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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7篇)(第32/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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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责"字为重,做公平正义的坚定捍卫者

顺应司法检察理念变革,推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实落细,做优办案、配合、制约、监督"一体四面",坚决整治执法司法领域存在的顽瘴痼疾。多领域、多角度拓展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机制,深化精准监督、类案监督和跟进监督,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诉求。优化办案质效评价体系、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探索大数据赋能检察工作的"乘法效应",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实效。

(五)"干"字为先,做自我革命的坚定实践者

持续推进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不断提升队伍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坚持严管和厚爱并举、激励和约束并重,积极创建清廉机关,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做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人。加大"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同堂培训、岗位练兵和实战演练力度,逐步完善"全员全面全时"⑥检察人员考核机制,增强自身"造血"能力。

各位代表,新征程上,你我都是奋斗者、追梦人。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二十大为新的起点,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各项决议,在携手并肩、同心奋斗的新征程中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推动西陵检察事业乘风破浪,为西陵建设现代化梦想之城贡献检察力量!

弋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弋江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十四五"时期的关键之年。一年来,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各项工作稳步向前。

一、突出政治引领,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加强《意见》精神宣讲,检察长前往区委党校为全区2022年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员深入解读《意见》内容,争取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支持。3月29日与区政府会签文件,共同建立"府检联动"机制,形成党委政府重视、各方支持、部门协同的法律监督格局。共召开联席会议20余次,签订协作机制6项。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与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联合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开展安全生产同堂培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通过"调研报告+检察建议+联席会议"有效推动了一个投资1.1亿元的建筑垃圾再生利用项目开工建设,并促进了弋江区建筑垃圾全流程监管体系建立。

多维优化提质增效。突出质量、效率、效果评价,坚持目标导向,通过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数据分析促进各项检察工作层层推进。办理的案件中共有5件获评全省、全市典型案例,被《检察日报》等各级报刊媒体刊载工作经验11篇次,被市级以上新媒体平台发布案(事)例91篇次。刑事案-件比为1.06,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比为1,切实减少诉讼环节,努力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公正和效率。

聚焦聚力创新创优。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办理了5件企业合规案件。探索开展跨地区监管新模式,办结合肥某科技公司企业合规案(全市首例)。开创性地对5件非法捕捞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以"以劳代偿"的方式调解结案,实现由非法捕捞者到临时护渔工的身份转换,对长江禁捕起到了良好宣传教育作用。主动开展检校共建,与安师大法学院共建"检察理论与应用培育基地"。响应政协委员提案,加强针对大学生的法治宣传,与大学生合作拍摄"反电诈"微电影,该微电影被检察日报正义网等多个国家级、省级平台转发。

二、服务中心大局,护航经济社会发展进步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年共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18件211人;办理审查起诉案件325件546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办理涉恶案件2件19人,均提前介入,依法批准逮捕涉案嫌疑人6人,提起公诉2件16人。针对审查案件过程中发现的主管机关监管漏洞制发检察建议2件,主管机关回复采纳并整改落实。办理的方某海等人非法采矿案成功入选安徽省检察机关"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典型案例。

依法保护民营经济发展。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共办理涉民企案件6件7人,依法对企业负责人、高管作出不起诉决定4件5人,起诉并提出缓刑量刑建议1人。积极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检察长走访企业和约见、接访民营企业家共计11次。帮助市场经营主体"减负松绑",依法能动履职,开展涉经济犯罪"挂案"清理专项行动,清理"挂案"3件。刘某海劳动争议生效裁判监督案被市检察院评为服务民企典型案例。

全力助推市域社会治理。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窗口"作用,让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共受理各类来信来访149件。综合运用领导包案、上门听证等方式,把"信访"引向"信法"。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申诉信访案件7件,开展信访简易公开听证25件。积极引入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23件,有效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开展普法宣传50余次。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3件,督促相关单位履行好治理责任。督促整治十里江湾长江岸线案获芜湖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十佳"案例提名奖。

合力打好检察"抗疫战"。同心抗疫,坚决贯彻区委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凝聚全院力量闻令而动、逆行而上,派出干警参与志愿服务285人次。依法战疫,从严从快办理涉疫犯罪,对一起妨害传染病防治案提前介入。充分运用现代化智慧检务系统开展远程提审、网络接访、网络会议等工作,保证了特殊时期办案办公依法高效便捷开展。

三、践行司法为民,厚植人民至上情怀

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定期联合市监部门开展"年货年夜饭"、"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行动,提出检察建议2件,移送审查起诉民事公益诉讼4件。认真办理最高检挂牌督办的"消"字号产品案,督促查处销售违规产品的企业3家,及时堵塞监管漏洞并完善相关监管机制。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被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偿公益损害赔偿金24.96万元。围绕芜湖市住宅物业整治、干净城市建设、文明创建等,开展专项监督6次,提出检察建议47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推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精心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打造"弋"心"未"爱工作品牌。通过成立法治宣讲团、法治副校长进校园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125次。打造全市首家"法治微书房",开展"检察官姐姐讲故事"系列活动10次。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5件5人,均提前介入并全部提出实刑量刑建议。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相对不起诉13人。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制发"督促监护令"14份。开展心理疏导2次。首次适用民法典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办理1起儿童娱乐场所未成年人损害赔偿纠纷支持起诉案。与区教育局签订《关于建立弱势困境儿童特别保护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形成保护合力。区人大常委会调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并对该项工作给予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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