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县政法领导干部政治轮训班上的党课讲稿: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履职,勇于担当
在〔...〕县政法领导干部政治轮训班上的党课讲稿
同志们:
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能有这样一个机会,在全县政法领导干部政治轮训班上,和大家共同学习、共同交流。这次轮训班的举办,正当其时,意义深远。它既是巩固深化学习教育成果的重要举措,也是在新形势下,对全县政法工作的一次再动员、再部署。根据安排,由我围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履职,勇于担当"这个主题,与大家谈谈心、交流一些思考和体会。
当前,全县范围内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即将进入收官阶段。几个月来,大家通过系统学习、深入查摆、扎实整改,在思想上受到了深刻洗涤,在政治上得到了有力锤炼,在作风上实现了明显转变。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收官不等于收场,结束不意味着终止。作风建设绝非一朝一夕之功,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更不会随着一次集中学习教育的结束而一劳永逸。八项规定改变的不仅是工作习惯,更是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它不是一个短期运动,而是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因此,在这个关键节点上,重温和深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理解,显得尤为重要和必要。这既是对过往学习成果的"回头看",更是对未来履职之路的"向前行"。大家要以此次党课为契机,真正做到"重整行装再出发",把作风建设的"休止符"变为"进行曲",把集中学习教育的"句号"画成新征程的"逗号",以永不停歇的脚步,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
下面,我将围绕主题,从三个方面与大家展开探讨。
一、回望源头,深刻领悟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非凡意义与时代价值
"风起于青萍之末,浪成于微澜之间。"作风问题看似是小事,但它关系到人心向背,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中央八项规定自2012年出台至今,已历经十余年。这十余年,是党风政风焕然一新、社风民风持续向好的十余年。实践充分证明,中央八项规定是新时代共产党人激浊扬清、革故鼎新的"金色名片",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切入口"和"动员令"。在今天,反复学习、深入领会其精神实质,依然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淬炼政治忠诚的"炼金石"。衡量一名党员干部是否讲政治、顾大局,是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最直接、最现实的检验,就是看其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态度和执行力。这绝不是一件小事,而是严肃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每一条规定,都指向具体的行为规范;每一项要求,都蕴含着深刻的政治考量。能不能不折不扣地遵守,能不能持之以恒地落实,反映的是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如果在一个单位,连最基本的规矩都守不住,吃吃喝喝、迎来送往的歪风刹不住,那么谈论服务大局、维护核心,就成了空话。作为政法机关,是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我们的政治属性是第一属性。因此,贯彻八项规定精神,就是具体的、行动上的"两个维护",是检验我们是否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最直接标尺。
第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密切联系群众的"连心桥"。"人心是最大的政治。"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作风问题的核心,就是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曾几何时,一些不正之风,如"舌尖上的浪费""车轮上的腐败""会场里的形式主义",像一堵无形的墙,隔开了党和群众。而八项规定的出台和执行,如同一股强劲的清风,吹散了这堵墙。它从小处着手,从具体事情抓起,解决了许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看到了党风政风的显著变化。对于政法系统而言,我们的工作直接面对人民群众,每一个案件的办理,每一次窗口的服务,每一次矛盾的化解,都直接关系到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如果作风不正、纪律不严,高高在上、脱离群众,就无法真正做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可以说,八项规定精神的本质,就是要求我们回归党的优良传统,始终与人民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风雨同舟、同甘共苦。
第三,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保障事业发展的"护身符"。"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优良的作风,是凝聚力,是战斗力,更是生产力。一个地方、一个单位,如果风气不正,必然导致人心涣散、纪律松弛,各项工作就无从谈起。反之,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能够极大地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就是要破除"官本位"思想,扫除"慵懒散"积弊,营造一个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良好环境。对我们政法干部个人而言,严格遵守八项规定,既是对组织的负责,更是对自己的保护。无数案例警示我们,许多干部走向腐化堕落,往往是从一顿饭、一杯酒、一份礼开始的。"堤溃蚁穴,气泄针芒",小节不守,大节必失。守住了这些规矩,就等于给自己穿上了"防弹衣",筑起了"防火墙",能够有效抵御各种"围猎"和腐蚀,让自己的职业生涯行得更稳、走得更远。
二、直面现实,清醒认识作风建设的顽固性与新挑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保持一份"赶考"的清醒和坚定。作风建设具有极强的顽固性和反复性,犹如逆水行舟,一篙松劲,退不止一篙。当前,经过持续高压整治,"四风"问题在面上得到了有效遏制,但病根未除,一些问题开始改头换面、潜入地下,呈现出一些新的动向和特点。作为政法领导干部,必须擦亮眼睛,见微知著,防患于未然。
第一,要警惕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隐形变异"。明面上的违规吃喝、公款旅游少了,但穿上"隐身衣"的现象时有发生。比如,违规吃喝由高档酒店转向了位置隐蔽的"一桌餐"、私人会所,甚至单位食堂。收送礼品礼金,从当面交易变成了通过快递、电子红包、预付卡等更为隐蔽的方式进行。这些"地下"活动,发现难、取证难、查处难,危害性却丝毫未减。它不仅败坏社会风气,更容易滋生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前段时间,全市政法系统开展的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查处了一些典型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违规吃喝的本质是"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的体现,是拉关系、找门路、搞利益交换的媒介。作为司法人员,如果沉迷于此,就容易在推杯换盏中丧失原则,在人情往来中迷失方向,最终损害司法公正。对此,必须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严格落实"十个严禁"要求,一严到底,久久为功。
第二,要根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顽瘴痼疾"。相比于享乐奢靡,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更为复杂,也更难根治。在政法工作中,它同样有多种表现。比如,有的同志抓工作,满足于"开了会、发了文、讲了话",至于落实效果如何、群众是否满意,则关心不够。有的习惯于"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层层加码,却不解决实际问题,让基层干部疲于应付。有的在工作中重"痕"不重"绩",把大量精力用在做台账、造声势上,追求"材料美""汇报好",而不是"效果实""百姓赞"。还有的在面对群众诉求时,态度生硬、推诿扯皮,"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的现象依然存在。这些问题,看似没有直接的腐败行为,但其危害极大。它消耗的是行政资源,磨损的是政府公信力,疏远的是党群干群关系。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我们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放到为人民服务上,多一些"脚步向下"的调研,少一些"浮在表面"的指示;多一些"解剖麻雀"的实干,少一些"大而化之"的空谈。
第三,要提防不担当、不作为的"躺平心态"。随着正风肃纪力度的加大,监督越来越严,问责越来越细,少数干部产生了"洗碗越多,摔碗越多"的错误思想,出现了"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躺平"现象。有的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难题往上交,甘当"二传手",不当"主攻手"。有的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工作满足于过得去,缺乏攻坚克难的锐气和改革创新的勇气。有的信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处世哲学,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问题,习惯于等、靠、要,缺乏主动协调、牵头解决的担当。这种"佛系"状态,本质上是一种变相的懒政怠惰,是责任心的缺失。政法工作,一头连着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一头连着百姓安危和民生福祉,责任重于泰山。我们的岗位,是战斗的岗位,不是休息的岗位。面对当前复杂严峻的斗争形势,面对人民群众对公平正??的新期待,任何形式的"躺平"都是对党和人民事业的辜负。我们必须旗帜鲜明地向"躺平"干部说"不",大力选拔和褒奖那些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的"闯将""干将"。
三、知行合一,在全面履M职担当中书写新时代政法答卷
"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最终要落到实处,体现在我们的履职尽责和担当作为上。作为新时代的政法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把作风建设的成效,转化为推动〔...〕县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第一,要以"权为民所用"的敬畏心,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为民则利,为己则害。我们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绝不能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
一是要始终保持对权力的敬畏。这种敬畏,源于对党纪国法的尊崇,源于对人民群众的赤诚。要时刻提醒自己,权力越大,责任越重,诱惑考验也越多。在行使权力时,必须心存戒惧,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特别是在案件办理中,要坚决排除各种干扰,抵制各种诱惑,确保每一个决定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更要带头敬畏法律、捍卫法律,用自身的公正廉洁,维护司法权威。
二是要真正把权力用在为民解忧上。一个案件,对我们而言可能只是卷宗里的一串数字,但对当事人而言,却是他的人生。我们要常怀同理心,在办理"小案件"中体现"大情怀"。无论是办理刑事案件,追求罚当其罪;还是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亦或是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守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都要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要积极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深化检察听证,畅通控告申诉渠道,用好司法救助制度,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第二,要以"利为民所谋"的赤子心,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是检验一名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试金石"。错误的政绩观,必然导致行为的偏差和工作的走样。
一是要深刻理解"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真正的政绩,不在于办了多少大案要案,不在于获得了多少荣誉奖项,更不在于个人得到了怎样的提拔升迁。最大的政绩,是维护了一方平安,促进了社会公平,温暖了一方百姓。我们的工作成效,要用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来衡量。社会治安状况是否好转?营商环境是否优化?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有效保护?这些才是最实在的"成绩单"。
二是要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的基本价值追求,也是我们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具体体现。要摒弃重数量、轻质量,重办结、轻效果的旧观念。在办案中,不仅要追求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还要努力实现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对于司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要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坚决予以纠正。要能动履职,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找准检察工作的结合点和发力点。比如,在服务保障〔...〕项目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都要主动作为,提供优质的检察产品和法治保障。
第三,要以"责为民所担"的奋斗心,树立正确的事业观。把职业当事业,才能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不凡的业绩。政法工作是一项崇高的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选择了这份职业,就意味着选择了奉献与担当。
一是要有"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的攻坚锐气。当前,我们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凸显期,政法工作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要敢于向黑恶势力亮剑,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深挖彻查"保护伞"。要敢于触及深层次矛盾,积极参与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要敢于啃"硬骨头",对于一些历史遗留的信访积案、疑难复杂案件,要主动担当,一抓到底,决不能让问题在自己手中积压、拖延。
二是要有"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意识。作为领导干部,"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是最基本的要求。要把管党治警的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要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既要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又要关心关爱干警,为他们排忧解难,激发队伍的内生动力。要带头营造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让单位内部形成团结向上、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是要有"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宽阔胸襟。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工程,需要一任接着一任干,一棒接着一棒跑。我们要有"钉钉子"精神,对于定下来的事情,就要一抓到底,抓出成效。要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要注重培养年轻干部,为他们搭台子、压担子,让他们在实践中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长才干,确保政法事业后继有人、薪火相传。
同志们,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警永远在路上。集中学习教育的结束,是一个新的起点。希望全县政法系统的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能以此次轮训班为契机,把学习成果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始终绷紧作风之弦,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昂扬的斗志,忠诚履职、锐意进取、勇于担当,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为奋力谱写〔...〕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出我们全部的政法智慧和力量!
我的党课就讲到这里,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