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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红河州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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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红河州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9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更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了分别由普绍忠主任和汤卫东副主任为组长的调研组,于3月24日至29日赴个旧、开远、建水、泸西、元阳、屏边6县(市),就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开展调研,调研组深入到部分乡镇、社区重点行业和危化品、矿山企业等,了解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实地查看应急救援装备、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建设等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应急管理工作情况汇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作为主要任务,以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首要任务,树牢红线意识,不断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夯实安全基础,强化措施落实,全州公共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森林防火等能力不断提升,发生事故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与同期相比呈下降态势,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一)深化机构改革,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应急管理机构改革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机构改革,建立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州、县(市)成立了应急管理局。同时,强化组织保障,增强应急协调能力,完善红河州安全生产委员会运行机制,成立红河州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抗震救灾指挥部、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防汛抗旱指挥部、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四个指挥部,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消防救援、森林防火、公共卫生等专业机构的应急指挥与协调职能。建立处置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联席会议和信息报送、联络员等制度,提高了应急灾害事故处置效率,全州基本形成了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二)加强队伍建设,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增强。州、县(市)以资源整合为重点,以消防救援队伍为骨干力量,切实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州、县(市)在原公安消防支队(大队)的基础上,成立了应急救援支队(大队),乡(镇、街道)组建了消防救援队(站),化工、矿山等企业建立了专(兼)职消防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增强。据统计,目前全州有各类应急救援队伍340支,其中,州级26支,县(市)级118支、乡(镇、街道)级206支,队伍总人数达13692人。

(三)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应急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各级政府认真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预案体系建设的要求,健全突发应急公共事件和监测预警制度,完善覆盖全州的突发事件报告信息网络系统。全州现有地震灾害定点宏观观测员164人,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监测员2849人,山洪灾害监测预警雨量站1187处,简易水位站41处,形成村级向乡(镇、街道)报告、乡(镇、街道)向县(市)级报告、县(市)级向州级报告的制度,实现了州、县(市)、乡(镇、街道)、村准确快捷四级信息报告联网,为建立公共突发事件监测、评估、预警、反应机制,做好预测预警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目前,全州共制定各类应急预案4578个(其中:总体应急预案14个,专项应急预案271个、部门应急预案815个、基层组织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预案3905个)。应急预案在重点行业领域覆盖率达100%。州、县(市)各级有关部门、行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积极开展不同层次的预案演练,推动形成了定期演练、重点时期演练的制度。2019年,全州共开展各类演练7685次,其中县(市)级214次、乡(镇、街道)级1365次、各类学校6106次。企业1万人次,参与人数达30万人次。通过演练,不断完善了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

(四)增加经费投入,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得到加强。近年来,州、县(市)人民政府不断加大应急管理工作经费投入,重点支持消防救援、森林防火、安全生产、救灾等基础能力建设,消防、森林防火队伍业务用房等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消防、森林防火、安全生产、抢险救灾等应急救援装备不断充实,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得到较大提升。如,各县(市)应急救援大队基础设施建设、救援装备配备得到了加强和改善;全州现已建成救灾物资储备库13个,建筑面积13400平方米,储备救灾应急物资近35个品种;建成应急避难场所997个,可容纳210万人。

(五)强化宣传教育,应急救援知识普及率逐步提升。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及印发书籍、宣传单、悬挂标语等,多形式多渠道宣传事故应急救援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安全生产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知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应急救援的良好社会氛围。2019年,全州共悬挂宣传横幅40000多条,张贴宣传挂图20000多套,展出宣传展板3000多块,发放宣传单22万多张,发放应急救援包21万个,书籍10万余册。通过宣传,使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和救援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有效提高了群众救援技能,增强了全州社会应急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故灾难能力。

二、存在问题

(一)应急管理工作思想认识有待深化。从全州情况看,各级各部门对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总体上是到位的,但也还存在少数部门和个别干部对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的现象,缺乏底线思维、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大应急管理工作的理念尚未树立,还停留在一般性的抓安全生产上,红线意识、责任意识、敬畏意识、治本意识有待增强。

(二)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还不够顺畅。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州、县(市)成立应急管理局,应急救援支队(大队),同时应将应急管理职责、消防管理职责、救灾职责、地质灾害、水旱灾害、草原火灾、森林火灾、地震灾害等应急救援职责整合划转给应急管理局,但从实际情况看,目前只有救灾职责顺利划转,其他的职责仍然按原体制运行,部门之间的联动职责不够明确细化,甚至相互间不知情。机构改革后,应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卫生健康、食品药品等部门职能任务发生变化,但联动职责归属未及时作出相应调整和明确,一些社会应急联动处置任务出现"空档期"。

(三)应急救援队伍力量薄弱。虽然州、县(市)、乡(镇、街道)、企业都成立了消防救援队和消防站、专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但基层应急救援人员仍然偏少(乡镇一般为5人),执法力量薄弱,业务能力不足,应急资源整合度不高,面对较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自然灾害防范应对任务,监管力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四)应急管理保障经费投入不足。有的县(市)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经费保障不到位;部分县(市)应急救援大队、乡(镇、街道)消防队(站)抢险、救援装备经费投入不足,存在装备老化、特种抢险救灾设备不足的问题;避难场所建设不规范,配套设施不全;由于州级、县(市)财政困难,配套资金不到位,如:近几年实施的云南省森林防火滇南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生物隔离带建设项目,总投资6500万元,地方配套20%,1300万元不到位,导致项目不能验收,难予争取后续项目。县(市)间经费安排不平衡,如:2019年消防救援预算经费安排,多的开远市安排了638.83万元,而少的元阳县仅安排30万元。

(五)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责任还需进一步压实。有的地方安全隐患点、风险点较多,但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有的落实应急安全发展理念表面化、口头化,推进工作流于形式,满足于过得去、一般化。有的领导对应急管理工作"只挂帅、不出征",履职不尽责。有的部门对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形势盲目乐观,安全监管还不同程度存在"无人管、不会管、管不好"、重检查、轻执法和重处罚、轻预防的现象,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突出隐患整治不到位,还没有完全将预防工作做在前,基层基础工作不扎实,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

三、调研意见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提高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应急管理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应急管理工作作为保稳定、保平安的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着力防控风险、强弱项、补短板,不断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为"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作出积极贡献。

(二)落实机构改革要求,建立健全高效运行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要按照应急管理机构改革的要求精神,进一步理顺各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未按机构改革要求划转到应急管理部门的,应尽快划转,同时要整合应急管理资源,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充实应急救援力量,科学统筹消防、森林防火、自然灾害抢险、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队伍,增强应急管理能力。要加强应急管理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各级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指挥、应急值守、信息处置、信息发布等制度,促进应急协同联动机制更加规范和高效,提高联动处置水平。要及早谋划"十四五"应急管理规划编制工作。

(三)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要积极推进州级及县(市)应急管理指挥中心平台建设,认真总结取得的成效及经验,通过整合资源,本着实用、高效的原则,加快推进县(市)级应急管理指挥中心平台建设,确保明年实现全覆盖。要加快推进集通信、指挥、调度和信息处理于一体的社会应急联动指挥平台建设,加强政务服务热线"12345""110""119"与应急联动平台、便民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共享,提高各类突发应急事件指挥处置效能。要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建设,配齐配强特殊救援装备,增强各类应急救援的能力。要加强应急抢险救援物资储备,确保发生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安全事故时用得上、能保障。

(四)强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严格依法开展应急管理工作。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加强对《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各级各部门、企业依法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识。要严格依法监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高发、频发,确保人民群众财产生命安全。要开展执法检查,确保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五)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与其它工作一并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追责问责。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各司其责,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落实责任,全力做好应急管理各项工作。

(六)加大经费投入力度,确保应急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州、县(市)各级财政要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将应急管理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除保证应急救援人员经费、应急管理工作正常业务经费外,还应增加、应急救援装备购置、物资储备、应急救援车辆维护等的经费投入,确保应急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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