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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思路-41篇(第52/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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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思路

第一部分 2022年工作总结

2022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绍兴市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市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五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我市中心工作,坚持以数据质量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突出统计服务工作特色,扎实做好各项统计调查工作,为建设更高水平"五个XX",打造共同富裕县域样板,奋力谱写现代化网络型山水城市建设新篇章赋能助力。

一、经济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二季度我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25.56亿元,同比增长3.4%。1-8月规上工业产值387.80亿元,同比增长15.5%;固定资产投资155.32亿元,同比增长12.0%,其中工业投资54.11亿元,同比增长60.6%;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31.28亿元,同比增长5.6%;财政总收入50.6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1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9.9%和-4.1%;全社会用电26.46亿度,其中工业用电15.72亿度,分别增长13.1%和6.4%。

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聚焦工作重点,抓好抓实普查工作。

1.稳步推进千分之五人口普查。严格按照国家局、省局、绍兴市局相关部署要求,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客观实际,早准备、早谋划,各阶段工作有序展开。加强组织部署,对标对表上级指示要求,高标准、严要求组织调查,做到乡镇分管领导亲自牵头,开展工作部署。精心组建队伍,挑选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参与此次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目前已选聘样本村指导员、调查员110多名。提高培训效率,组织业务骨干下村、社区,针对性地实地指导培训"两员"开展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做到本年度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涉及到的14个乡镇街道全覆盖。强化工作要求,在培训明确调查规范基础上,深入基层一线,监督指导调查人员具体业务操作。在抓好调查业务工作的同时,深入统筹谋划,做到物资有保障,经费有保障。

2.扎实推进基本单位清查工作。根据《2022年绍兴市基本单位清查办法》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在库单位名录基本信息的准确性,及时将新增单位纳入基本单位名录库。以确保统计调查单位不重不漏、应统尽统为原则,加强部署落实,成立单位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科室,形成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靠前抓、责任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全面摸清我市统计单位底数,为明年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和各专业统计年报、定报及抽样调查工作奠定扎实基础。我市单位清查底册数为22602个,其中核实底册数19807个,新增底册数2795个。截止10月14日下午4点,我市核实底册数完成清查16087个,新增底册数完成清查1162个,全部单位清查底册数完成录入17249个,完成率达76.3%。

(二)紧扣经济社会发展,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1.加强上下联动,做好GDP核算相关工作。加强与绍兴市局在业务上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2022年GDP核算方案变化,最大限度地做好试算和争取工作。加强各专业科室的协调配合工作,重点关注各专业涉及到的核心指标,做到报前统一预测、报中统一监测、报后统一分析。强化部门沟通,加强与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住建局、商务局等部门的沟通交流,收集整理基础数据,掌握情况,提前预警。协助发改局做好涉及指标的目标分解工作,并配合职能部门、督考办,将各指标落实到乡镇。

2.加强监测分析,发挥统计"参谋部、晴雨表、信息窗"作用。报数期间做好每日"一监测一汇总一分析一建议",切实提升统计监测成效。每月报数前对接相关牵头部门,预测预判、预警监测,及时预测全市工业、商贸服务业、投资发展趋势和增长区间,并将预测情况和可能存在的数据波动风险,及时汇报给市领导。每月报数后,对GDP以及核算相关基础指标实施月度分析,截止10月共累计撰写统计分析40余篇。2022年以来,撰写上报绍兴市局统计信息14篇,其中5篇统计信息被省局录用,《XX市"主辅"结合抓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全过程管理》被国家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司录用,《XX市聚焦共同富裕 扎实推进农业统计工作》被国家统计局内网录用。

3.注重资料共享,及时准确提供统计资料。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发布及社会公众提供准确的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按月编发《XX统计信息》小册子、塑封卡片和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2022年《XX统计年鉴》正在加紧编印中。配合做好政务公开,在政府网站按要求发布统计年鉴,统计公报,每月主要经济指标等信息;配合省数字化改革,在"数字浙江"栏目,各专业按照上级要求的模板,及时更新发布统计数据信息。

(三)加强统计法治建设,优化统计工作环境。

1.开展统计普法教育。以统计在线教育、新入库企业培训、普查业务培训等为契机,加强全市基层统计人员统计法制教育,提高统计人员守法意识,截止目前共开展培训20余场,培训700余人次。结合新增"四上"企业审批和"三服务"活动等工作,认真开展了送《统计法》等学习材料到基层、企业、社区活动。通过"9.20"统计开放日活动、发放宣传手册、上门入户调查宣传等方式,提升统计法律法规在社会公众中的知晓度。

2.强化防惩统计造假。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强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系列会议精神,围绕统计造假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深挖根源,深入企业统计数据核查,推动会议精神、自查自纠落到实处。根据《浙江省统计造假 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围绕专项纠治工作任务,对2017年以来的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自纠,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严格追究统计违法责任,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整治效果。

3.加强日常统计检查。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统一的执法理念,注重事前预防、事中检查和事后整改相结合,把统计执法检查贯穿于整个统计工作之中。围绕统计中心工作,结合统计造假专项纠治工作,认真开展局内各专业自查工作,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及重点指标开展核查。采取专项检查和"双随机"抽查方式开展执法检查。今年以来,截止10月我局各专业共核查、检查企业(项目)240家,进一步提高统计法的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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