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知敬畏警钟长鸣守初心——在全乡党员干部警示教育会议上的廉政党课
以案为鉴知敬畏警钟长鸣守初心--在全乡党员干部警示教育会议上的廉政党课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乡党员干部警示教育会议,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传达学习上级警示教育会议精神,通报剖析近年来基层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当前,乡党委、村"两委"换届已经完成,新班子已经接棒,新起点要有新气象,新征程更要有新底线。下面,我围绕"严守纪法底线、护航乡村振兴"这个主题,讲五个方面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稳思想之舵,在换届新起点上常怀敬畏之心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基层绝不是"避风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反腐没有休止符,基层同样不是"避风港"。乡村干部离群众最近,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上。群众评价党风政风,往往不是看远处的大机关,而是看身边的乡干部、村干部。如果我们在惠农补贴上动手脚,在项目资金上打主意,在集体"三资"上搞猫腻,群众就会戳脊梁骨,党的形象就会受损害。不能因为"官不大、权不大"就放松自我要求,不能因为"天高皇帝远"就心存侥幸。要深刻认识"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小毛病不治就会演变成大问题。要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关于"三农"工作、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乡村振兴关键在党,廉洁是乡村振兴的底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振兴,关键在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领导体系,夯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政治责任,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高质量党建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如果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如果干部队伍纪律松弛、作风漂浮,产业再旺也可能跑冒滴漏,项目再多也可能半途而废,政策再好也可能落空走偏。廉洁不是束缚,而是护航。只有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才能确保乡村振兴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才能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和发展优势。
换届是新起点,更是新考场。这次乡党委、村"两委"换届,换出了新班子,也换出了新责任。有的同志刚走上领导岗位,有的同志继续留任,有的同志从副职转任正职。岗位变了,责任重了,但纪律要求没有变,廉洁底线没有变。新班子要接过接力棒,不能有"新官不理旧账"的想法,不能有"躺平"心态,不能有侥幸心理。要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要常怀敬畏之心,敬畏党、敬畏人民、敬畏法纪、敬畏权力,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今年以来,全乡共开展廉政谈话126人次,排查廉政风险点38个,完成整改35个,处置问题线索6件,立案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挽回经济损失23.6万元。这些数据说明,全面从严治党正在向基层延伸,监督执纪正在向群众身边用力。我们决不能有任何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必须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
二、以案为鉴,管好关键岗位,常照纪法之镜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了一批基层干部在乡村振兴领域违纪违法案件。从通报看,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贪污侵占、截留挪用惠农资金。有的村干部截留精神障碍人员低保金、养老保险费共4.34万元,被责令辞职;有的村党支部书记利用职务便利贪污、挪用、截留资金,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有的镇党委书记挪用扶贫资金10.67万元,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有的县干部贪污公款被开除公职;有的村主任私设"小金库"套取资金被开除党籍。这些钱,有的是群众的救命钱,有的是发展的血汗钱。伸手必被捉,动念必被查。
第二,违规插手工程项目、搞利益输送。有的干部插手高标准农田建设收受贿赂;有的干部插手农村基础设施工程收受贿赂;有的干部非法转让土地;有的县干部违规插手工程收受贿赂,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有的村干部违规处置集体资产,被开除党籍;有的村党支部书记非法分包村建项目并参与其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乡村振兴项目多、资金大、环节长,如果不公开、不透明、不监管,就容易成为"唐僧肉"。
第三,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有的县干部在项目中不作为、乱作为,导致项目失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有的农业农村部门违规拨付资金造成损失,相关责任人被处分;有的乡政府验收不严导致项目亏损,责任人被处分;中央纪委通报过多起干部在乡村振兴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有的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不干事不是廉洁,不担当也是失职。守着岗位混日子、拿着俸禄不干事,同样要挨板子。
第四,虚报冒领、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有的地方汇编了19个案例,包括虚报套取、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有的骗取危房改造资金,有的违规享受低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警告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有的镇虚报套取退耕还林资金21.3万元,镇党委书记等人受到处分;有的村党支部书记等人虚报生猪养殖补贴套取资金12.16万元,受到留党察看或者党内警告处分;有的村干部在土地确权、救济补助中优亲厚友,受到相应党纪政务处分。这些行为看似数额不大,但影响极坏,直接啃食群众获得感,动摇党的执政根基。
同志们,前车之覆,后车之鉴。警示片中的熟悉面孔沦为反面教材,令人痛心,更令人警醒。我们要常照纪法之镜,问一问自己:理想信念有没有滑坡?纪律规矩有没有松弛?权力运行有没有任性?群众利益有没有受损?生活圈子有没有净化?乡领导班子成员、站办负责人、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必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必须集体研究、按程序办理。要紧盯惠农补贴、乡村振兴项目、村集体"三资"、村级用工等事项,严查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问题,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账、自由账、健康账,不要等到身陷囹圄才追悔莫及。
三、聚焦重点领域,规范权力运行,坚决守住乡村振兴廉洁防线
乡村振兴,项目多、资金多、政策多,廉政风险也随之增多。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环节,把风险防住、把权力管好。
一要管好惠农补贴和民生资金。惠农补贴、低保五保、临时救助、养老医保等资金,是群众的"救命钱""养命钱"。要严格审核、精准发放、公开公示,做到政策公开、对象公开、标准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截留挪用、虚报冒领、代领冒领、优亲厚友。对长期在外、行动不便的群众,要主动服务,但不能代替群众签字、代替群众保管卡折。每一分钱都要发到该发的人手里,每一项政策都要落到该落的地方。
二要管好乡村振兴项目。项目立项、招标投标、施工建设、竣工验收、资金拨付,必须全流程监管。乡村干部不得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不得为亲属朋友承揽工程打招呼,不得在招标投标中围标串标,不得在验收中走过场、搞虚假验收,不得在资金拨付中吃拿卡要。要主动服务项目落地、征地动迁,但服务不是交易,协调不是索取。要坚持公开透明,该招标的必须招标,该公示的必须公示,该集体决策的必须集体决策。
三要管好村集体"三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全村人的家底,不是村干部的"私房钱"。要持续开展清产核资,健全台账管理,规范合同签订,清理不规范合同,盘活闲置资产,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集体经济收益分配要按程序、按章程、按份额,不能暗箱操作,不能少数人说了算。村"两委"换届后,要及时做好财务交接、资产移交,不能拖、不能瞒、不能乱。
四要管好村级用工和公益岗位。村级用工、公益岗位、临时用工,容易滋生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吃空饷等问题。要按需设岗、公开选聘、考勤考核、按劳付酬,建立健全用工登记、公示、验收、结算制度。不能把公益岗位变成"人情岗""关系岗""福利岗"。
五要管好征地动迁和补偿安置。征地动迁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敏感度高。要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统一标准、一口对外,不能乱开口子、不能厚此薄彼、不能截留补偿。要耐心细致做好群众工作,把政策讲清楚、把账目算明白,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六要深化党务、政务、村务、财务公开。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凡是群众关心的、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都要及时公开、全面公开、真实公开。公开不能搞选择性公开,不能搞"墙上公开、纸上公开、群里不公开"。要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健全村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加强审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综合运用自治、法治、德治、智治手段,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弘扬实干新风,常修为民之德,以清廉作风护航乡村振兴
廉洁不是不作为,干净不是不干事。廉
开通会员或付费后下载完整纯净原版文档,支持自由下载复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