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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刑事检察监督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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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刑事检察监督工作报告

2022年以来,XX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刑事诉讼主导作用,做优做强刑事检察工作,能动履行"捕、诉、监、防"职能,推动形成"引导侦查有力、指控犯罪精准、法律监督有效、参与治理有方、服务大局有为"的工作格局。

一、坚持"政治引领"

以检察之"为"压实"维稳责任"

(一)"扛责"在先,打击各类犯罪有作为。积极治理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依法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突出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等。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73件385人,批捕204件287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780件1009人,起诉494件669人。

(二)"见责"在行,开展扫黑除恶有成效。坚决做到办案力度不减、协作配合不弱、工作标准不降,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持续完善线索发现、提前介入、联席会议、案件会商等联动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提前介入、审查把关、诉讼监督实效。全年共办理涉黑涉恶案件2件12人,针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和行业管理漏洞制发检察建议6份。

(三)"担责"在肩,参与社会治理有成效。用心用情办好发生在群众身边"小案"和轻罪案件,针对醉驾类危险驾驶案件,通过履行具结悔过、从事交通志愿服务等,强化惩治、预防力度;针对侵财类小案,注重追赃挽损,积极引导、敦促犯罪嫌疑人退缴违法所得;针对侵犯人身权益案件,注重促进和解、修复社会关系。全年梳理出810件1115人小案,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变更强制措施9人,不起诉233件244人。办理的武某某诈骗案、孙某某故意毁坏财物案、梁某某盗窃案,入选全市检察机关侵财犯罪"小案"典型案例,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坚持"观念引领"

以检察之"效"压实"监督责任"

(一)造就"稳势",全面深化刑事审判监督。把文书审查作为发现抗源的重要渠道,通过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与案件承办检察官三重审查、类案专项审查等机制,对所有案件实行全覆盖评审,分析裁判文书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和审判程序等问题,实现诉前预测、判后会诊,有效实现抗准、抗成的第一位要求。

(二)构筑"优势",全面强化侦查监督。依托驻太原市公安局XX分局检察室、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三导并举",确保"全方位介入、全要素深化、全流程监督"。坚持专项先导,聚焦"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的主题、瞄定"服务保障太忻经济一体化建设"的任务,会同公安机关对挂案时间较长的涉民企刑事案件进行集中清理;坚持专业指导,利用公安机关警综平台、公安机关智能办案管理系统,加强对证据调取及程序合法性监督,以口头纠正、制作《侦查活动违法通知书》及纠正违法类检察建议等方式,不断提高办案监督质效。坚持规范引导,每月与公安机关互通案件信息,对公安机关受立案等信息综合研判;制发工作提醒函,督促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确保监督的合法性、即时性、有效性。

(三)巩固"进势",全面实化刑罚执行监督。抓实社矫检察监督,坚持日常检查和巡回检查相结合的方法,每月定期走访辖区司法所2个,不定期抽查司法所进行巡回检查,督促司法所落实各项监管措施,严防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及重新犯罪发生,促进社区矫正决定、执行机关依法规范履职。抓实财产刑执行监督,深入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刑部分执行和执行检察专项活动,加大检察监督力度,积极排查案件线索,对近年来判决且已生效的涉财产刑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做到应执尽执。

三、坚持"政策引领"

以检察之"质"压实"治理责任"

(一)落实"少捕慎诉慎押"政策,实现"治罪思维"向"治理思维"转变。全流程把控降低诉前羁押率。办案中实施"三层审查"机制,捕前分流审查,从源头上减少羁押,捕中逮捕必要性审查,依法严控羁押,捕后跟踪审查,及时变更羁押,推动低羁押率常态化运行。出台《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明确适用范围、调解前置程序等。全要素保障提升不捕不诉率。变量控制到位,将未成年人、老年人、在校大学生犯罪案件作为重点,充分适用不起诉;通过公开听证、检调中心化解,提升不捕不诉的可接受性。责任夯实到位,重视"大案",提前介入落到实处;办好"小案",捕前分流落到细处,建立"每周一通报、每月一分析、每季度一研判"机制,对重点数据动态监测、常态跟踪。全年不批准逮捕123人,不捕率同比上升12.36%,不起诉244人,不诉率同比上升7.16%。

(二)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现从"流程监督"向"精准监督"转变。全面推开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录音录像制度,着力提升质量、强化效果、规范适用。坚持在少捕慎诉突出"实",依托派驻公安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建立"每周研判刑事案件"机制,引导侦查人员及时变更强制措施;在提前介入突出"全",建立"常规案件常态化提前介入+重大案件实时性提前介入"工作机制,全面了解案件及认罪认罚适用情况。在社会调查突出"前",探索建立了"认罪认罚+快速办理"机制,对于轻微刑事案件,委托司法行政部门开展社会调查工作,为量刑协商、从快办结提供保障,全年认罪认罚适用率达86.78%。

(三)落实"数据赋能监督"理念,实现从"被动保障"向"主动作为"转变。充分发挥"互联网+"工作新模式,建立非羁押诉讼监督平台,对未采取强制羁押措施犯罪嫌疑人同步安装"电子定位监控手环",通过电子手环具有的外出提醒、违规预警、定时打卡和不定时抽检功能对非强制羁押措施犯罪嫌疑人进行"云"监管,有效解决少捕慎押"后顾之忧"。探索数字检察刑事执行监督模型,构建社区矫正对象违法、又犯罪收监执行类案监督模型,为破解社区矫正对象收监执行难、社区矫正工作不规范等问题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撑。

(四)坚持"宽严相济、以人为本"原则,实现"机械监督"向"定制服务"转变。以检察履职服务"六稳""六保",对社区矫正对象参与生产经营活动提供"量身定制"式监督,与区司法局会签《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明确了适用情形和适用对象,规定了审批程序和监管方式,构建了检察监督和协作机制,开通审批"绿色通道"。与区司法局建立"一体化"衔接机制,共同确定辖区内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台账,定期召开联席会,及时通报重大事项。严格遵循"分类管理、分级处遇、简便严谨"的原则,做到审查有法度、审批有速度、监管有力度,力促涉民企社区矫正对象"管得住""出得去""矫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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