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源固本守沃野,躬身力行护粮安——在农业农村局机关全体干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座谈会上的党课讲稿
清源固本守沃野,躬身力行护粮安--在农业农村局机关全体干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座谈会上的党课讲稿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专题学习研讨座谈会,核心任务是再次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将其作为加强我局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效能的永恒课题和锐利武器。农业农村工作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事业,我们的工作作风直接关系到党的"三农"政策能否"最后一公里"落地生根,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获得感。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的重大使命,面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艰巨任务,全局干部职工必须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优良党风带政风促行风,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市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
一、政治引领,举旗定向,深刻把握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时代内涵与实践要求
作风建设无小事,在"三农"领域更是如此。一丝一毫的偏差,都可能导致强农惠农政策的缩水变味,损害党群干群鱼水深情。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必须抓常、抓细、抓长,持续努力、久久为功。"我们必须深刻领悟,并将其内化为政治自觉和行动遵循。这一部分,我们将系统阐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深刻意蕴与当前形势下的实践要求。
(一)理解规定精神的深层意蕴与永恒价值。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诞生之日起,就承载着净化政治生态、重塑党心民心的重要历史使命。它的核心要义绝非简单的条文限制,其精髓在于通过规范领导干部行为,特别是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作风问题,重建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巩固党的执政根基。"规定"看似针对具体行为,实则直指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的根源,是新时代管党治党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与制度化升华。其永恒价值在于它精准回应了群众最深恶痛绝的问题,体现了党坚持自我革命的决心和勇气。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作风正,人民的心气顺,党和人民就能同甘共苦。"这深刻揭示了作风建设的基础性、全局性意义。对于市农业农村局而言,深入理解这一要义,必须把自身工作摆进去,深刻认识到在项目管理、资金分配、技术服务、执法检查等核心环节的每一次行为,都体现着党的形象和政策的温度,关乎千万农民群众的福祉和对党的信任。任何偏差,都可能成为阻碍乡村振兴的不利因素。因此,领悟其意蕴,就是要将"规定"精神融入三农工作血脉,使之成为履职尽责的底线思维和价值遵循。
(二)警惕三农领域作风问题的顽固性与新变种。进入新时代,"三农"工作迎来新机遇,同时也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挑战。作风建设稍有松懈,"四风"问题就可能以更加隐蔽、更具迷惑性的形态侵入我们的队伍。结合我局实际,必须高度警惕几个突出问题倾向:形式主义方面,主要警惕为迎接检查而过度留痕、重复填表造册挤占干实事时间精力的问题;脱离实际机械执行上级政策,调研浮光掠影,导致政策制定或项目设计与基层需求脱节的问题;会议部署多、具体落实少,热衷于出经验、树典型,忽视解决普通农户实际困难等问题。官僚主义方面,主要警惕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的服务异化;推诿扯皮、层层"画圈"不担责导致工作梗阻;脱离群众、自恃专业不接地气、对农民诉求漠不关心甚至粗暴对待等问题。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主要警惕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或土特产;借项目考察、检查验收等名义搞变相公款旅游;在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上打擦边球、优亲厚友;以及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方面超标准配备或使用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形成优良作风不可能一劳永逸,克服不良作风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自身和身边可能存在的作风积弊,紧盯新动向新表现,以零容忍态度深查细究。
(三)压实主体责任链条与强化刚性约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绝非仅仅是纪检监察机构的责任,而是全局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的共同责任,关键在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作为局党组书记,我是全局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责无旁贷。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不仅要管好分管业务,更要管好分管领域的思想、作风和纪律。各科室、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规定"精神落实的直接责任人,必须将压力传导到每一位党员、干部。第一,健全责任体系。要完善从局党组到基层党组织再到个人的责任清单,明确各级责任主体在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中的具体任务和工作标准,形成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第二,强化过程监督。要将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纳入党建述职评议、干部考核考察、日常谈心谈话的重要内容。充分运用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第三,严肃追责问责。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责任压实了,制度才有生命力,执行才能有刚性。
(四)培育"三农"廉洁文化与涵养新风正气。作风建设的最高境界是形成习惯,是文化的浸润。在市农业农村局营造遵规守纪、崇廉尚实、服务为民的良好政治文化和工作氛围至关重要。一是深化教育引导。要将党章党规党纪、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农业系统优良传统和作风列为理论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经常性开展党性教育、警示教育、家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二是创新文化载体。要深入挖掘农事活动、农耕文明中蕴含的勤劳节俭、敬畏土地、诚信守约等优秀传统文化因子,结合时代要求赋予新内涵,通过建设廉政文化角、开展主题征文演讲、选树身边勤廉榜样等形式,讲好廉洁故事,弘扬清风正气。三是突出"三农"特色。要把廉洁要求融入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农技推广、执法监管、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使之贴近农村、贴近农业、贴近农民,打造具有市农业农村局特色的廉洁文化品牌。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我们要通过持之以恒的文化建设,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全局蔚然成风,成为全体干部日用而不觉的行为准则和价值认同。
二、镜鉴常悬,警钟长鸣,深刻剖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通过剖析系统内发生的鲜活反面教材,旨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纪律观念与敬畏之心。
(一)违规超标准公务接待案
案例简述:2022年4月,安徽省某市农业农村局在接待上级部门调研组一行5人时,时任该局局长李某,安排在某酒店进行公务用餐,其餐费标准远超该市规定的同级别人员每人每餐120元上限,实际消费达到人均180元,共超标准支出1480元。餐后,李某指示办公室采取虚开食材发票(将实际餐费拆分为餐费和"农资样品费")的形式进行报销。此事后被群众举报查实。
处理结果:2022年7月,经当地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某党内警告处分;参与决策并负责报销操作的办公室主任王某被诫勉谈话;超标准接待费用1480元由相关人员个人承担并退缴。
纪律性质与危害分析:李某等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一百零五条第一项之规定: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看似一次简单的"超标准",实则是特权思想和奢靡之风作祟。第一,践踏财经纪律。虚开发票报销是典型的弄虚作假,侵蚀廉政堤坝。第二,损害政府公信力。上级检查调研本是了解实情、指导工作,超标准接待不仅无法体现地方诚意,反而助长不良风气,让群众误解政策资源被浪费。第三,败坏政治生态。上行下效,若不纠正,极易引发基层单位在接待工作中的盲目攀比之风。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此案警示我们,公务接待必须严格遵循"务实、节俭、规范、透明"原则,绝不能触碰"红线"。全局干部务必时刻绷紧纪律弦。一要严控标准。不折不扣执行省市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禁超标准、超规格。二要强化内控。规范报销程序,严格票据审核,堵塞漏洞。三要正本清源。深刻认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政治意义和民生意义,彻底摒弃"讲排场、要面子"的错误观念。
(二)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案
案例简述:2023年春节前夕,山东省某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干部孙某某,先后收受其所监管的多家蔬菜种植合作社、农资经营店经营者赠送的高档白酒、地方特产茶叶等礼品,价值共计约5200元。礼品是在孙某某日常检查工作结束后或电话联系时被经营者或其委托人员送至其办公地点附近收下。此事在该市纪委监委开展的作风问题专项检查中被发现。
处理结果:2023年3月,该市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核查后,认定孙某某的行为构成违反廉洁纪律,依据《条例》第九十条第一款(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规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如数退缴违纪所得。
纪律性质与危害分析:孙某某的行为,明确违反了《条例》中关于廉洁纪律的规定。第一,权钱交易风险。收受监管服务对象的礼品,即使当前未承诺或实际进行利益交换,但其行为本身已使公正执行公务的可能性受到严重影响和怀疑,破坏监管的公正性和公信力,属于典型的"靠农吃农"。第二,损害营商环境。此类行为可能诱发其他经营主体被迫"送礼"以求公平对待的心理,加重经营负担,扭曲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第三,腐蚀干部思想。"小节不守,大节必失",从收受土特产开始,往往容易滑向更严重的腐败深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对领导干部而言,人情之中有原则,交往当中有政治。"一旦权力被"人情"裹挟,纪律底线必将失守。涉农审批、执法、项目监管等关键岗位人员尤须警醒。一要划清界限。必须严格遵守《条例》,坚决拒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所有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二要保持"亲清"关系。既要积极服务农业经营主体,又要做到交往纯洁、清正廉洁。三要管住小节。深刻认识"微腐败"的极大危害性,做到防微杜渐,确保清廉用权。
(三)变相公款旅游案
案例简述:2023年6月,福建省某市农业农村局以"学习考察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为名,由分管副局长陈某带队,组织包括其分管的产业科、部分县区农业局人员及个别关联企业代表等一行8人,赴邻省某著名海滨城市。行程中,仅在考察首日安排了半天的实地参观某农业基地,其余三天均用于游览当地知名景区、海滩等景点,相关住宿费、部分餐饮费及门票费用约2.1万元在考察差旅费中列支报销。此情况被上级巡察发现。
处理结果:2023年9月,该市纪委调查核实后,认定此次考察活动严重偏离主题,实质属于变相公款旅游。依据《条例》第一百零五条第三项(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规定,给予陈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带队负责人职务被调整;其余参与人员分别受到诫勉谈话或批评教育处理;全部违规报销费用2.1万元由参与人员个人承担并退缴。
纪律性质与危害分析:该案是典型的借公务活动之机公款旅游,严重违反《条例》。第一,欺骗组织。打着公务旗号谋取私利,浪费公共财政资金。第二,行为恶劣。以学习考察之名,行游山玩水之实,是对公共资源的肆意挥霍,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在干部群众中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第三,背离宗旨。将本应用于服务"三农"的经费用于个人享受,与党中央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要求背道而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这种行为是对公款公权性质的严重亵渎。全局上下必须引以为戒。一要严审活动内容。严格执行外出学习考察、培训审批制度,明确目的、行程、预算,杜绝挂名、搭车现象。二要强化过程监管。对批准后的活动行程和费用支出进行动态监督和事后严格复核。三要严守公私界限。时刻牢记公帑为民,绝不触碰公私不分、假公济私的"高压线"。
(四)违规操办婚丧喜庆案
案例简述:2022年10月,湖南省某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股股长张某为其子在县城某酒店举办婚宴。事前,张某向组织报备宴请桌数为15桌,预计宾客150人。实际操办时,张某私下通知了其管理和服务范围内的多家生猪养殖场、饲料兽药企业负责人共12人参加宴席(该12人未在报备名单中),上述企业负责人均赠送了礼金,每人500-1000元不等,合计8600元。宴席实际规模超过25桌,宾客近300人。此事后被县纪委监委查实。
处理结果:2022年12月,县纪委监委依据《条例》第九十二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规定,认定张某违规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并收受礼金,且在规模上不如实报告,属于借机敛财,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还违规收受的管理服务对象礼金8600元;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纪律性质与危害分析:张某的行为,属于典型的利用职务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违反了《条例》。第一,破坏廉洁纪律。其核心在于利用了管理者的身份施加了"隐形"压力,迫使管理服务对象"随礼",是将权力异化为敛财工具的表现。第二,损害党员形象。此类行为在群众中易引发"当官发财"的联想,极大地损害了党和政府以及党员领导干部的形象与公信力,严重影响基层政治生态。第三,助长人情歪风。极易在局部范围内形成攀比、浮夸的不良风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作风问题核心是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这种行为的实质是利用公权力介入私人事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离间党群干群关系。全局党员干部务必规范个人事项。一要严格报备。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必须按规定事前如实报告相关情况(时间、地点、规模、邀请范围等),事后报告遵守纪律情况。二要严控范围。不得邀请管理服务对象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人员参加,或收受其财物。三要厉行节约。倡导移风易俗,自觉抵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陋习,做弘扬新风正气的表率。
(五)形式主义、增加基层负担案
案例简述:2023年第一季度,山西省某市农业农村局为推动春季农业生产,由局办公室牵头,多个业务科室各自向所辖县区农业部门下达需报送的表格、报告及需安装使用的APP。分管副局长李某未严格履行审核把关职责。短期内,县区农业农村局和乡镇农技站需要重复填报内容高度重叠的"春耕进度表"、"农资储备表"、"新型农机推广应用表"等,累计各类报表达15种以上;同时被要求下载注册并使用"〔...〕农田监测APP"、"〔...〕农技宝APP"等多个应用,并上传大量信息。部分表格和APP功能交叉重复,且填报指标设计脱离实际,内容繁琐,导致基层干部疲于应付填报,挤占大量服务春耕生产的时间和精力,引起基层强烈不满。此事被上级督查发现。
处理结果:2023年5月,该市纪委针对反映强烈的"指尖上的形式主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中查实此问题。认定市农业农村局存在工作部署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依据《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造成不良影响)及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处分的规定,给予负领导责任的分管局领导李某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深刻检查,迅速全面清理规范各类报表和APP,合并精简为必要的3类报表和1个综合性服务平台。
纪律性质与危害分析:此案反映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违反《条例》关于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中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第一,严重脱离实际。报表重复、APP泛滥是典型的"拍脑袋"决策,将工作成效异化为"纸上功夫"和"屏幕留痕"。第二,加重基层负担。极大消耗了一线农技人员本应用于指导生产、解决农户实际困难的时间和精力(服务主体虚置化),损害工作效率。第三,挫伤工作积极性。造成基层干部身心俱疲,产生怨气,影响落实重大任务的凝聚力战斗力。第四,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导致群众对干部形象产生"不干事、只报表"的负面评价。习近平总书记严肃指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格格不入,是我们党的大敌、人民的大敌。"此危害不容小觑。根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长期任务。一要坚持问题导向。决策、发文、提要求前要深入调研,充分考虑基层承受能力和实际效果,力戒多头、重复要求。二要强化统筹整合。内部科室间加强沟通协调,推行数据共享共用,精文减会,规范应用管理。三要注重实绩实效。坚决摒弃"唯材料"、"唯点击量"的考核方式,将基层满意度和工作实效作为评判工作的重要标准。
三、深耕细作,淬火成钢,以严实作风锤炼服务新时代"三农"工作铁军
触目惊心的案例警示我们,纪律作风防线失守的代价惨重。我们要将镜鉴之效转化为提升自我、淬炼队伍的实际行动。面向保障粮食安全、推进乡村振兴的历史重任,锻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三农"工作队伍至关重要。
(一)筑牢思想根基,提升政治"三力"。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提升服务"三农"工作能力,首要在于解决"总开关"问题,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一是深学笃行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深入系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特别是关于"三农"工作、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党中央关于粮食安全、乡村振兴的战略意图和政策导向。要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深刻理解每一项惠农政策背后深厚的政治考量和民生情怀,不断提高从政治上看问题、想问题、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二是严明纪律筑牢政治忠诚。时刻牢记"三农"工作的政治属性,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自觉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的重要标尺,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任务要求,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杜绝打折扣、搞变通、作选择等行为。三是心怀"国之大者"勇担使命。深刻认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和我市作为重要农产品生产地区的特殊责任,将个人的工作职责融入服务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大局之中考量。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解农民之所难,切实把造福农民群众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投身"三农"事业。
(二)锤炼过硬本领,涵养专业素养。面对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新情况新挑战,专业能力是履职尽责的基础支撑。必须大力弘扬"干一行、钻一行、精一行"的工匠精神。一是聚焦核心职能提升业务精度。各业务科室要围绕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种业振兴、农业科技装备支撑、农业防灾减灾、产业融合发展、乡村建设治理等重点领域,组织专题学习和深度研讨。要深入研究我市农业资源禀赋、产业特点和短板弱项,不断提升政策制定、项目策划、技术推广、市场服务等核心业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要鼓励干部成为政策通、活字典、行家里手,确保专业能力与新任务新要求相匹配。二是拥抱科技创新提升服务效能。主动学习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其在农田监测、作物管理、疫病防控、灾害预警、农产品流通等领域的深度应用。要善于借助科技力量改进工作方式,发展智慧农业,提升农业管理服务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推动干部从传统经验型向现代科技型转变,学会运用新知识新工具破解发展难题。三是增强法治思维提升治理能力。深入学习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乡村振兴促进法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植物检疫、动物防疫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在执法监管、行政审批、纠纷调解等工作中,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提高农业依法行政水平,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三)坚持人民至上,厚植为民情怀。为农服务是我们一切工作的根本宗旨。作风建设的成效最终体现在服务农民群众的实效上。一是俯身向下深化调查研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蹲点调研等制度,真正深入田间地头、农家庭院、涉农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主等面对面交流、心贴心沟通。要带着问题、带着感情下去,坚持"四不两直"方式,听真话、察实情,全面了解农民群众的"急难愁盼",掌握第一手资料,使政策制定、项目安排更加精准对接基层需求和群众期盼。二是优化服务流程提升群众满意度。聚焦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跑腿多、效率低等问题,深化涉农领域"放管服"改革和局机关效能建设。大力推行"最多跑一次"、"一网通办"、"一站式服务",优化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对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补贴申请、土地确权、纠纷调解等事项,要建立绿色通道,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每年梳理并集中力量解决一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三是畅通渠道回应群众关切。建立健全常态化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如公开局长信箱、定期召开农民座谈会、充分利用12316服务热线等。要高度重视群众信访、投诉举报以及通过新媒体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对合理诉求要及时解决,对不合理诉求要耐心解释疏导,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通过扎实有效的服务,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强化执行刚性,狠抓任务落地。再好的蓝图,不落实就是空中楼阁。执行力是检验干部能力作风的试金石。一是健全闭环管理压实责任链条。对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重点"三农"工作任务以及局党组确定的年度工作要点,要逐一细化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建立清晰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推行目标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台账化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评估、有反馈。二是突出问题导向强化过程督导。建立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常态化督查机制和预警通报制度。办公室(或综合督查机构)要定期或不定期对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要政策的推进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和实地核查。对进展缓慢、质量不高、效果不佳的工作,要及时提醒约谈、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敢于向"躺平式干部"、"鸵鸟心态"亮剑,形成强有力的倒逼机制。三是健全考核评价激扬实干精神。完善以实绩为导向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工作落实、解决实际问题、服务群众满意度等关键指标的权重。突出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干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等直接挂钩。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严肃批评问责、坚决调整处理,营造崇尚实干、狠抓落实的浓厚氛围。
四、沃野新程清风随行: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护航农业强市建设
锤炼过硬本领是基础,但作风建设的巩固深化离不开系统完备、运行有效的制度支撑。唯有健全长效机制,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理念融入日常管理监督,方能从源头上防范作风问题反弹回潮,为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行稳致远保驾护航。
(一)织密制度笼子,扎紧权力运行藩篱。制度管根本、管长远。要持续完善覆盖我局管理运行各环节的制度体系,最大限度压缩自由裁量空间,铲除作风问题滋生的土壤。第一,健全核心权力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动态梳理优化项目管理(申报、评审、验收)、资金分配(涉农补贴、项目资金)、行政审批(种子、农药、兽药等)、执法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打假)、人事任免等关键领域、关键岗位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晰权力边界、运行流程、办理时限、责任人及监督方式,实现职权法定、流程公开、权责清晰、风险可视。尤其要重点梳理涉农资金项目管理的廉政风险点,制定精准防控措施。第二,完善决策执行监督协同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健全决策议题提出、调查研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合法合规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规范程序,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在决策执行层面,建立信息互通、力量互补、成果共享的内部监督协调机制,推动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内部巡视、业务督察等形成监督合力。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对权力运行进行全程跟踪和电子留痕管理。第三,强化信息公开与民主监督机制。深化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局务公开、财务公开,除涉密事项外,凡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政策、规划、项目、资金等信息,均应依法、全面、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畅通纪检监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等多元化监督渠道。探索建立农业项目建设管理的社会监督员制度。通过全面透明的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违纪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二)强化风险预警,前移监督执纪关口。再完善的制度也需要有效执行的保障,必须将监督执纪的关口前移,变事后惩处为事前预防、事中控制。第一,创新内部廉政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综合运用大数据比对、数据分析等手段,对涉农资金流向、项目审批频次与异常、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群众信访举报集中领域等信息进行常态化筛查分析,精准识别潜在风险点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预警信息分析研判和分类处置机制,对高风险岗位、关键人员实施重点监测。第二,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轻微违纪问题或苗头性问题,要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诫勉谈话,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错酿成大祸。严格规范谈话函询程序,提升谈心谈话的政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第三,建立健全干部廉政档案活态化管理。动态更新各级干部(特别是重点岗位)的廉政档案,包含个人基本情况、信访举报及核实情况、谈话函询、接受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情况、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及整改情况、民主(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及整改情况、年度述责述廉报告等。强化对档案信息的分析研判,为干部选拔任用、日常监督管理、政治生态评估提供重要依据。关口前移的核心在于早发现、早干预,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激励担当作为,营造干事创业氛围。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既要严管,也要厚爱,充分激发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第一,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优先选拔任用那些在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服务乡村产业、推动科技创新、深化农村改革、加强基层治理等工作中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坚决反对仅凭印象、唯学历资历等选人用人,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第二,完善容错纠错保护担当机制。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制定符合我局实际的容错纠错细则。对于符合情形的干部,在启动责任调查程序中及时查清、予以澄清正名;对认定符合容错条件的,免除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及时澄清,消除影响。第三,健全关心关爱干部暖心机制。注重对干部的常态化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特别是对长期在条件艰苦、任务繁重的一线工作的干部。建立健康体检、带薪休假等保障制度。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切实帮助解决干部在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如家庭困难、子女教育等。选树宣传担当作为、作风优良的先进典型,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让担当者得重用、实干者得实惠,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同志们,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既是政治要求,也是业务所需,更是我们农业系统干部立身行事的基本准则。"清源固本守沃野,躬身力行护粮安",这不仅是一句口号,更是我们必须时刻践行的庄严承诺。回顾历史,展望未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推进乡村振兴任务艰巨繁重。让我们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严实的纪律作风,持续深入地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融入血脉、化为自觉行动,不断巩固拓展我局作风建设成效,为打造农业强市、绘就乡村振兴壮丽画卷贡献更坚实的力量!
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