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5篇)(第4/6页)
一、完成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准确把握职责定位,依法履行监管职能。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8号)精神,严格落实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要求,推进国有资产依法监管,努力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职能转变。一是强化以管资本为主职能。主动适应国资监管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结合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和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中发〔2017〕33号)、国务院《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国发〔20xx〕23号)精神,提请x区人民政府审议印发《x区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从明确职能定位、厘清监管事项、优化监管方式、加强党的领导、完善保障措施等5个方面,确定工作任务,设定时间节点,强化责任落实,更加凸显落实"放管服"要求和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出资人代表职责定位。二是完善国资监管事项清单。对照《x区国资委行政职权事项保留和清理调整清单》,按照加强一批、规范一批、取消一批、下放一批、授权一批、移交一批"六个一批"的思路,采取"决定、审批、审核、核准"x种行权履职方式,拟定了x项国资监管事项和x项精简监管事项,进一步界定监管边界、明确监管重点、改进监管方式,不断强化依法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推进国资集中统一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石家庄座谈会和地方国资委调研座谈会精神,主动加强与x区财政等相关部门意见沟通和工作协调,及时获取未纳入集中统一监管的区属事业单位未脱钩企业和文化类国有企业资产数据;在做好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同时,针对当前我区国有资产监管主体和监管方式多样化,导致国有资产底数不够清楚、管理不够规范、使用效率有待提高等问题,研究提出了推进x区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意见建议,在全国人大张毅副主任委员来宁座谈调研会等多个重要会议和重要场合上作了汇报交流。
(二)紧贴改革发展要求,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紧紧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党建工作任务,不断加强国资监管制度机制建设,促进依法履职和依法监管。一是规范文件制定。适应当前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党建工作要求,按照《x区国资委20xx年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认真做好《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等x份党委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查和报备工作,报备及时率、合法合规率100%,受x区党委办公厅通报表扬。按时完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的通知》等x份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二是健全审查机制。在完成废止失效x份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做好现行x份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的基础上,制定印发《x区国资委关于加强和规范法律审核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审查范围、规范审查方式、落实审查责任,建立完善了公平竞争审查与合法性审查相结合的审查机制。截至目前,我委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公平竞争与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确保了各类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合法有效。
(三)贯彻落实政策法规,依法推进国资监管。坚持事前规范制度、事中跟踪监控、事后监督问责,积极适应监管职能转变和增强企业活力、强化监督管理的需要,采用市场化、法治化、信息化监管方式,不断提高国资监管工作科学化水平。一是强化依法监管。认真贯彻落实深化国有企业改革"1+N"文件精神,依据x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x区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依据《x区属国有企业分类分层监管实施办法》,组织2017年度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及时通报考核结果,有效发挥了业绩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二是开展示范创建。坚持以建设权责法定、履职规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国资监管机构为目标,制定《国资委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施方案》,围绕推进依法监管和依法治企建设,细化任务,完善措施,筑牢法治防线,强化法治保障。法治政府建设督查调研座谈会上,我委示范创建项目推进做法经验作了书面交流,其各项效果指标均已如期完成,待x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考核验收。三是加强指导监督。认真贯彻执行《xx区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办法》,加强对地市国资监管机构贯彻实施国有资产监管法规、政策情况的调研指导和监督检查,指导地市国资委制定出台《银川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实施办法》《吴忠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固原市属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中卫市关于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等x份政策文件,确保了国资国企改革"1+N"文件精神和x区重大决策部署在全区国资委系统的贯彻落实。
(四)强化工作法治保障,不断提升监管水平。加强对法治国企建设工作领导,指导督促企业构建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促进风险防控与经营管理深度融合,确保企业依法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夯实法治工作基础。印发《x区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压紧压实企业法治工作领导责任。指导督促企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设立与经营规模和业务需要相适应的法律事务机构。截至目前,监管企业集团公司全部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设立法律事务机构,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要决策法律审查率分别达到了x%、x%和x%。二是加强政策法规培训。组织国资委机关干部、监管企业法务工作分管领导和法务机构工作人员近x人次参加国务院国资委"法治讲堂"专题辅导,学习借鉴法律风险防范做法经验,增强了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委托中国政法大学举办"x区国企改革政策法规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了全区国资国企系统依法监管、依法治企能力和水平。三是强化依法合规管理。充分发挥监事会监督职能作用,通过开展延伸监督检查、下基层调研督导等活动,指导督促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议事决策程序,强化依法合规管理,促进问题整改落实。20xx年累计揭示各类问题x个,其中整改类x个、关注类x个,整改率达到x%。四是防控化解法律风险。不断加强企业法治工作督导检查力度,通过发送法律风险提示函、重大涉诉案件报告等方式,指导x农垦集团等企业建立法律风险防控和涉诉案件处置工作机制,依法处置化解涉诉案件;督促x交投集团规范合同会签制度,加强对改革、投资等重大事项法律审核力度,将合同风险防范纳入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有效防控各类风险隐患,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