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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7篇)(第12/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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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施策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认真落实党建引领网格管理"红格善治工程",全体党员回到所住社区报到开展服务活动,为民办实事47件,组织干警350人次下沉社区、村屯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捕118人、不起诉159人,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要求,接待群众信访139件(次),全部落实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加强发案原因调查,向相关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件。组织干警发动群众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共948人次,筑牢反诈"防护网"。深入乡镇、学校等开展养老诈骗、电信诈骗、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普法宣传15次,制作发布普法短剧7部。

三、坚持司法为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法打击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起诉2人。扎实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立案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0件。督促行政机关整治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店、商店2家,整治存在药品安全隐患的药店2家。

用心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办案理念,主动救助遭受不法侵害导致生活困难的受害人27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1.5万元。聚焦人民群众的烦"薪"事,通过司法办案,为劳动者追回被拖欠的工资41万元。其中办理的贵港市一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为农民工追回工资11万余元。

用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零容忍"的态度,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9人。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依法不批捕8人、不起诉14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普法教育、心理辅导等专项帮教110人次。针对监护人失职问题,发出"督促监护令"40份,促进"甩手家长"依法带娃。救助未成年被害人9人,发放救助金13万元。针对一些宾馆、酒店等场所多发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向监管部门发出开展整治的检察建议,并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回访。同时,向辖区所有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场所发放强制报告制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四、深耕法律监督主业,坚决守护司法公平正义"生命线"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围绕最高检"质量建设年"要求,扎实抓好法律监督工作,维护司法公正。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适用率达 88.77%(人),确定型量刑建议提出率 93.12%,确定型量刑建议采纳率 99.43%。建立侦查监督平台,在公安机关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制定协作机制,强化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5件、撤案15件,监督立案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17人。书面提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71件次,纠正漏捕、漏诉 51人,提起抗诉 1件。立案审查羁押必要性案件117人,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犯罪脱管、漏管10人。积极做好追赃挽损工作,通过办案,追回赃款852万多元。

持续做强民事检察。不断强化民事检察监督工作,受理审查民事监督案件48件,其中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的监督案件1件,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案件11件,对民事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的监督案件2件,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4件,制发检察建议8件,均获采纳。持续加强对农民工、老弱病残等群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作出民事支持起诉决定16件,支持起诉首例未成年人监护权撤销案件,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持续做实行政检察。认真办理行政审判程序违法、行政执行活动及行政行为违法监督案件。受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0件,其中对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的监督案件8件,对行政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的监督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10件,均获采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件。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加大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公益诉讼监督力度,立案办理行政和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5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6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9件。起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件,法院判决支持公益诉讼请求11件(含2021年起诉案件5件),追偿损失近163万元。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对一处水源保护区存在的违规搭建构筑物、违法取水等问题依法履职,保障群众饮水安全。督促税务部门依法对法院一起执行案所得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和滞纳金5.4万元。督促行政机关清理一个水库死鱼1000多斤,消除水污染隐患。

五、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着力打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铁军

坚定不移加强政治建设。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和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开展全员学习培训,筑牢政治忠诚。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区委、区委政法委书面请示汇报重大事项9次。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网络意识形态引导,做好涉检网络舆情监测,守住意识形态阵地。用好宣传阵地,讲好检察故事,宣传工作获评为"2022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持续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制定沟通协调配合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面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落实,记录报告重大事项问题6件。开展检察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和违规吃喝自查自纠,开展廉政家访37次,构建家庭反腐防线,1名干警家属荣获广西"廉洁家属"称号。

持之以恒推进队伍素能建设。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班子成员带头办理案件257件、主持公开听证11件次。坚持党建引领,建立"党建+业务"例会制度,促进党建与业务同频共振。加强队伍教育培训,组织干警参加业务学习培训46班次417人次。抓好干警业务竞赛和岗位练兵,2名干警在全市检察业务竞赛中荣获6项荣誉表彰,1名干警荣获贵港市"十佳党员教育好讲师"称号。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民主监督。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3次,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执法司法活动40件次。主动走访各级人大代表,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检察工作。深化"阳光司法",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685件、重要案件信息70件、法律文书37件。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发布检察信息2659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和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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