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7篇)(第13/36页)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服务大局的工作举措还不够精准,服务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法律监督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监督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仍存在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抓实抓细。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记"国之大者",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加快建成珠西经济带和平陆运河经济带现代化核心港口城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城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奋力打造富美康寿的现代化新港南贡献检察力量。
一、牢记政治责任,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学习培训的"第一课""必修课",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心、铸于魂、践于行。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和对政法工作以及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守正创新,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网络意识形态监管,筑牢意识形态阵地。
二、牢记法治责任,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决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依法能动履职,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妥善办理群体性、敏感性等涉及安全稳定的案件。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厚植党执政的政治根基。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助推平安港南建设。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增进民生福祉。
三、牢记检察责任,着力抓好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要求,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不断提高法律监督水平,积极构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新格局,促进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着力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牢记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检察工作自身现代化建设。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和"十个严禁",深化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树新风。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优化案件管理和检察人员考核。大力推进数字检察建设,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积极构建"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模式,以数字革命赋能法律监督,促进检察工作自身现代化建设。
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区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主动担当起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历史使命和时代重托,为加快建成珠西经济带和平陆运河经济带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示范区、奋力打造富美康寿的现代化新港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华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区委二届二次全会部署要求,围绕全区中心大局,主动作为,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主动融入大局,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定不移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摆在首位,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总体要求,全力做好检察环节安保维稳工作。严厉打击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共批准逮捕10件10人,提起公诉 4件4人,报送市院1件1人;严厉打击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侵财犯罪,共批准逮捕18件33人,提起公诉24件45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开展线上线下宣传10次,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的广度和深度。
(二)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区税务局签署了《加强检税合作工作协议》,打造"检察+税务"常态化协作机制,相互反馈涉税案件信息,不断畅通税务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沟通,形成税收征管规范有力、法律监督及时有效、执法司法无缝衔接的良好局面,为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三)主动融入市域社会治理。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区林长制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喜迎二十大、忠诚保平安"活动,开展平安建设宣传和治安巡逻40余次,围绕公益诉讼、民法典实施、防养老诈骗等主题开展法治宣传活动50余场次,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彩页2万余份,面对面接受群众咨询70余人次,推出了十项便民利民措施。
二、强化法律监督,推进更高水平法治华州建设
(一)努力深化刑事检察。依法批准逮捕51件85人,提起公诉105件170人。全面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128件192人,适用率为96.97%,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率为100%。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5件32人,不起诉26 件32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5人,努力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提前介入案件10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8次,讨论案件15件,纠正漏犯3人,监督撤案2件,发出侦查活动纠正违法通知书18份。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发出审判活动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审查华山监狱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275件,针对减刑不当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6份。核查社区矫正对象87人,全区社区矫正对象无一例脱管、漏管。深化监管场所"派驻+巡回"检察改革,分别对富平县监狱及派驻检察室、华阴市看守所及派驻检察室和辖区司法所进行了巡回检察,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检察建议1件。办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6件。 加强财产刑执行监督,针对财产刑执行活动不规范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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