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专题党课上的讲稿
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专题党课上的讲稿
同志们:
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统一部署,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一次专题党课。目的就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结合我们生态环境工作的实际,深刻反思、深化认识、明确方向,确保全局党员干部将正确的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一、深刻领悟,准确把握正确政绩观的根本性、时代性与实践性
政绩观,看似是个人观点,实则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履职用权上的集中体现,直接关系到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和人民群众的切身福祉。因此,政绩观问题,从来不是一个小问题,而是一个根本性问题。
(一)正确政绩观是共产党人党性修养的"试金石"
什么是政绩?就是为政之绩。但这个"绩"为谁而创、创什么之"绩"、靠什么去创,深刻地回答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三个根本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一论断,旗帜鲜明地指出了我们党政绩观的核心立场,那就是人民立场。我们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党的唯一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此,我们共产党人的政绩观,本质上就是人民政绩观。衡量我们工作好坏的根本标准,不是个人获得了多少赞誉、职位得到了多快提升,而是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否得到真实提升。
然而,现实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顽瘴痼疾,其根源往往就是政绩观的错位和扭曲。有的干部心中装的不是人民,而是自己的"官帽";眼睛盯着的不是"民心",而是上级的"眼色"。这种以个人或小团体利益为出发点,心浮气躁、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盲目蛮干的错误政绩观,与我们党的性质宗旨水火不容。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因此,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过程,就是不断锤炼党性、砥砺初心、涤荡私心杂念的过程。
(二)正确政绩观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方向盘"
党的二十大报告鲜明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进入"十五五"开局之年,这一任务显得尤为紧迫和关键。高质量发展绝不是粗放式增长的延续,而是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发展。对于生态环保工作而言,高质量发展意味着要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
这就要求我们的政绩观必须从传统的、片面的追求经济增长指标,转向追求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综合性、长期性政绩。要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坚决不能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更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一个地方的生态环境是衡量其发展质量和潜力的重要标志。绿水青山既是自然财富、生态财富,又是社会财富、经济财富。我们创造的政绩,必须是绿色的、可持续的,是能够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的政绩,这才是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真正实绩。
(三)正确政绩观是生态环保铁军担当作为的"动力源"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特点。很多工作是打基础、利长远,短期内难以看到显著成效的"潜绩",比如一条河流的系统治理、一片土壤的生态修复、一个区域大气污染的联防联控。这些工作不像盖一栋高楼、修一条大路那样看得见、摸得着,容易出"显绩"。
这就对我们的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所谓"功成不必在我",就是不贪一时之功、不图一时之名,甘于做铺垫性的工作,甘于当"铺路石",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所谓"功成必定有我",就是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直面矛盾、攻坚克难,确保自己任期内的工作能够为最终的成功贡献坚实的力量。只有具备这样的境界和担当,我们的干部才能真正沉下心来,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把生态环境保护这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推向前进。
二、深刻检视,坚决纠治生态环境领域的典型政绩观偏差
对照中央要求和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我们必须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深刻检视在日常工作中是否存在政绩观偏差问题。这些问题虽然表现形式各异,但根源都在于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和党性原则的缺失。
(一)存在"重发展轻保护"的惯性思维,服务大局的站位不高
有的同志在思想深处,仍然没有完全摆脱"环保是发展包袱"的陈旧观念。在面对一些重大项目时,有时会不自觉地降低环评标准、放松监管要求,把"优化营商环境"曲解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放水"和"纵容"。在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矛盾时,腰杆不够硬、底气不够足,存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意识不强的问题。更有甚者,将中央环保督察视为"一阵风",督察组来了就抓紧整改,督察组一走就故态复萌,没有真正从政治高度认识生态文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三亚凤凰岛项目就是典型案例,为了追求所谓"国际旅游岛"的政绩,不惜破坏海洋生态,最终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极其深刻。我们必须引以为戒,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
(二)存在"重显绩轻潜绩"的功利思想,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生态环境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很大程度上源于对"显绩"的片面追求。比如,在污染防治工作中,有的满足于应付上级考核,热衷于在文件报告、数据图表上做文章,搞"纸面治污""数据达标",而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身边突出环境问题,如噪声扰民、油烟污染、黑臭水体等,却迟迟不愿下大力气解决。在生态创建工作中,有的地方热衷于搞"盆景式"治理,投入大量资金打造几个光鲜亮丽的示范点,用以迎接检查、装点门面,而对区域性、流域性的生态系统修复等基础性工作,因为见效慢、不易出彩,就缺乏投入的热情和持之以恒的定力。这种"重面子轻里子"的做法,看似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政绩",实则是对人民群众的极不负责,最终会留下长期的环境隐患。
(三)存在"重当前轻长远"的短视行为,缺乏科学决策的能力
一些决策和工作部署,只考虑眼前的效果,不顾及长远的影响。例如,在项目审批上,对一些可能存在长期生态风险的项目把关不严;在执法监管上,满足于"一罚了之",对企业污染问题的根源性整改盯得不紧、抓得不实,导致污染问题反复出现。还有的干部缺乏系统观念,抓工作"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满足于完成单项任务指标,而没有将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来统筹谋划、协同推进。这种缺乏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的短视行为,本质上是科学决策能力不足、责任心缺失的表现,其背后是急功近利的错误政绩观在作祟。
(四)存在"重布置轻落实"的官僚主义,担当精神有所欠缺
有的干部习惯于当"二传手",满足于开会发文、安排部署,但在抓落实、求实效上下的功夫不够。对一些难啃的"硬骨头",比如历史遗留的固废堆场、跨区域的污染纠纷、产业结构调整中的环保阵痛等,存在畏难情绪,习惯于绕道走、向上推。有的在执法中当"老好人",对环境违法行为不敢动真碰硬,担心得罪人、影响地方关系。这种"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的问题,严重削弱了生态环境部门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担当精神的缺乏,说到底是政绩观出了问题,没有把为党尽责、为民造福的使命扛在肩上。
三、深刻践行,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实际成效诠释正确政绩观
树立正确政绩观,关键在践行。全局上下要以此次学习教育为契机,把思想上的触动、认识上的深化,转化为推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和扎实成效。
(一)坚持人民至上,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中创造政绩
要将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检验政绩的根本标准。把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作为我们履职的责任清单和工作的主攻方向。要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扬尘、异味、黑臭水体等问题,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整治,一抓到底。要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每一个问题,都要认真核查、及时反馈、妥善解决,让人民群众在优美的生态环境中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幸福。这既是我们的职责所在,也是最直接、最生动的政绩体现。
(二)坚持系统观念,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创造政绩
要坚决摒弃"就环保抓环保"的片面思想,学会用全面、辩证、长远的眼光来谋划和推进工作。要更高标准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在大气污染防治上,要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紧盯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推动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在水环境治理上,要坚持"三水统筹",既要抓好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的治理,也要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修复。在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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