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总结报告
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总结报告
一、主要成效及做法
今年以来,全县严格按照2018年"冲锋战"行动要求,锁定"15个贫困村销号、1.04万人稳定脱贫"的年度目标和"全县脱贫摘帽"总体目标,扎实打好"大排查大走访、大奋战大落实"等"四大战役",各项重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县上下攻坚思想更加统一、攻坚举措更加精准、问题整改更加彻底、干部作风更加务实、群众面貌更加振奋,深度贫困攻坚富有成效,扶贫脱贫工作全面推进、质效全面提升,全县有望一举实现脱贫摘帽目标。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全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扶贫重要论述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推进会议精神,县"四大班子"及各级各部门认真领会习总书记精准脱贫的要义、人民至上的理念,深化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做到精准再精准、聚焦再聚焦。一是领导以上率下领学。县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等将《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纳入学习的重要内容,每次指定专人逐字逐句领学,做到入脑入心。县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党委(党组)也召开党委(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二是各级干部跟着学。根据国务院扶贫办要求和李明清副市长在全市脱贫攻坚常态化督查会议精神,我县共发放《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8475本,所有班子成员和扶贫干部人手一册,全文通读;作为工具书,摆以案头,常翻常学。三是组织专班集中学。今年以来,共组织扶贫分管领导、扶贫专干、驻村干部、结对帮扶干部等各级干部万余人次,集中学习了习总书记"六个精准""五个一批""四个切实""七个强化"等一系列扶贫论述,切实做到用其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通过一系列的学习贯彻,全县各级各部门干部准确把握坚持党的领导是脱贫攻坚的根本保证、精准方略是精准脱贫的核心要义、加大投入是脱贫攻坚的重要保障、坚持社会动员是凝聚脱贫攻坚合力所需、从严要求是脱贫攻坚要领所系、群众主体是脱贫攻坚基础所在。
(二)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度贫困乡镇脱贫和区域联动发展统筹推进,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互促互进。一是落实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部署。围绕党中央打好"三大攻坚战"部署,认真编制《精准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2018年决胜脱贫摘帽"冲锋战"行动方案》及第一战役、第二战役、第三战役、第四战役行动方案,及时召开全县精准脱贫攻坚战动员会,全面启动"美丽乡村建设、特色产业扶贫、就业创业扶贫"等14大扶贫行动。二是落实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部署。按照市委统一安排部署,全县出台《打赢打好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意见》,共分9个部分48项,将244条工作内容逐项分解到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明确了相关县领导。三是落实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部署。推进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活动,出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开展"兴调研转作风促落实"活动,明确结对帮扶工作"十要十不"要求,组织全县广大干部转变作风、真抓实干,用心用情用力为贫困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扎实抓好中央巡视"回头看"、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坚定不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各项要求,确保全县各项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三)全力推动"六个精准""五个一批"工作。一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截至目前,2018年新建硬化农村公路1042公里,359个项目,建成农村人行便道509.7公里,实施安保工程200公里;易地扶贫搬迁启动率100%,已完成搬迁222户834人,已拨付搬迁补助资金560万元,年底全面完成1000人搬迁任务;已改造农村危旧房1.83万户;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冲锋行动项目共审批了1645个,全覆盖解决42.61万农村居民饮水问题,农村集中供水率达88%。贫困群众出行、饮水、住房等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二是大力发展产业扶贫。深度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已栽植长效增收产业面积15.2万亩。通过产业带动,全县1.27万户贫困户发展种植业9.95万亩、养殖业18.8万头(群、只),实现每个贫困村有1-2项稳定增收产业、有条件的贫困户有1个以上增收项目。三是精准到户政策保障。教育资助方面,资助建卡贫困学生1.28万人;发放生源地贷款3633人,2567.12万元,实现从幼儿园到大学毕业资助、本县市到外省市资助全覆盖。医疗资助方面,2018年累计资助参保9.44万人次719.3万元,扶贫济困医疗基金累计救助21.74万人次5734.48万元,贫困人口就医综合报销比例提高到92.1%,贫困人口门诊定额药品费补助,已兑现补助1万人次71.26万元,大病返贫慈善医疗救助基金,累计发放救助资金111.5万元。劳动就业方面,累计开展扶贫培训3.6万人次;开发公益性岗位1471个;举办了24场现场招聘会,提供岗位8692个。低保兜底方面将2719户5499人建卡贫困户纳入低保兜底,月发放低保金168.73万元,人均补差307元,为816名困难群众发放临时困难救助资金436.1万元,贫困人口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到99.94%、99.95%。
(四)抓好抓实深度贫困乡镇脱贫攻坚。坚持把深度贫困乡村脱贫攻坚摆在重中之重位置,聚焦"四个深度发力",扎实抓好中益乡和15个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中益乡规划脱贫攻坚项目95个,涉及资金2.98亿元,已完成投资1.3亿元。升级改造S417中益至沪渝高速沙子互通路15.247公里,路面改造S417中益经桥头至大沙21.4公里,新建中益(高台桥)至万胜坝公路19.249公里。发展以民宿旅游为龙头,以中蜂、中药材、特色果蔬为重点的特色高效产业1.9万亩,养殖中蜂630户8000群,粮经比从9:1调整为1:9;稳步推进"三变"改革,华溪村1000余亩村民土地入股参与联营项目、32万元村民资金与350万元社会扶贫资金及财政资金实现股权化、1217人成为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1050人成为联营项目股东,预计2018年特色产业发展带动农户户均增收3000元以上。同时,15个深度贫困村实行市管领导定点包干,扎实开展基础设施提升、产业扶贫提升等"七大行动",15个深度贫困村全部实现"建八有""解八难"。
(五)充分发挥社会扶贫帮扶成效。一是区县对口帮扶成效。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区县对口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8〕46号)精神,2018年对口帮扶石柱县的结对方改为南岸区。2018年南岸区援助石柱县3704万元,涉及4个项目。南岸区卫生系统援助我县8.5万元,用于购置设备。学校结对5对,医疗机构结对2对,部门与乡镇结对1对。二是东西扶贫协作帮扶成效。2018年,在山东扶贫协作工作组的大力支持和淄博市、石柱县共同努力下,共到位帮扶资金4620万元。主要涉及柠檬、莼菜、中锋、天麻、桔梗、蕨菜、辣椒、脆红李等产业项目和教育、卫生、人畜饮水、农村道路等民生项目,27个项目均已启动,目前正按进度推进。三是"万企帮万村"精准帮扶成效。目前我县已有83家民营企业、92家专业合作社,共175家经营主体结对帮扶了85个贫困村、7220户、24564人。民营企业与贫困村、组、户建立了由"粗放式"面上扶贫向"精准式"到户扶贫;由短期性突击增收脱贫向长效性稳定增收脱贫和由"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的根本性转变。真正实现了贫困户稳定增收、企业转型发展的双赢目标。四是中核集团、金科集团、市委办公厅扶贫集团、国金证券、彩票公益金帮扶成效。中核集团为我县2018年直接投入资金677万元,协调引进资金25万,实施项目14个;金科集团为我县2018年直接投入资金1041.48万元,实施项目9个;国金证券2018年为我县累计投入帮扶资金141.5万元,实施项目10个;市委办公厅扶贫集团2018年已经投入资金422万元,实施项目10个。
(六)建档立卡动态调整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大排查问题数据整改。2018年7月全县按照"八步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的识别程序,对照"四进七不进、一出三不出"识别标准,新识别贫困户补录到2017年版块的93户273、2018年版块79户242人;返贫处理45户151人;新标注"稳定脱贫"对象44户168人;个人清退26人;错退回退10户26人;家庭成员补录2017年板块850人、2018年板块410人;家庭成员减少867人,严格做好漏评、错评、错退等对象的处理。二是认真做好2018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我县严格按照贫困对象动态识别标准和要求,逐村逐户逐一核实,切实将贫困对象动态调整工作抓准抓细抓实,确保抓住脱贫验收前最后一次"动态调整"机会,实现贫困对象应进全进、应退则退,确保"漏评""错退"零发生。目前,前期工作已全面完成。截至12月3日,全县建卡贫困户15069户53932人,已累计脱贫14016户50999人,全县85个贫困村,已累计实现70个贫困村脱贫销号,贫困发生率预计在脱贫验收前能够控制在0.78%。
(七)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一是落实监督责任。组建3个片区协作监督组,今年以来,共开展扶贫领域交叉监督32次,发现问题97个,提出整改建议39条。成立了脱贫攻坚专项督导组,已对全县33个乡镇、230个村社区、104个帮扶单位督导全覆盖,发现并交办问题572个,督促整改512个。制定《石柱县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试行)》,建立"三级约谈"制度,各级检察监察组织负责人共约谈县处级干部170人,乡科级干部1009人,其他干部3040人。二是整治突出问题。共排查清理2017年扶贫领域项目1538个,涉及资金10.6亿元;2018年扶贫项目537个、涉及资金10.95亿元。扎实开展党员干部亲属涉权事项公开,107人主动说清问题。将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巡察监督重点,2017年以来,发现并整改问题364个,移交问题线索23件。每季度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带着问题开展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共发现问题595个,移交问题线索16件。三是强化问题线索处置。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召集相关单位每两周召开线索会商,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综合研判,并对办理情况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复核。今年以来,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66起23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组织处理225人。督促扶贫、财政、卫生等有关职能部门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扶贫济困医疗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等10余个监管制度。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本次自查验收发现,虽然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对标对表我县高质量脱贫摘帽目标定位存在一定差距,尤其是两不愁、住房保障、人居环境改善、贫困户精准识别、扶贫基础工作、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等方面有一定欠账。
三、2019年工作打算
2019年,我县坚持脱贫攻坚"政策不变、队伍不散、干劲不松、力度不减",坚持"脱贫不脱钩、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精心谋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全面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质量,实现1000人脱贫,巩固200个贫困村,综合贫困发生率控制在3%以内的目标,为高质量打好打赢脱贫攻战奠定坚实基础。
(一)抓思想认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扶贫重要论述,坚定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市委陈敏尔书记调研中益乡指示要求,统筹推进"三大攻坚战"和"九项行动计划"。同时从2018年12月到2019年3月在全县开展"榜样面对面"脱贫攻坚先进典型宣讲活动,进一步营造脱贫攻坚浓厚氛围。另外,将分期分批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重要论述的专题培训,培训自上而下覆盖全县所有驻村工作队、结对帮扶干部、"五级书记"。
(二)抓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启动。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围绕如期稳定脱贫、巩固脱贫成果、完善长效机制三大任务,全面聚焦深度贫困乡村和特殊贫困群众,全面夯实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基础,全面深化精准到人到户政策措施,全面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全面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
(三)抓贫困村巩固提升工程。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贫困村巩固提升工程意见》要求,对"十二五"以来规划实施脱贫的贫困村以及经排查发现基础较差的非贫困村,按照缺啥补啥、提质增效的原则,突出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环境、集体经济、公共服务、乡村治理等重点,统筹推进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同步发展。
(四)抓组织领导压实责任。不断加强县委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1+5+16+33"攻坚责任体系,注重发挥"关键少数"的带头示范和督导检查作用,按照分线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切实把攻坚责任扛在肩上、把任务落实落地。按照中央和市上要求,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不断强化督查考核结果运用,对表现优秀的提拔重用,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严肃问责追责,切实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