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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督查通报(报告)汇编(第97/1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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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吉首市台儿冲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隐患大,其雨污分流系统不完善,未设立监测井,垃圾填埋区部分区域未设置边沟,导致渗滤液废水量增大;此外,该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每天约140吨垃圾渗滤液通过专用管道排往乾州污水处理厂处理,对乾州污水处理厂影响较大。(完成整改)

吉首市政府立即组织对台儿冲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进行全方位排查,并根据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已规范设立5座地下水监测井,加强周边地下水质的监测;二期渗滤液处理系统已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目前总处理能力为400吨/日,垃圾渗滤液日处理量满足垃圾填埋场要求;填埋区采用分层碾压、及时覆膜、杀蝇除臭的方式进行填埋,产生的沼气通过设置的导气石笼排出;张社大道指挥部已在修复垃圾场周边截洪沟,山水不再进入垃圾填埋场区域。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规范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十一)永顺县小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双溪电站(2013年投产)、衫木溪水电站(2009年投产)、野竹溪水电站(2010年投产)3座水电站投产至今未通过水利验收,长期违规运营,水利部门未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完成整改)

永顺县政府立行立改,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稳步推进问题整改,目前,永顺县小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3座水电站已完成拆除。

(三十二)对于督察组前期查实并交办的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除尘脱硫设施运行不正常,吉首友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喷漆房废气收集处理设施闲置、危险废物未按规范暂存、调漆工段废气未有效收集处理,"龙城中心"房地产项目未落实收尘降尘、清洗覆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违法行为,当地政府仅责令改正,均未依法立案查处,存在以改代罚、执法不严的问题。(完成整改)

依法依规查处相关环境违法行为,对"龙城中心"工程建设中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罚款10万元;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燃煤锅炉脱硫设施已正常运行,污染物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吉首友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已规范建设调漆房和废油漆桶暂存间,调漆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龙山县住建部门联合县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联合专项整治工作,对建筑工地、商混企业和渣土公司进行专项整治。同时,强化对辖区内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20xx年上半年,全州共立案52起,实施行政处罚46件,处罚总金额达981.29万元。

(三十三)码头和船舶污染随意排放,全州22个港口和758艘各类船舶基本未配套建设油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和油水分离设施,生活垃圾和油污水随意排放,污染水域。(完成整改)

开展码头和船舶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码头和船舶环境污染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适时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确保水质安全。目前,全州5个港口16座码头22个泊位,所有港口和码头均已配备简易船舶污染物接收垃圾箱。全州共有船舶634艘,均按规定配齐船舶防污染设备,污染物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其中195艘小型机动船配齐污油桶,121艘中型机动船舶已安装油水分离器和生活污水处理装置;278艘非机动船舶配齐垃圾桶。同时,对已完成安装防污染设备的船舶,均已发放《船舶防污染证书》。

关于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督查通报

10月18日,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督导指导组对部分县直单位、乡镇办事处分包路段创建履职情况进行了督导指导,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团县委分包路段(秀亭酒店西):检查时执勤人员未着志愿服。

2.县直工委分包路段(群贤路北):执勤人员仅一人在岗,没有劳动工具。

3.公路管理局分包路段(兆丰大道北段):有岗无人,北侧围挡有破损。华丰国际路口向北西侧路边杂草较多,道路两侧拆迁区域建筑垃圾未清理。

4.槐园管理处分包路段(三槐堂门口西):槐园内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内容少,志愿服务站只有一人。

5.东城办事处分包路段(人民大道):从三槐堂到东城办路两边没有文明城市创建内容的公益广告,没有设志愿服务站。志远中学门前小摊商贩占道经营,有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6.住建局分包路段(长安大道东段):上路打扫卫生人员多,班子成员带队。两侧商店门前违规修造斜坡多达150多处,沿街垃圾桶破旧。帝湖在建小区门前人行道有餐饮摊点。

7.信访局分包路段(兆丰大道):志愿者未着志愿者服装,没有劳动工具。分包路段两侧有小广告。

8.县编办分包路段(假日港湾北):锦江宾馆门前违规修造斜坡,路段内小广告未清理。

10.县文联分包路段(兆丰大道领域陶瓷向北):执值人员未着志愿者服装,路段内有小广告。

11.县委组织部分包路段(兆丰大道锦江宾馆向南):小广告未清理,地面有垃圾。

12.县政府办分包路段(兆丰大道府苑至法院西门口):检查时志愿服务站仅一人值守,小广告未清理。

13.县委办分包路段(兆丰大道府苑向北):有人有岗,志愿服务站不规范。分包路段内有车辆乱停乱放现象,路段内有小广告。

14.县人大办分包路段(兆丰大道):两侧小广告未清理。

15.县委政法委分包路段(经二街):路段内卫生保持好,街道整洁。

16.教体局分包路段(阳光路):领导重视,局长张海洋到分包路段指导工作,执勤人员较多,体育场门前小商贩占道经营严重,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严重。

17.县委统战部分包路段(金光大道):卫生区整洁,车辆停放有序。三公开广场宣传栏部分字脱落,电线杆有小广告。

18.党史办分包路段(尚德路):出动人员多,绿化带内垃圾清理认真。商家门前违规建有道路斜坡,电线杆有小广告。

19.县纪委监委分包路段(阳光路):志愿服务站设置不规范,工作人员未穿志愿者服装,缺少劳动工具,小广告清理不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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