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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2篇)(第13/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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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精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两法",会同教育、妇联、团委等部门落实强制报告等制度,共画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推动设立家庭教育指导站1849个,唤醒"甩手"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4608份,督促开展入职查询82万余人次。零容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11280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附条件不起诉、帮教8859人。开展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监督,帮助"迷途"少年终圆高考梦。部署远离游戏沉迷、电竞酒店监管、"盲盒"乱象治理等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立案637件。开展法治进校园,检察长和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实现全覆盖,组建"冀望望"巡讲团,开展宣讲等活动10092次。

三、坚持为正义担当,全面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

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指示精神,做优做强"四大检察",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一是刑事检察提质增效。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起诉职务犯罪2929人,办理中管干部专案11人,包括涉孙力军政治团伙的龚道安、刘新云、邓恢林等人,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244人。加强侦查监督,监督立案3562件、撤案3889件,追捕5397人、追诉13623人。狠抓捕诉质量,捕后判处轻、缓、免刑率和无罪判决率分别从2018年的25.9%、3.3‰下降至2022年的6.6%、0.1‰。2022年,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与全省公安机关共同设立专门办公室,率先实现全覆盖。妥善办理"涞源反杀"案等社会影响较大的一系列案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依法抗诉2832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3361人。对监狱、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监督纠正问题659个。

二是民事检察更加精准。推进实施民法典,优化生效裁判监督,抗诉822件,改变率由2018年的75%上升到2022年的95%;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439件,采纳1135件。加强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6235件。2022年,部署开展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办案规模与质量得到双提升。加大民间借贷、离婚析产、破产清算等领域虚假诉讼打击力度,抗诉或提出监督意见558件,挽回损失5000余万元。加强民事和解工作,办理一件涉及93人的劳动争议纠纷案,推动最终达成和解。

三是行政检察持续做实。加强对裁判结果、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2022年办理行政检察案件数量是2018年的2.2倍。围绕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动产登记等领域,部署开展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299件,其中讼争10年以上的47件。探索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稳妥开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开展土地执法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向法院和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1209件,采纳1195件。

四是公益诉讼检察不断深化。切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公益诉讼检察实现由小变大、由大变强跨越式发展。办案数量和质效始终处于全国前列,20件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193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千案展示"活动。深入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与11个部门会签协作意见。加强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保护,挽回损失6亿余元。诉前保护公益是最佳司法状态,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37370件,诉前整改99.8%。开展长城保护专项检察监督,督促修复104处、拆除违建41247平方米,被评为全省"十大法治事件"。有序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立案办理个人信息保护、停车场监管等领域案件4459件。

四、坚持为事业强基,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注重强基导向等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严管厚爱,抓班子带队伍,打基础利长远,确保检察队伍"五个过硬"。

一是强化政治建设引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学习活动。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省检察院党组"第一议题"学习90次、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49次,组织政治轮训85期。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赓续人民检察红色基因,涌现出331个省级以上先进集体和1204名先进个人,创建的"融+N"党建业务融合品牌被最高检评为优秀案例。严格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向省委、最高检请示报告工作170余次。

二是强化司法改革驱动。推进内设机构系统性改革,完成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检察官入额遴选、退出、惩戒机制,明晰检委会、检察长、检察官职责权限。坚持放权不放任,推行案件序号终身制,加强案件评查和流程监控,推动刑事错案责任追究。强化科学管理,实行全员全面全时考核,推动"案-件比"由1∶1.939下降至1∶1.087,压减5.4万个空转程序,各级检察院领导带头办案161073件。

三是强化全面从严治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开展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全系统警示教育20次。开展系统内巡视巡察,实现市级检察院全覆盖。2022年,对4个市级检察院开展政治督察。深入推进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扎实做好最高检政治巡视和"回头看"整改工作,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三个规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是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大力开展质量建设年等活动,11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检察院。坚持领导包联、条线指导,压茬推进薄弱基层检察院建设。突出专业能力提升,推进与法官、律师等同堂培训,聘任特邀检察官助理2477名,与中国政法大学等7所高校共建研究基地。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琢玉""益守护"等办案团队被评为全国十佳(优秀)检察文化品牌。深化智慧检务工程,开展"区块链+检察"全国试点,有效提升数字检察水平。

五、坚持为公信聚力,确保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权力制约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畅通监督渠道,提升司法公信。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认真落实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控告申诉检察等情况16次,积极配合开展案件评查、公益诉讼执法检查等工作。定期向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工作、听取意见。与省政协会签《关于建立公益保护协同监督机制的意见》,在全国首创协同监督新模式。加强与代表委员日常联络,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70件,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与公开听证等检察活动1840人次,相关经验做法被最高检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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