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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巡视巡查整改报告-53篇(第112/17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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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针对组织纪律落实不够严的问题。一是强化压力传导,X月6日党组书记分别与班子成员签订廉政责任状;二是强化思想教育,切实提高处级领导干部如实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的思想认识;三是强化督查,局党组书记、纪检组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的审查,对未如实填报的应及时提醒纠正。
(3)针对廉洁机制建设较为薄弱问题。一是局机关党委围绕"三重一大"、廉政风险防控、干部人事管理、廉政谈话等方面,对近年来我局出台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汇编《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汇编》并分发到每一位干部职工手中,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最大限度地压缩腐败滋生的空间;二是围绕"三定方案"确定的工作职责,重新查找各科室、直属单位工作岗位和权力运行中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部位和环节,重新梳理和印发《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手册》分发到每一位干部职工手中,同时加强对廉政风险点所在的工作岗位和工作环节的日常监督,特别是对高等级和中等等级的廉政风险点,以科室(单位)为主体加强日常监控,做到防微杜渐,防范未然;三是加强对办公用品采购、接待费、会议费、公车费用、差旅费、培训费、设备采购等日常支出的审核,大额资金支出严格按照"三重一大"有关要求,提交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研究。开展对前期费用列支手续不全的清理核查工作,按照市委巡察反馈的财务不规范报销清单逐项核查,并举一反三,对新报销的项目经费支出一律严格按照财经纪律要求附齐审批单和相关文件依据。开展对违规报销差旅和车辆费用、违规拨付工会经费、截留财政收入的资金追缴工作,共追缴1616205.6元(当事人退回违规报销差旅和车辆费用61805.6元。20XX年局机关拨付工会140000元,扣除当年应缴工会经费41200元,局机关工会于X月1日退回局机关98800元。市国土资源咨询服务中心于X月XX日退回市土地开发公司1455600元);四是局党组在工作中切实加强与派驻机构的沟通联系,驻局纪检组全程参与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对"三重一大"等事项开展决策监督;五是把握应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局机关党委每年至少X次采取明察暗访、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形式,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六是实行"月自查,季评估,年考核"制度,各科室(单位)每月向局机关党委会上报《廉政风险防控动态管理月报表》;局机关党委每季度对全局廉政风险防控动态管理情况进行评估,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局党组在年底统一组织检查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七是进一步完善和制定《市国土资源局党组议事规则》《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办公会会议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局党组和局长办公会会议议事规则。
2.关于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未能实现对局机关内设科室、分局和下属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未能建立长效的监督检查机制问题,一是强化政治监督,推动驻在部门党组(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贯彻到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之中,坚持执纪在前,抓早抓小,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有疑点就谈话警示,重要情况及时向市纪委报告;三是以线索为导向,以纪律为戒尺,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纠。今年来,驻局纪检组共办理巡察组移交及各类举报件20多件,立案4件,移送司法机2人,组织处理3人,廉政谈6人次。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2起,违规使用公车1起。
(2)针对对重要岗位、重点人员、重要工作、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不够到位,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多发问题,一是强化对驻在部门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建立"三重一大"事项备案制度,跟踪重要事项的进展情况,不定期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监督抽查;二是紧盯"关键少数"和"少数关键",在行政行为的公开性、程序性,在机关作风和行政效能上,强化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要工作、关键环节的日常检查监督;三是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督促驻在部门机关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并对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四风"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和推动。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公车私用和办公场所超标现象仍然存在。
一是出台了《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泉国土资〔2017〕21号),明确局机关保留公车及公车平台使用范围、规范派车程序,用制度管人,按制度用车。二是针对前期违规使用公车问题,使用人已全部清退违规使用车辆产生的费用14133.2元。三是建立常态化检查机制,驻局纪检组、局办公室、党委会、计财科等单位每半年组织一次联合检查直属事(企)业单位财务和公车使用情况,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坚决杜绝公车私用问题再次发生。
2.关于滥发津补贴问题突出的问题。
一是规范财务报销审批手续,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规范预算和支出,开展对下属单位津补贴发放专项清理,清退违规发放的各项奖金津贴、补贴和变相福利,共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1401013元;二是对市土地开发公司发放各类津补贴问题进行清退整改。经核查,市土地开发公司由原经理陈茂强具体负责,但没有人员编制,是以指挥部体制运作,人员都是从市土地储备中心、泉州安顺物业公司临时借用和项目所在地的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居委会等外单位聘用,实际参与旧城拓改建设项目和新区开发建设项目工作,因项目指挥部较多,为方便管理,统一由市土地开发公司基本户发放津补贴(其中市土地储备中心有6人从未参与旧城扫尾工作,从来没有领取补贴)。具体如下:城北环路建设(含东街拓改)项目15人参与,共发放各类津补贴313476元;东涂片区建设项目17人参与,共发放各类津补贴378963元;祥安居建设项目11人参与,共发放各类津补贴245210元;东海滩涂整理项目6人参与,共发放各类津补贴133751元,合计发放各类津补贴1071400元。上述发放补贴经重新核对,不符合《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泉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用暂行规定的通知》(泉政办〔2010〕231号)规定精神,违规重复发放的津补贴为225000元,已全部清退,其中:20XX年X月至20XX年XX月借用人员已在市土地储备中心享受伙食补助费,建设单位市土地开发公司仍发放加班误餐补贴共183000元,现已清退183000元;20XX年春节建设单位市土地开发公司向借用人员发放过节费42000元,现已清退42000元。三是加强对下属事业单位的业务指导,于X月XX日组织全局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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