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夜间经济发展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县域夜间经济发展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夜间经济是延长消费时间、拉动实体消费、激发新一轮消费升级的重要举措。据商务部城市居民消费习惯调查报告显示,我国有60%的消费发生在夜间。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鼓励发展夜间经济,积极培育新的消费热点,但还存在消费层次低、时间段短、食品安全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亟需引起重视并合理解决。
一、存在问题
一是市场业态比较单一。目前,县域夜间消费多以餐饮娱乐为主,主要表现形式为逛街、烧烤、K歌、看电影、洗浴等,内容较为单调,文化、体育、竞技、表演、康养类产品较为匮乏。部分县区承载夜间经济的网点比较分散,规模较小,一些夜消费项目和产品内容趋同,形式单一,特色不明显,难以满足市民多样化消费需求。
二是政策引导存在缺位。一些地方政府对城市夜间生活缺少整体规划,发展模式定位不清晰,在城市建设、文旅产业布局等方面未能统筹考虑夜间经济所涉及的交通设施、安全、卫生、健康保障等具体问题。部分县区针对夜间经济发展的扶持措施缺乏,在融资、用电、税收等方面优惠政策不多,官方宣传引导力度不大,效果不明显,难以形成品牌优势。
三是配套设施尚不完善。发展夜间经济需要健全完善的公共交通、公共服务、文化场所等基础配套设施。当下,县内公交线路大多到晚上停运,夜间出行方式单一。多数商场、店铺、餐馆等在21:00左右停止营业,24小时营业的便利店、影院等夜生活设施数量较少,分布不均,一些夜间经济街区还存在公厕少、临时停车位少等问题。部分街道道路亮化、灯光标识指引等公共基础设施未能做到有效覆盖,夜间消费氛围不足。
四是管理服务有待提升。夜间经济管理涉及公安、市场监管、执法、生态环境等多个部门,长期以来,县域夜间经济发展基本处于自发状态,一些夜生活街区摊点流动性强,人员结构复杂,加之,一些职能部门监管权限交叉,存在监管真空或监管不到位的问题。部分县区夜间经济街区管理不够宽松,执法不够灵活,市场准入门槛高、审批严格,居民消费潜力得不到充分释放。
二、对策建议
一是突出功能布局,建设特色街区。以县区现有步行街、商业街为重点,以大型购物广场、商业综合体为基础,推动旅游商品、文创产品进入,与现有美食、娱乐、购物、休闲相结合,着力建设集聚力强的夜游购物街区。依托旅游景区、旅游综合体,抢抓春节、五一等黄金时节,积极开展花灯灯展、文艺汇演、非遗展示、美食体验等主题活动,营造宜商宜游的消费体验环境,建设休闲购物型夜间经济集聚区。突出特色餐饮主力业态,以美食街、夜市为载体,布局老字号餐馆、特色餐饮、风味小吃,引导品牌餐饮企业延长营业时间,打造休闲餐饮街区。不断完善城市老城区、历史街区或居民较少区域夜间设施,引入剧院、博物馆、美术馆、商业性画廊、电影院、酒吧、餐馆等业态,形成较为独立的商业生态。
二是深挖资源优势,丰富消费业态。积极鼓励重点街区及商场、超市、便利店延长营业时间,提升服务档次,配备深夜食堂、24小时超市、24小时药店等新业态服务,引入深夜购物、节庆活动、嘉年华等各种形式的时尚消费活动和夜间推广、打折让利活动,培育多元化夜间消费模式。充分挖掘本地夜间休闲资源,结合自身文化特点,大力促进夜间经济与文化、旅游业态深度融合,延长博物馆、图书馆、剧院等现有文化场馆开放时间,鼓励景区夜间开放,策划开发灯光秀、演艺秀、曲艺表演、美食体验等业态,注入歌舞、京剧、杂技、非遗展演等文化活动内容,满足夜间旅游文娱消费需求。加强与餐饮烹饪协会、酒店协会等餐饮类行业协会的交流合作,举办各类美食节、小吃节、啤酒节、餐饮技能大赛等"夜食"特色活动,做大餐饮市场夜间消费规模。
三是完善配套设施,营造良好环境。加强"夜间商圈"及其周边道路、停车场、出租车临停点、公共Wifi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延长夜间交通,增加夜班公交线路和车次,方便市民出行。充分考虑夜间经济特点,持续完善水电气供给、污水收集排放、生活垃圾收集运输、道路保洁、公共厕所等配套设施,满足夜间经济发展需要。将重点夜间经济街区亮化工程和企业、店面以及街边的灯饰广告,纳入城市夜景统一规划,对其周边主要道路、标志性建筑物进行集中亮化美化,增设照明设施,提高照明亮度,实施灯光造景。加强夜间经济整体环境建设,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和绿化工作,加大清洁清扫频次,提升夜间经济重点区域净化、美化水平。
四是加大扶持力度,创新监督管理。合理放宽夜晚沿街市容管理和夜间经济市场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对从事夜间经济的商家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允许划定区域的夜间经营,允许私人、个体工商户、企业等多主体参与夜间摆摊,充分释放居民夜消费潜力。鼓励有条件的市场主体开展夜间经营试点,建立健全夜间营业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减税降费等优惠政策,对影响力大,示范带动效果好的旅游节庆活动、文体演出或赛事活动、地域文创产品给予一定奖补。加强对大学生、下岗失业者及进城新市民等群体的培训,传授小吃制作、民间手工艺技能等知识,鼓励自主创业,从事夜市经营活动。健全完善多部门联动管理机制,加强夜间治安、交通、城管、食品安全、卫生秩序管理,引导经营主体加强行业自律自治,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