩负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很重。只有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才能确保在纷繁复杂的环境中站稳立场、把准方向。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作风问题根本上是党性问题",并强调"在作风问题上,起决定作用的是党性"。对于我们水利系统的每一名党员干部而言,必须深刻认识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绝不是可有可无的"软指标",而是关乎党的性质宗旨、关乎人心向背、关乎水利事业兴衰成败的"硬杠杠"。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自觉同党中央的要求对标对表,把改作风、树新风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使优良作风成为思想自觉和行动习惯。
(一)把握核心要义,深刻认识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一是深刻领悟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政治内涵。中央八项规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洞察党风政风问题根源,立足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其核心要义在于聚焦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剑指脱离群众、精神懈怠、消极腐败的危险。它不是简单限制吃吃喝喝、迎来送往,而是关乎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的根本性问题。作为直接承担水资源管理分配、水工程建设管理、水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的部门,我们手中掌握着大量的公共资源和行政权力。若作风不正,"四风"蔓延,极易导致公共资源错配、工程质量隐患、生态环境破坏,最终损害的是公共利益和群众福祉,侵蚀的是党的执政根基。必须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极端重要性。二是准确把握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时代要求。经过多年持续努力,"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党风政风焕然一新。但同时也要清醒看到,作风建设具有顽固性反复性,隐形变异问题潜滋暗长,反弹回潮的风险不容忽视。尤其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水利建设投资密集的背景下,一些党员干部思想上可能出现松懈麻痹,认为"吃点喝点不算啥"、"只要把项目推上去,程序瑕疵可以忽略",甚至打着为了工作、为了协调关系的幌子搞变通、打擦边球。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作风建设是永恒课题,要标本兼治","要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刹住歪风邪气"。这意味着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我们必须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新内涵新要求,将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做到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尺度不松,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三是明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水利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统一性。优良的作风是事业发展的坚强保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实质上就是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事业观。它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把心思用在谋划水利发展上,把精力投到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水问题上;要求我们必须强化责任担当,敢于直面矛盾、勇于攻坚克难,坚决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要求我们必须廉洁用权、规范用权,确保水利资金安全、项目安全、干部安全。这与我局承担的保障水安全、推进水治理现代化的核心使命是完全契合、内在统一的。只有作风过硬,我们才能打造精品工程、民心工程,才能提升服务效能、保障民生需求,才能真正推动市水利事业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一是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理论清醒才能保证政治坚定和行动自觉。要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特别是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通过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其中蕴含的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历史担当、真挚为民情怀、科学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正心明道、修身律己的政治定力和思想武器。要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认识"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的丰富内涵,从中汲取奋进力量,校准思想航向。二是深入开展党纪党规学习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要组织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特别是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深刻理解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具体要求,特别是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规定。通过学习,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搞清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明确行为的边界和底线,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从思想深处筑牢抵制歪风邪气的"防火墙"。三是常态化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作风问题的根子在于理想信念的缺失或动摇。要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用好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的性质宗旨,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水利工作具有鲜明的公益性、基础性、普惠性特征,更要时刻牢记"为谁治水、靠谁治水"的根本问题。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站稳人民立场,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同人民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三)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引领作用。一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深悟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干部是关键。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单位)负责同志首先要做学习的表率,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要深刻认识自身在作风建设中的特殊责任和示范作用,凡是要求普通党员做到的,领导干部必须首先做到;凡是要求下级做到的,班子成员必须带头做到。要带头学习领会中央关于作风建设的最新精神和部署要求,带头学习党纪党规,带头进行自我剖析、检视反思,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在严守纪律规矩上作表率。二是领导干部要带头严守规矩。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抵制"四风"。要带头轻车简从、精简会议文件;带头遵守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方面的规定;带头管好自己、管好家人亲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带头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特别是在水利项目审批、资金安排、工程招投标、执法监管等关键环节,更要时刻保持清醒,慎独慎微,防微杜渐,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引领清风正气。三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担当尽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是负担,而是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领导干部既要洁身自好、廉洁自律,更要勇于担当、敢于负责。要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围绕水资源刚性约束、水生态保护修复、水旱灾害防御、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等中心任务,发扬真抓实干的过硬作风,敢于啃硬骨头,敢于触及矛盾,切实解决制约水利改革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以实际行动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带动全局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日常监督,前移防范关口。一是将作风建设要求融入日常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能只靠阶段性的活动或检查,必须抓常、抓细、抓长。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把作风建设的要求细化落实到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的全过程和各环节。比如,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加强对作风方面的考察;在绩效考核中体现作风表现;在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中经常性提醒强调作风纪律要求;在重要时间节点提前发出廉洁提示等等。要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使作风建设成为全局工作的常态。二是做实做细常态化谈心谈话。沟通是预防问题、解决问题的有效方式。要坚持和落实好谈心谈话制度,特别是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经常与党员干部开展同志式的谈心谈话。既要谈工作,更要谈思想、谈作风。及时发现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廉洁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对于出现轻微问题、尚未构成违纪的,要及时开展批评教育,帮助其认识错误、加以改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三是畅通监督渠道,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要不断完善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让群众监督成为反对"四风"的利器。要进一步规范党务、政务公开,增强水利工作的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邮箱、意见箱,以及处理信访事项、网上留言等方式,方便群众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对于群众反映的关于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线索,要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核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建立健全保护举报人机制,营造敢于监督、自觉接受监督的良好环境。
二、剖析典型案件,汲取深刻教训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近年来,水利系统并非净土,个别党员干部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放松要求、顶风违纪,最终受到严肃处理,令人痛心,发人深省。这些案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甚至可能在相近的业务领域,教训极为惨痛。我们开展警示教育的目的,不是简单地"看戏""听故事",而是要通过深入剖析反面典型,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检视自身存在的不足和风险点,强化自我约束。习近平总书记谆谆告诫:"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下面,我们将结合上级纪委监委通报的五个发生在水利系统的真实典型案例,逐一进行深入剖析。希望大家从中深刻认识到违纪行为的巨大危害,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名誉账,真正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
(一)案例一: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礼品问题
①案例:2023年春节前夕,省某县水利局原水政水资源科科长张某某(分管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等业务),利用职务便利,在该县某建材企业办理取水许可延续手续期间,主动暗示该企业负责人安排高档宴请。2023年2月1日晚,张某某在该县某高档餐厅包间内,接受了该企业负责人安排的宴请,席间饮用茅台酒,就餐费用及张某某个人消费共计约5800元由该企业支付。同时,张某某在席间收受了该企业负责人赠送的两条中华牌香烟(价值约1200元)。上述宴请及收受礼品事项,张某某既未向组织报备,也未支付任何费用。2023年6月,县纪委监委在调查其他案件时发现该线索,经核查属实。张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记大过处分,并被调离原工作岗位,相关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②分析:张某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一条明确规定,党员干部不得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第一百零三条(新条例中可能涉及接受、提供宴请及活动安排等条款,需依据最新条例精确定位)对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作出禁止性规定。张某某作为掌握水资源管理审批权的关键岗位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主动要求并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高档宴请和香烟,明显超出正常人情往来范畴。其行为不仅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更是公权私用、以权谋私的表现,直接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破坏了"亲""清"政商关系,侵害了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性质恶劣,影响极坏。
③释纪:此案警示我们,"吃喝风"背后往往隐藏着权钱交易的影子。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作为水利系统的干部,我们必须时刻牢记,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赠送的礼品,绝非"人情往来"那么简单。它是一条碰不得的高压线!我们必须:一是严格遵守交往规定,与管理服务对象保持清白、纯洁的公务关系;二是坚决抵制各类吃请诱惑,不该吃的饭坚决不吃;三是对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都应坚决拒收,确属正常人情往来难以拒收的,必须按规定登记上交;四是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谨防"围猎"。
(二)案例二: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
①案例:2022年11月,省(某市)纪委监委在对市水利局进行常规巡察时发现,该局下属某河道管理处处长王某某(副处级)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严重超标。经实地测量,其办公室实际使用面积为38.7平方米,而按规定其应配备标准为不超过24平方米。此外,该办公室还存在豪华装修现象,配置了高档办公桌椅、沙发、红木书柜等用品。王某某在巡察组发现后,辩称其办公室同时兼作小型会议室,偶尔用于接待上级领导或召开小型会议。但经核查,该办公室日常主要由王某某个人使用,相关接待和会议记录极少。2023年1月,市纪委监委依据核查结果,认定王某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决定给予王某某党内警告处分、政务记过处分,责令其立即搬入符合标准要求的办公用房,并对违规配置的高档办公用品按规定进行处理。
②分析:王某某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行为,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关于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的条款(通常归类于违反廉洁纪律或工作纪律)。按照规定,党政机关干部办公用房面积有严格的等级标准,超面积使用就是侵占公共资源。王某某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应带头执行规定,却心存侥幸,追求"豪华"办公环境。其辩解"兼作会议室"的理由无法掩盖其主要用于个人办公的事实。这种行为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典型表现,严重浪费国家财政资金,助长特权思想和官僚习气,严重脱离人民群众,损害了党员干部队伍的清廉形象。
③释纪:办公用房看似小事,却直接反映着干部的作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不舒服一点、不自在一点,老百姓的舒适度就好一点、满意度就高一点,对我们的感觉就好一点。"超标办公室就是一面作风的"镜子"。我们必须以此为戒:一是严格遵守办公用房各项规定,决不搞变通、打折扣、打擦边球;二是坚持勤俭节约,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和贪图享乐;三是带头过紧日子,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多用于民生水利工程建设;四是健全办公用房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监督和动态检查。
(三)案例三:公务接待违规饮酒、违规提供高档菜肴问题
①案例:2023年8月15日,省某市水利局副局长李某某带队(一行3人)赴市某区考察学习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经验。考察活动于当日16时左右结束。该区水务局局长赵某某(为尽地主之谊,也因其单位曾有水利项目资金在该市水利局待批)主动邀请李某某一行共进晚餐。晚宴安排在该区一家特色餐厅,共8人参加(除考察组3人,还有区水务局领导及工作人员5人)。晚宴过程中,赵某某提议并让下属提供了当地高档白酒(每瓶约800元)饮用,餐标明显超标(人均消费约500元),菜品包含多道高档菜肴(如清蒸石斑鱼、佛跳墙等)。席间气氛热烈,李某某作为上级机关领导,未予阻止也未提出异议。晚宴费用共计约4000元由区水务局公款支付。此事后被群众举报。2023年10月,经市纪委监委核查属实。李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赵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参与宴请的其他有关人员也受到相应处理;餐费由参与人员个人承担。
②分析:此案例是典型的公务接待违规违纪。李某某、赵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严禁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归属违反廉洁纪律)的规定。李某某作为上级机关带队领导,对超标接待、违规饮酒行为未能及时制止和纠正,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赵某某为了所谓"协调"关系,明知故犯,提供高档烟酒菜肴搞超标接待。这不仅挥霍了公款,违反了厉行节约规定,更反映出根深蒂固的"酒桌文化"和"潜规则"思想,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助长了不正之风。
③释纪:此类"舌尖上的腐败"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厉禁止的重点。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我们必须引以为鉴:一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严禁无公函接待,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接待,严禁提供高档菜肴、烟酒;二是公务活动期间和工作日午间严禁饮酒(含任何酒类);三是不得组织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四是接待单位要以热情周到、节俭务实为原则,杜绝"吃关系"、"喝人情";五是领导干部在公务接待中要起表率作用,带头遵守规定。
(四)案例四: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问题
①案例: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期间,市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陈某某(负责该市辖区内多个重点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因个人购车计划暂未落实且其私人车辆年久失修,长期向有业务关系的某水利工程公司项目负责人孙某某借用一辆丰田牌越野车(排量2.5升)使用。双方虽口头约定"借用",但陈某某未支付任何租用费用(经评估,该车同期市场月租金约3000元)。该车主要用于陈某某个人上下班通勤、私人出行以及部分监督检查公务活动。在此期间,陈某某所在单位向该水利工程公司承建的项目支付了多笔工程进度款。2023年4月,有关问题线索被市纪委监委掌握。经查,陈某某存在长期无偿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的行为。2023年7月,陈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记过处分,并按规定补交了车辆使用费。
②分析:陈某某的行为,实质上是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无偿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财物,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关于廉洁纪律的相关规定(如禁止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无偿、象征性支付钱款等方式占有公私财物等)。其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高级车辆而不付费用,使公权力的公正性受到严重质疑,构成了事实上的利益输送。这种行为隐蔽性强,危害性大,极易滋生"温水煮青蛙"式的腐败,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清廉高效的政务环境。
③释纪: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等行为,是"四风"隐形变异的一种表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我们必须警钟长鸣:一是严格区分公私界限,绝不允许以任何理由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财物,包括车辆、住房等;二是管好自己的生活圈、社交圈,特别是与管理服务对象的交往要纯粹、规范,保持合理距离;三是领导干部特别要严格约束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利益输送;四是对确因工作需要的车辆保障,必须严格按规定申请、审批、使用。
(五)案例五: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问题
①案例:2024年1月,省某市水利局规划计划科科长吴某某为其子举办婚宴。吴某某向局党组报备拟举办宴席10桌,邀请范围为亲属和少量同学、朋友。但在实际操办过程中,吴某某不仅通知了下属单位部分负责人和本科室全体干部(非其亲属),还通过发送请柬或间接方式通知了部分与其所在科室有业务往来的设计院、施工企业负责人等管理服务对象18人。婚宴当天实际设宴18桌,其中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25人次,金额合计人民币68000元,其中包括多家有承揽该市水利项目业务单位负责人。此事在水利系统内造成不良影响。2024年3月,市纪委监委收到实名举报并查实。吴某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政务撤职处分(由正科级降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并责令其退还所收管理服务对象礼金。
②分析:吴某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关于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的规定(属廉洁纪律范畴)。其故意瞒报、多报邀请对象范围,实际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大额礼金,严重超出正常人情往来的范围,是典型的借机敛财行为。这种行为利用婚丧嫁娶等传统习俗进行利益输送,把正常的情感交流庸俗化为交易,极大损害了党员干部在群众心中的形象,污染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必须予以严惩。
③释纪: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风俗之变,迁染民志,关之盛衰。"党员干部带头,关乎社会风尚。我们必须严格执行规定:一是严格履行事前报备手续,如实报告操办事宜、时间、地点、规模、邀请对象范围(特别是涉及管理服务对象的)等;二是严控宴请规模,严禁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化整为零、分期分批操办;三是严禁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严禁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四是带头移风易俗,倡导文明节俭新风尚,以党风政风的清廉引领社会风气的转变。
三、筑牢廉洁防线,建设清廉水利
在深刻汲取惨痛教训的基础上,我们要把"当下治"与"长久立"结合起来,聚焦水利系统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和廉洁风险点,扎紧制度笼子,筑牢廉洁防线。要将清廉建设融入水利改革发展各方面全过程,着力打造"清水护澜"的清廉水利形象。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要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一)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一是全面深化水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聚焦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取水许可、洪水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关键事项,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最大限度消除审批过程中人为干预的可能空间。大力推行标准化审批文本、流程化操作手册、规范化服务指南,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将可网办事项全面纳入线上平台,实现全流程公开透明、留痕可溯。通过制度设计,让权力运行在阳光轨道上,让"吃拿卡要"无处遁形,让"绿色通道"回归服务本质而非寻租工具。二是健全重大水利项目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特别是对于重大水利项目规划布局、资金安排、技术方案选择等,必须经过充分调查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防止个人专断、盲目决策。进一步明确项目决策环节的权限边界、责任清单,强化程序的刚性约束。探索建立水利重大项目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使决策权责对等,真正遏制"拍脑袋决策"、"花钱大手大脚"现象,从源头上防范因决策失误或失职渎职造成的损失浪费和腐败风险。三是完善水利工程领域风险防控体系。水利工程建设环节是腐败易发高发领域。要针对项目法人组建、招标投标、设计变更、设备材料采购、资金拨付、工程验收结算等关键环节,系统梳理排查廉洁风险点,逐一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要强化项目法人负责制,压实项目法人的监管主体责任。大力推进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利用技术手段遏制围标串标。加强对设计变更、隐蔽工程签证的管理审核,严防通过虚增工程量、提高单价等方式套取资金。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严防偷工减料、降低标准等问题。
(二)严格财经纪律管理,守住管水治水钱袋。一是强化水利预算刚性约束与绩效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将所有水利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统一管理。建立健全水利项目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的闭环管理体系。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突出结果导向,将绩效目标设定、过程监控和结果评价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加大对民生水利、重点水利工程的绩效评估力度,坚决杜绝重投入轻管理、重建设轻效益的现象,确保每一分财政资金都用在刀刃上、产生真效益。二是规范水利资金支付流程与内控机制。完善水利资金支付审核把关制度,明确支付申请、审核、复核、支付等各环节责任人和审批权限,形成层层负责、相互制衡的内控链条。充分利用国库集中支付、财政一体化平台等现代化支付手段,减少现金支付比例,确保资金流转轨迹清晰可查。建立大额资金支付预警和事中核查机制,防止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套取。加强对下级水利部门资金拨付使用的指导监督,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严格执行财务报销规定,强化报销票据审核,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杜绝虚假票据报账。三是加大水利资金审计监督力度。坚持审计监督常态化,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作为水利审计的重要内容。加强对重大水利项目、重点专项资金的全过程审计监督,重点关注资金使用合规性、效益性。强化内部审计力量建设,提高内审工作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积极推进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畅通审计、财政、纪检监察等监督渠道的信息共享和成果运用,形成监督合力。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时限,实行对账销号,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锻造水利廉洁铁军。一是严把水利干部选任关口。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突出政治标准,把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贯穿干部选任全过程。在干部考察环节,要全面深入了解干部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实绩、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情况,特别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一贯表现。注重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考察识别干部。强化任前把关,对廉洁问题、作风问题有疑点未排除的坚决不上会、不任用,严防"带病提拔"。二是深化水利干部专业素养和法治能力。水利工作专业性强、政策法规要求高。要加强对水利干部的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管理技能培训,特别是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水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水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升依法履职、依规用权的能力。要强化法治思维和规则意识,教育引导干部自觉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要将党纪国法教育作为干部教育的必修课,使敬畏法纪、遵守规矩成为全体水利干部的内在自觉和行为习惯。三是完善干部监督考核评价体系。健全常态化考核评价机制,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平时考核的重要内容,细化量化评价指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作风过硬、实绩突出的干部要大胆使用、表彰奖励;对作风漂浮、精神懈怠、存在轻微问题的干部要及时进行提醒、函询、诫勉;对触碰纪律红线、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要坚决严肃处理。完善鼓励激励、容错纠错机制,区分因公失误与谋私违纪的界限,为敢于担当、踏实干事、廉洁奉公的干部撑腰鼓劲,真正让清廉实干者有为有位。
四、健全制度体系,涵养优良作风
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顽固性,抓一抓就好转,松一松就反弹。要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水利系统贯彻落实的成果,必须着眼于常态化、长效化,在制度建设上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构建科学严密、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是从源头上防止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
(一)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层层传导压力。一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链条。局党组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特别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全局作风建设负总责、亲自抓。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和部门的作风建设。各科室(单位)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作风建设的直接责任人,要把作风建设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安排和人员管理中。要健全责任分解、监督检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的闭环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制定并动态更新水利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责任边界和具体要求。二是完善责任追究和倒查机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职责范围内"四风"问题突出甚至发生严重违规违纪案件的单位、部门,既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也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人员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以刚性问责倒逼责任落实。问责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强化警示震慑效应。三是强化纪检监督专责作用。支持和保障局机关纪委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责任,聚焦主责主业,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节点,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完善监督协调机制,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贯通协同,增强监督合力。纪检干部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提高发现问题、执纪问责的能力水平,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水利发展的"清道夫"。
(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织密防控网络。一是常态化开展纪律作风督查。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交叉检查、随机抽查、大数据筛查等多种方式,紧盯重点领域(如工程建设、行政审批、资金管理)、重要节点(如节假日)、"关键少数",深入排查"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新表现。督查要突出问题导向,深挖细查,精准发现问题线索。健全督查情况反馈、整改督办机制,确保发现问题及时纠治。二是深化运用水利廉政风险防控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督质效。建立涵盖水利业务全流程、覆盖关键岗位的廉洁风险防控预警系统,对水利项目审批、招投标、资金拨付等高风险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和预警提示。加强对公务支出、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方面的智能监管,实现可查询、可追溯。整合运用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信访举报等数据资源,提升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三是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与社会监督路径。始终坚持群众路线,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作风成效的重要标尺。完善信访举报制度,充分发挥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作用,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加强信访举报线索的分析研判和核查处置,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定期组织社会监督员、服务对象代表等开展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建议。深化水利政务公开,依法依规公开水利规划、项目审批、资金安排、执法监管信息,以公开促规范、强监督。
(三)完善宣传教育机制,弘扬清风正气。一是打造水利特色廉洁文化品牌。结合市水利行业特点,深入挖掘本地水利历史中蕴含的治水精神、廉洁元素,总结提炼新时代市水利人担当作为、清廉务实的价值理念。建设富有水利特色的廉洁文化教育阵地(如廉洁文化长廊、水利史馆中的廉洁板块等),创作反映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廉洁奉公、守护绿水青山的文艺作品。组织开展"清廉楷模"选树宣传、水利优良家风家训征集等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营造学廉、崇廉、尚廉、守廉的浓厚氛围。二是强化警示教育针对性和震慑力。将警示教育作为党员干部必修课,制度化、常态化开展。坚持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促改,用好上级纪委监委编发的警示录、通报案例和本系统的"活教材"。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如监狱、廉政教育基地等),邀请纪委监委同志作辅导报告,特别是发生在水利系统的案例要深入剖析解读,让党员干部切实感受到震慑就在身边、教训就在眼前。创新教育形式,如组织案例辨析会、模拟谈话、旁听庭审等,增强警示教育的代入感和触动感。三是构建常态宣传引导格局。将宣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融入水利工作的日常宣传报道。在局门户网站、内部刊物、宣传栏等阵地开设专栏,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关于作风建设的最新部署要求和政策精神,宣传我局作风建设的新举措新成效。重要节点及时发布廉政提醒,重申纪律要求。善于运用新媒体平台,制作推送形式活泼、内容严肃的廉洁提醒图文、短视频等,增强宣传的覆盖面和吸引力。宣传要注重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讲好市水利人忠诚干净担当的故事,持续涵养清风正气。
同志们,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治水必先正风,正风务必求实。今天的党课,既是一次深刻的思想洗礼,也是一次严肃的政治提醒。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管党治党、兴党强党的重要法宝,是市水利事业健康发展的生命线。作风建设没有休止符,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我们全体水利干部都要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醒,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除非分之想。要把今天学习研讨的成果,内化为坚定信念、锤炼党性的思想自觉,外化为遵规守纪、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以廉为基守初心,以干为本担使命,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廉洁的形象,团结一心,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奋力谱写市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崭新篇章,为保障全市水安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