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人大常委工作报告-15篇(第36/40页)
四、立足新形势,依法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
深入落实中央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的部署要求,紧扣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事关全局、事关长远、事关人民福祉的重大问题,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把党委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依法审查批准市本级决算、预算调整方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进一步完善任免工作程序,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对常委会任命人员的任后监督,组织开展工作评议,增强被任命人员依法履职的责任意识。
五、激发新活力,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坚持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落实代表培训计划,加强代表学习培训,不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进一步完善闭会期间代表活动载体。创新完善"双联系"工作机制,扎实开展"代表接待日"活动。组织代表参加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认真落实代表议案建议提出前的沟通协调和提出后的审议、交办、督办、考评等制度。
六、提升新形象,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牢牢把握人大"四个机关"的新定位新要求,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党的建设。坚持和完善各项学习制度,不断提升常委会依法履职能力。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深刻汲取身边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教训,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持续深化纠治"四风",筑牢拒腐防变道德底线和纪律红线。深化与县市区人大协同联动,进一步提升人大工作整体合力。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登)
2022年主要工作
12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吉能在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作的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中说,2022年是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的开局之年。常委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新时代人大"四个机关"建设定位要求,忠实履行法定职权,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加快推进高水平现代化强市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更高政治站位把牢人大工作正确方向
常委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坚定不移用党的创新理论引领和推动人大工作。
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基本功和必修课。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中心组学习、常委会履职学习、研讨交流等80余次。特别是党的二十大召开后,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常委会会议集体学习,班子成员带头到基层一线开展宣讲,推动全市各级人大及人大代表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
坚定不移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市委高度重视和支持人大工作,高规格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出台《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若干措施》,并多次对人大工作提出要求、作出批示。常委会党组坚决维护市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严格执行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人大工作与全市大局同向同力。
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
自觉对标市第七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26项,开展执法检查、集中视察、专题调研87次。聚焦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治理、盐碱地综合利用、服务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安居富民等"国之大者",制定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东营重要指示要求16条措施,并组织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开展专项视察。根据市委安排,围绕全市养老服务业、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等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了一批有分量、有价值、有作用的调研报告。积极参与全市重大项目推进、创城督导及山东石油化工学院资产移交等中心工作。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全年作出决议、决定12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5人次。
二、始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更优立法质效促进高水平治理
完善立法工作机制。
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法规立项、起草、论证、审议、修改、实施等制度规范。创新实行"专班制推进、项目化管理、清单式落实"立法工作机制。坚持"开门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让每一部法规都载满民意。重新选设基层立法联系点10个,聘任立法顾问28名,与山东政法学院合作成立立法研究服务基地。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制定《东营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推进全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迈入法治化、规范化、长效化新阶段。认真落实黄河保护法和省人大常委会沿黄九市"黄河水资源保护与集约节约利用"协同立法要求,制定《东营市节水控水管理办法》,以法治力量推动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科学谋划编制2022-2026年立法规划和2023年度立法计划,确保地方立法与改革决策有效衔接。
推进法规贯彻实施。
实行定期报告、立法后评估、执法检查、法规清理等全周期闭环管理。对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等6部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集中式"执法检查,及时发现25个问题并督促整改。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城乡规划条例等11部法规开展"全覆盖"立法后评估。围绕我市"高质量立法助推黄河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累计在大众日报等各级媒体宣传报道21篇。
三、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更实监督举措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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