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川镇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中川镇人民政府
关于中川镇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县整改办:
镇党委、政府紧密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强化了组织领导和责任担当,细化了工作举措和工作任务,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各项污染防治专项工作。现将具体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中川镇充分认识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每月召开会议加强环保政策学习并分析研究环保突出问题,在每次镇村干部会议上进行安排部署,真正做到了环保工作逢会必讲、逢人必提、逢事必督的良好工作局面。镇政府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始终把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作为落实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主抓手和主推手,全面开展污染防治工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二、细化工作举措,推动污染防治
(一)三大保卫战方面:
根据环保要求和我镇实际制定了大气、土壤、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开展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开展了燃煤锅炉治理,对辖区内的4家燃煤锅炉企业进行排摸登记,并督促其2家安装脱硫、脱销装置,淘汰和关停不合格锅炉2家;二是开展煤质管控工作,关停了散煤经营企业,鼓励和支持使用低硫份、低灰份的优质煤炭,积极推广型煤、水煤浆等优质清洁燃料,加强对二级市场和村级配送网点的日常监管;三是开展大气冬防和各类宣传教育培训,严禁村民焚烧秸秆、废旧地膜、生活垃圾,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四是开展祖厉河沿线水污水排放摸底核查整改工作,对沿线生产生活废水排放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并督促其完成整改。同时,建立河长制,持续加强农业农村重点领域生活水污染治理,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不断巩固和改善我镇水环境质量;五是开展扬尘治理工作,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拉运土砂石车辆、窝华公路沿线的扬尘管控工作,督促其采取防护措施并及时清扫洒水抑制扬尘。
(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自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中川镇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多次开展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制定了各项工作方案和规章制度及其考核机制,并成立了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的领导小组,确定了全域无垃圾工作目标任务,细化了全域无垃圾工作责任分工,确保每一项工作都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定进度、定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件件抓到位的工作机制,为全域无垃圾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与各村(社区)、驻镇单位签订责任书,与街道商铺及居民签订了门前"四包"责任书150余份。实行网格化管理,镇区由副科级干部、镇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村由村支书总负责,以社为单位划分小网格,社长为小网格组长,其他包村干部、村干部为组员包社到人,深入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不断改善镇容镇貌。
2.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着力推进综合治理。全镇紧紧围绕环境卫生"脏、乱、差"、摊点乱摆乱设、广告乱贴乱画、车辆乱停乱放、公共设施破损严重、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陈年垃圾等问题,强力推行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抓重点部位和重要时间节点,围绕窝华公路沿线、镇区街道、各村重点场所、校园及人员密集场所等进行重点整治清理,全面推进脏乱差治理。
3.进一步强化宣传氛围,着力落实督促检查。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利用QQ、微信等媒介,以及发放倡议书、制作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和上门做动员等形式,加强全域无垃圾工作的宣传动员力度。积极引导群众破陋习、树新风,全力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动员、属地负责的工作体系,努力营造全民重视、全民动员、全民支持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自然生态保护方面:
中川镇多次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我镇河道采砂和恢复治理情况,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开展生态恢复治理。2019年对全镇范围内的4家砂厂进行专项治理,其中3家砂厂已拆除,1家砂台已拆除完成石料转移。全镇生态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查摆问题不足,补齐环保短板
目前,我镇所面临的环保问题依旧比较突出,环境污染防治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污染防治设施不健全、环境治理难度大、治理资金缺乏等一系列问题依然影响着我镇污染防治工作地有效有序开展。下一步,我镇将一以贯之、持之以恒,继续祝好污染防治工作。
(一)统一思想,强化认识。经过上一阶段的环保宣传和创城工作的开展,我镇群众的环保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乱扔乱倒、张贴小广告等不文明行为大幅度减少,但还存在环保意识不强、自身参与不够等现象。因此,我镇将进一步加强环境安全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打好环境治理持久战。环境污染治理非短时间便可根治,要打好持久战,坚持长久治理,统筹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各村委会,联合开展环境治理工作,动态掌握辖区内各类污染源变化情况,做到早防范、早报告、早治理,力争把环境污染现象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强化环境监管力度,加大督促检查。严格依据《环境保护法》和配套办法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坚决依法查处并督促整改到位,持续加大各类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上一篇:2020年灵山县政府工作报告
下一篇:水务局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