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廉政党课:守初心、明纪律、树清风
高校廉政党课:守初心、明纪律、树清风
各位党支部书记,同志们:
今天,我们聚在一起上这堂廉政党课,不是例行公事,不是走走程序。我想和大家坦诚地谈几个问题,说一些心里话。作为纪委书记,我每天接触的工作,让我对廉洁这两个字,有着比常人更深切的感受。我看到过太多令人痛惜的案例--那些曾经优秀的同志,那些在党旗下庄严宣誓的人,最终走上了一条不归路。我一直在想,是什么让他们走偏了?又是什么,能让我们守住这条底线?
今天,我想围绕这些问题,结合历史与现实,结合理论与实践,和大家一起深入思考。我讲的内容,分七个部分。我希望大家不只是坐在这里听,而是真正地去想一想,这些道理和自己的工作、自己的生活,到底有多大的关联。
一、以史为鉴--腐败是任何政权都无法回避的历史命题
我们先从历史说起。有人可能会问,讲廉政党课为什么要谈历史?我的回答是,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深刻的警示录。腐败不是哪个时代、哪个国家的专利,它是权力运行中一个古老而顽固的痼疾。不了解这段历史,就无法真正理解我们今天为什么要这样坚定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腐败与权力如影随形,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中国古代对腐败问题的认识,是非常深刻的。早在先秦时期,韩非子就提出"明主治吏不治民",深刻揭示了治理官吏的根本性意义。他说,"明法而以制大臣之威,臣无法则乱于下",意思是,必须用法制来约束官员的权力,否则臣下就会在下面作乱。这个认识,放在今天依然没有过时。
历朝历代,为了防范腐败,统治者们建立起一套套监察制度,从秦汉的御史大夫、刺史制度,到隋唐的"一台三院",到宋代的台谏合一,到明代的都察院,再到清代《钦定台规》的法典化,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之完备,在世界历史上堪称罕见。御史出巡,"地动山摇",这句话生动描绘了监察权威之重。唐太宗时,名臣颜真卿出任监察御史,到五原地区巡察,一举解决了多年积案,当地老百姓感激涕零,称之为"御史雨"。这说明,监察制度运作良好的时候,确实能够为老百姓伸张正义、清除害群之马。
汉代建立了覆盖全国的十三部监察区,每部设刺史一人,以"六条问事"对地方官吏实施监察。这六条包括察官吏是否违法乱纪、是否贪赃枉法、是否欺压百姓等核心内容,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系统性监察法规之一。唐代的监察制度更加完备,御史台下设台院、殿院、察院三院,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的严密监察网络。唐玄宗时,全国划分为十五道监察区,每道设监察御史一人,专司巡回监察地方官员。这套制度,在当时世界上是相当先进的。
然而,历史也反复告诉我们一个沉重的教训:再完备的监察制度,如果缺乏对最高权力的有效制约,最终都难逃失效的命运。明朝的都察院制度设计得相当精密,但严嵩专权时,监察御史杨继盛挺身弹劾,反被下狱,死前留下"男儿欲上凌烟阁,第一功名不爱钱"的绝命诗,令人扼腕。这说明,制度的力量固然重要,但制度的执行需要人,需要有骨气、有担当、有清廉之心的人。清朝末年,贪腐之风盛行,官场上"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成为公开的秘密,即便是拥有最完备监察法典《钦定台规》的清朝,也无法阻挡腐败的侵蚀,最终走向衰亡。这是中国古代政治史留给我们最深刻的教训之一。
放眼世界,腐败同样是各国政治史上的沉重话题。古罗马共和国末期,官员腐败横行,公职买卖盛行,元老院中充斥着利益交换,军队将领拥兵自重、中饱私囊,最终加速了共和制度的崩溃,凯撒的独裁和帝制的兴起,在一定程度上就是腐败摧毁共和制度的历史产物。近代以来,一些发展中国家因为腐败问题积重难返,政权更迭频繁,民生凋敝,社会动荡,这样的案例在世界历史上比比皆是。腐败的危害,不仅仅是损失了多少钱财,更根本的是,它腐蚀了政权的合法性根基,瓦解了人民对执政者的信任。一个政权,一旦失去了人民的信任,就失去了一切。
这个道理,我们党从建立之初就深刻认识到了。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时期回答黄炎培先生"历史周期率"之问时,给出的答案是民主监督。邓小平同志深刻指出,腐败问题解决不好,就会人亡政息。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对历史规律的深刻把握。正因为如此,我们党对腐败问题,从来不是轻描淡写,而是高度警惕、重拳出击。
二、以党史为镜--我们党建立纪检监察制度的百年历程
了解了腐败问题的历史背景,我们再来看看我们党是怎么应对这个问题的。这段历史,每一位党支部书记都应该了解,因为它是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的生动写照。
党的纪检监察制度,从一开始就是党的生命工程。1927年,党的五大在武汉召开,在那个风雨如晦的年代,我们党选举产生了中央监察委员会,开创了党内专门监督机构的历史,其目的正是"为了巩固党的一致及权威"。首任中央监察委员会主席王荷波,是一位铁路工人出身的共产党人,他以"品重柱石,功昭旗常"的高尚品格,树立了纪检监察工作的精神标杆。不幸的是,就在中央监察委员会成立后不久,包括王荷波在内的6名成员先后牺牲,但这个机构所承载的精神,却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永远留了下来。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我们党在艰苦卓绝的斗争环境中,仍然坚持加强党内纪律建设。1933年,中共中央作出决定,成立中央党务委员会,同时在中央苏区各省县成立监察委员会,专门负责处理党员违纪问题。这一时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艰难推进,体现了我们党维护纪律、纯洁队伍的坚定意志。
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1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作出决定,成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以朱德为书记。"纪律检查"这四个字,是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独创性贡献,体现了我们党通过检查巩固纪律、通过纪律保证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的深刻政治考量。这个机构的根本任务,就是维护党规党法,切实搞好党风。
1955年,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作出决议,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重新使用"监察委员会"的名称,并赋予其更大的权威和更广泛的职权,实现了对同级党委委员的监督,这是党内监督制度的重大进步。然而,1969年,由于"左"倾错误,中央监察委员会被彻底撤销,党内监督机制遭到严重破坏,"十年动乱"期间党风党纪受到极大损害,这是一段极其惨痛的历史教训。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选举产生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以陈云为第一书记。邓小平同志在闭幕会上明确指出:"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组织部门的任务不只是处理案件,更重要的是维护党规党法,切实把我们的党风搞好。"这次恢复重建,是党在总结历史教训基础上作出的重大决策,标志着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走上了正规化、制度化的轨道。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腐败问题出现了新的形式和新的挑战。1993年,党中央作出了一个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决定:中央纪委与监察部合署办公。"纪检监察"这个词,就是从这个时候正式出现的,这是中国共产党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监督体制的重大标志性成果。这一决定打破了党政监督分立的格局,实现了党内监督与行政监察的有机结合,极大地增强了反腐败的合力,开创了纪检监察工作新历史。
进入新时代,党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2018年国家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与中央纪委合署办公,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行政监察"升级为"国家监察",这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中国共产党探索自我监督、破解"历史周期率"的重大制度创新。国家监察法的颁布,把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固定下来,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举措。
二十大党章明确赋予纪律检查机关"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任务,这意味着纪检监察机关在"治标"特别是"治本"上拥有更多权限,在推动完善管权治吏的体制机制上拥有更大制度空间。
回顾这段历史,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一条主线:我们党的纪检监察制度,是在不断探索、不断完善中发展起来的,是在与腐败的长期斗争中锻造出来的。一部纪检监察史,就是我们党不断进行自我革命、永葆先进纯洁的历史。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中国共产党完全有能力解决好自我监督这个国家治理的"哥德巴赫猜想"。
三、以现实为据--新时代反腐败斗争的伟大成就与深刻警示
历史是过去,现实是当下。我们再来看看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哪些成就,又给了我们哪些深刻的警示。
这是一场前所未有的自我革命。数据最有说服力。2025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01。2万件,其中立案省部级及以上干部115人、厅局级干部5016人、县处级干部4。1万人、乡科级干部13。7万人;处分98。3万人,其中党纪处分72。7万人、政务处分32。1万人,再创历史新高。党的十八大以来,已有超过720万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中不乏曾经位高权重的"老虎"。这组数字,充分说明了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也充分说明了腐败问题的严峻性和复杂性。
今年1月,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全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障。全会提出了三个"更加"的重要要求:更加坚决有力地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更加科学有效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更加清醒坚定地推进反腐败斗争。这三个"更加",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总体要求,也是我们每一位党员、每一位党支部书记必须深刻领会和认真落实的根本遵循。
全会同时强调,"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全面从严治党面临新的形势任务。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把握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对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提出的更高要求,坚定不移推动全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深刻把握对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提出的更高要求,坚定不移强化制度治权、依规用权;深刻把握对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提出的更高要求,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深刻把握对激励担当作为提出的更高要求,坚定不移促进党员干部在遵规守纪中干事创业。
同志们,我想在这里特别强调一点:腐败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涉及的是高校领域。高校不是净土,校园里同样存在权力,存在权力就存在腐败的可能。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公报明确将"教育"列为2026年深化整治的重点领域之一。这意味着,高校面临的纪律监督将进一步加强,违规违纪行为被发现、被查处的概率大大提高。近年来,高校在基建工程、科研经费、招生录取、干部选拔、学术评审等方面发生的腐败案件,一次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那些走上被告席的同志,有的曾经是教书育人的好老师,有的曾经是学术领域的佼佼者,他们的堕落,不仅毁了自己,也伤害了学生,玷污了高校的清誉。这些血淋淋的教训,我们必须认真汲取。
腐败的根源在哪里?我想和大家说几个规律性的认识。
第一,腐败往往从"第一次"开始。很多走上腐败道路的同志,在接受调查时都说过类似的话:"我也知道不对,但就想着就这一次,没想到后来越陷越深。"心理学上有一个"破窗效应",一扇窗户破了不修,很快整栋楼的窗户都会被打破。廉洁这扇窗户,一旦破了第一次,就很难守住第二次。所以,廉洁的关键,在于守住第一次,在于"慎初"。
第二,腐败往往从小事开始。很多人觉得,收一点小礼物、吃一顿饭、报一点小账,不是什么大事。但是,从来没有无缘无故的礼物,从来没有免费的午餐。那些行贿者,从来不会一开始就给你大钱,他们懂得"温水煮青蛙",先建立关系,再一步步加深,等你已经深陷其中,再提出真正的要求。2025年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中,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占比高达54。5%,其中很多都是从"小礼物"开始的。所以,廉洁的关键,在于"慎微",在于不贪小利。
第三,腐败往往从"私"字开始。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那些走上腐败道路的人,根子上都是一个"私"字--私心、私利、私欲。他们把手中的权力当成了个人谋利的工具,忘记了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民谋利。所以,廉洁的关键,在于"一心为公",在于真正把人民装在心里。
四、以政绩观为纲--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廉洁从政的根本
今年,全党正在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这是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也与廉洁从政有着深刻的内在联系。我想在这里专门谈谈这个问题。
政绩观出了问题,廉洁就会失守。这不是一句空话,而是有着深刻的内在逻辑。今年4月1日,《求是》杂志第7期发表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文章深刻指出,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正确政绩观要求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通过科学决策和实干苦干,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公认的业绩。错误政绩观则是从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出发,心浮气躁、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盲目蛮干,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留下包袱和隐患,引起人民群众强烈不满。
今年的学习教育总要求是"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这十六个字,既是对正确政绩观的高度概括,也是对廉洁从政的基本要求。立党为公,要求我们始终把党的利益、人民的利益放在个人利益之上,不以权谋私,不假公济私;为民造福,要求我们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搞中看不中用的"面子工程";科学决策,要求我们按规律办事,广泛征求意见,不搞独断专行,不拍脑袋决策;真抓实干,要求我们扑下身子、深入一线,不搞浮夸,不做表面文章。
政绩观和廉洁观,是紧密相连的。一个政绩观出了偏差的人,往往也是廉洁出了问题的人。为什么?因为错误的政绩观背后,是"私"字在作怪。为了个人升迁捞资本,就会不惜代价搞"形象工程";为了迎合上级讨欢心,就会弄虚作假、数字注水;为了给自己留名立碑,就会好大喜功、劳民伤财。这些行为,表面上看是工作作风问题,骨子里是腐败问题,是把权力用于私利而非公益的问题。
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公报在部署2026年工作时,明确要求"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自觉按规律办事,做到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同时强调要"坚决纠治临近换届等待观望不作为,换届后急功近利'翻烧饼'、搞'政绩工程'等突出问题"。这说明,正确政绩观与廉洁从政,在党中央的战略部署中,是高度统一、相互支撑的。
今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再次强调,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3月23日,总书记在河北雄安新区考察并主持召开深入推进雄安新区高质量建设和发展座谈会时强调,中国共产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这些重要论述,为我们树立正确政绩观、坚守廉洁底线提供了根本遵循。
作为高校的党支部书记,我们的"政绩"是什么?是党支部的战斗力强不强、党员的思想素质高不高、师生的凝聚力足不足、党建工作的实效性够不够。我们的"政绩",不是材料写得多漂亮,不是会议开得多热闹,而是党员群众真正得到了多少实实在在的帮助,党支部的旗帜在关键时刻是否真正高高飘扬。树立这样的政绩观,本身就是廉洁从政的重要体现。
五、以廉洁文化为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深刻意蕴与实践路径
廉洁,不仅仅是一种规章制度的约束,更应该是一种文化的自觉、一种内心的信仰。这就是为什么党中央高度重视廉洁文化建设,并制定实施了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廉洁文化,是中华文明的优秀基因。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廉洁文化传统。《诗经》中有"廉洁"的追求,《尚书》中有"克勤于邦,克俭于家"的教诲,孔子说"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孟子倡导"养心莫善于寡欲"。《尚书》提出"克勤于邦"的治国理念,强调个人的道德修养对于国家治理的根本意义,这是中华廉洁文化的思想源头。
历史上,那些流芳百世的清官廉吏,无不以廉洁为荣,以贪腐为耻。包拯的铁面无私,留下了"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的廉洁箴言;海瑞的刚正不阿,以一床棉被、两件旧衣的清贫家当,诠释了"一心为民、两袖清风"的公仆本色;于成龙三次被举"卓异",以"天下廉吏第一"的美誉,成为历代廉洁文化的精神符号;郑板桥的"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道出了廉洁与为民之间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这些名字,至今仍是廉洁文化的精神坐标,激励着一代代为官者守住廉洁底线。
我们党的历史,同样是一部廉洁文化的历史。从延安时期"只见公仆不见官"的清廉之风,到焦裕禄"心中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的公仆情怀,到谷文昌"不带私心搞革命,一心一意为人民"的崇高品格,到孔繁森"是七尺男儿生能舍己,作千秋鬼雄死不还乡"的无私奉献,这些共产党人的精神,就是我们党廉洁文化的宝贵财富,是激励我们守住廉洁底线的精神力量。
廉洁文化建设,不是贴几张标语、挂几块牌子那么简单,它需要落实到制度安排、工作机制和日常行为中去。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公报明确提出,要以深化廉洁教育强化不想腐,深入落实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提升廉洁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不断塑造清正廉洁的思想品格、廉洁奉公的政德修养、廉洁自律的道德操守、崇廉拒腐的社会风尚。这四个方面,实际上构成了廉洁文化的完整体系。
清正廉洁的思想品格,是廉洁的思想根基。一个人的思想品格决定了他的行为选择。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缺钙了就会得"软骨病"。很多腐败案件的发生,根子上都是理想信念出了问题,价值观发生了扭曲。一些同志刚参加工作时,也曾经满怀理想,一心为民,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各种诱惑和压力面前,理想信念逐渐动摇,最终走上了歧途。所以,廉洁文化建设,首先要从思想上筑牢防线,让每一位党员都真正明白,我们入党是为了什么,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从哪里来的,又应该用到哪里去。
廉洁奉公的政德修养,是廉洁的品格体现。政德,是为官从政的道德基础。古人说,"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一个真正廉洁的干部,不需要靠威严来树立权威,靠的是清廉和公正赢得人心。对于我们高校的党支部书记来说,政德修养体现在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评优评先是否公正透明?发展党员是否严格程序?处理支部事务是否出于公心?分配资源是否一碗水端平?这些看似细小的事情,恰恰是政德修养的试金石。政德好,群众信服,支部有凝聚力;政德差,人心涣散,再多的工作也是徒劳。
廉洁自律的道德操守,是廉洁的行为准则。自律,是最高层次的约束。不是因为有人监督才廉洁,而是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同样廉洁,这才是真正的廉洁自律。古人说"慎独",就是这个意思。在独处的时候,在没有人看见的时候,能不能坚守原则,能不能管住自己,这是检验一个人廉洁品格的真正标准。明代思想家刘宗周说:"慎独者,慎其闲居之所为。"意思是,一个人在闲居独处、没有外部约束的时候,是否依然保持高尚的品行,这才是真正的道德修养。我们党员干部,在公开场合、在领导面前表现廉洁,不算什么;在无人监督、在私下场合同样廉洁,才是真正的廉洁自律。
崇廉拒腐的社会风尚,是廉洁的文化环境。廉洁不仅仅是个人的事,更是整个社会的事。一个崇廉拒腐的社会风尚,能够为廉洁从政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我们高校,是培育社会栋梁的地方,我们有责任在校园里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文化氛围,让廉洁的价值观在一代代学生心中生根发芽。当学生看到老师廉洁自律、公正无私,当他们感受到校园里风清气正的氛围,这本身就是一种无声的廉洁教育,其影响深远,意义重大。
廉洁文化建设还有一个重要维度,就是家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家庭是反腐倡廉的重要阵地。将家庭变成廉洁文化的培育基地,让良好家风化作抵御腐败的免疫细胞,是提升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必然要求。历史上,多少腐败案件都与家庭有关--配偶的贪欲、子女的涉利、亲属的干预,成为腐败的重要推手。近年来查处的一些高校腐败案件,相当一部分都有"家族式腐败"的影子,配偶子女参与其中,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我们要把廉洁的价值观带回家庭,让廉洁成为家风家训,让家人成为我们廉洁从政的坚强后盾而不是隐患。
六、以"三不腐"为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实践逻辑
讲了这么多,我们最终要落到实处。党中央给出了一个系统性的答案: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这三者是一个有机整体,缺一不可,相互支撑,共同构成了新时代反腐败斗争的战略框架。
第一,不敢腐,靠的是高压震慑。
反腐败斗争的高压态势,是我们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明确要求,以保持高压震慑强化不敢腐,坚持猛药去疴、重典治乱,深化整治金融、国企、能源、教育、学会协会、开发区和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腐败,严肃查处政商勾连、权力为资本提供保护、资本向政治领域渗透等问题,深挖细查预期收益、约定代持、政商"旋转门"等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着重查处"关键少数"、年轻干部腐败,深化受贿行贿一起查。
这里有几个新词,值得我们特别关注。"预期收益",是指腐败分子不直接收钱,而是约定将来在某个时间、某种方式获得好处,这是一种新型腐败手段,隐蔽性更强;"约定代持",是指腐败分子让他人代为持有资产、股权等,自己不直接出现,但实际享受收益,规避监督;"政商旋转门",是指官员退休后进入与原职权相关的企业,利用原有影响力为企业谋利。这些新型腐败手段,说明腐败在高压态势下也在不断变异,我们必须提高警惕。
我要特别提醒各位同志,高压震慑不是遥远的事。2025年全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01。2万件,平均每天立案约2770件,这意味着每一天都有大量违纪违法行为被发现和查处。心存侥幸的想法,在这个时代是行不通的。不是不查,而是时候未到;不是没有,而是尚未发现。与其在被查处后痛哭流涕、悔恨终身,不如从一开始就守住底线,让自己永远不必面对那个时刻。
第二,不能腐,靠的是制度约束。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制度的笼子,是防腐败的重要屏障。对于我们高校来说,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科研经费的管理、基建工程的招标、人才引进的程序、干部选拔的规则、学术评审的标准,每一个环节都要有制度约束,都要有监督机制,都要有可追溯的记录。
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公报明确要求,以加强监督制约强化不能腐,健全授权用权制权相统一、清晰透明可追溯的制度机制,协助党中央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深入落实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推动科学授权、正确用权、有效制权。这里有三个关键词:科学授权,就是权力的边界要清晰,不能无限扩张;正确用权,就是权力的使用要合规,不能随心所欲;有效制权,就是权力的运行要受到有效约束,不能失控失范。
作为党支部书记,我们要带头执行制度,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能在制度执行上打折扣。民主生活会要认真开,不能流于形式;"三会一课"要扎实落实,不能敷衍了事;党务公开要真正公开,不能遮遮掩掩。同时,我们也要善于发现制度的漏洞,及时向上级反映,推动制度的完善。制度的力量,在于它的刚性约束,而刚性约束的前提,是所有人都严格执行。一旦制度成为摆设,腐败就会趁虚而入。
制度约束还有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接受监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有效防止腐败。我们要主动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不怕监督,不拒绝监督,不回避监督。一个真正廉洁的人,是不怕监督的,因为他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反过来说,那些极力回避监督、反感被监督的人,往往正是最需要被监督的人。
第三,不想腐,靠的是思想教育和文化浸润。
这是三者中最根本的,也是最难的。不敢腐和不能腐,是外部约束;不想腐,是内心自觉。只有从内心深处真正不想腐败,才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守住廉洁底线。外部约束再严密,也有漏洞;内心的防线一旦筑牢,任何诱惑都难以攻破。
怎么做到不想腐?我认为,关键在于三点。
一是坚定理想信念。一个真正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的人,一个真正把为人民服务当作毕生追求的人,是不会想着去腐败的,因为腐败与他的信仰根本就是背道而驰的。我们经常说,要不忘初心。初心是什么?对于每一位共产党员来说,初心就是入党时的那份誓言,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承诺。当一个人真正记得自己的初心,他就不会在权力和金钱面前迷失方向。所以,加强党性教育、强化理想信念,不是空话,而是防腐败的根本之策。
二是常思贪欲之害。古人说,"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贪欲一旦打开,就会越来越大,永远填不满。历史上无数腐败分子的轨迹告诉我们,没有人是因为贪得太少而后悔的,所有人都是因为贪得太多而毁灭的。我们要经常想一想那些腐败案件的当事人,想一想他们在法庭上的悔恨,想一想他们家人的痛苦,想一想他们曾经的荣誉与最终的耻辱。这种对比,是最有力的警示教育。
三是保持敬畏之心。敬畏党纪国法,敬畏人民群众,敬畏历史评价。一个心存敬畏的人,才会在面对诱惑时多想一想后果,多想一想自己的责任,多想一想人民的期待。古人说,"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有敬畏之心,才有廉洁之行。我们要时刻记住,头顶三尺有神明,不是真的有神明在看着,而是党纪国法在看着,人民群众在看着,历史在看着。
七、以实际行动为本--党支部书记如何在日常工作中践行廉洁
讲到这里,我想具体谈谈,作为党支部书记,我们应该怎么做。这是最落地、最实际的部分,也是我最想和大家说清楚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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