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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7篇)(第11/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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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整体工作思路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自觉承担起新时代党和人民赋予的"更重责任",努力以检察履职"五个新突破"为现代化东胜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与服务。

(一)在强化政治能力建设上实现新突破。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检察工作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和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担负起新时代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更重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检察责任。

(二)在服务保障发展大局上实现新突破。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深化落实市委安排部署的"三个四"目标任务,聚焦东胜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目标任务,找准检察履职的切入点、结合点和发力点,加强法律监督,依法能动履职。要重点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常态化扫黑除恶、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建设、服务保障民生、完善公共安全等领域加强检察供给、优化检察服务,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持续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

(三)在践行检察为民理念上实现新突破。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严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融入检察工作日常,持续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司法救助、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工作,在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用心用情用力。要持续推动检察履职触角向事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民生领域延伸,在食品药品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生产生活环境等方面重点发力,在增进民生福祉、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上履职尽责。

(四)在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上实现新突破。要强化"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理念,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深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监督,全力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要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继续优化提升"东胜检察 益路前行"公益诉讼品牌,积极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衔接平台,提升公益保护质效。要以更大力度推进大数据法律监督,做好类案法律监督模型构建和开发。要聚焦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目标任务,以制度规范提升监督质效。

(五)在锻造过硬检察队伍上实现新突破。要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坚持理论武装同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一体加强干警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和纪律作风建设。要坚持从严管党治检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续深化纠治"四风"。要继续加强廉洁文化建设,进一步优化检察人员考核机制,加大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力度,全力打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踔厉奋发新时代,勇毅前行建新功!站在新时代新起点上,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东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东胜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东胜社会治理高效能推进等方面依法能动履职,自信自立、守正创新、团结奋斗、苦干实干,努力以东胜检察的新担当、新作为、新业绩持续为开创东胜现代化建设美好未来贡献更多更优检察智慧和力量。

港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港南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港南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全力服务中心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一年来,获国家级先进集体表彰1个、先进个人表彰 2人次,连续4年获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获自治区级先进集体表彰1个、先进个人表彰2人次;获市级先进集体表彰9个、先进个人表彰22人次。

一、服务中心大局,能动履职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力服务乡村振兴。全体干警结对帮扶脱贫户、监测户157户603人,派出3名干警驻村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帮助协调落实项目1个,落实村委办公场所改造和办公经费1.71万元。将司法救助与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结合起来,救助农村地区因案致贫的受害人2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9.9万元。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办理全市首例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案件,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联合工商联等7个部门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督促涉案企业合规整改。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5人。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服务企业工作,挂点联系8家企业开展"一对一"走访服务工作。

有力护航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服务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护战,与行政机关建立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行政检察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机制和"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认真落实"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凝聚生态保护合力。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2件,对6件破坏生态环境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偿生态环境资源损失费近64万元,补种树木3300株。

二、聚焦党的二十大,全力以赴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紧扣抓好党的二十大维稳主线,聚焦平安港南建设,全力以赴做好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各项工作。

毫不松懈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认真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建立完善办案机制,推进精细化办案,不断提升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积极配合开展信息网络、矿产资源、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突出问题整治,助力推进源头治理。起诉涉恶犯罪1人,结合案件办理,制发检察建议2件。

依法有力打击刑事犯罪。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31件207人,批准和决定逮捕 60件86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95件642人,起诉 345件439人。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加强与纪委监委的协作配合,起诉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6人,追回赃款843万多元。依法惩治传销、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犯罪,起诉24人,办理一起10人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非法经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涉案金额20亿余元。严厉打击侵犯人身权利犯罪,起诉42人。依法打击"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113人。从严打击毒品犯罪,起诉3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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