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7篇)(第34/36页)
一、兴落实之风,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政治规矩。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新表述新论断,全面领会丰富内涵,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贯穿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实效。
二、谋发展之势,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能动司法,强化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着力做好检察环节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聚力做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等工作,努力办好民生司法案件,以更优检察履职助力我区新时代高质量发展。
三、聚实干之力,提升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质效。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着力补短板、强弱项、破难题。完善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工作机制,推动刑事诉讼监督提质增效,加强民事类案监督、深层次监督,持续破解行政争议化解难题。落实"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要求,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
四、严治党之道,推进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持续深化"一改两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自觉接受监督制约,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保障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大力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着力打造讲政治、有理论、会办案、业务精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
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指引下,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不断改进检察工作,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书写新时期弋江区跨越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对标全国检察机关"质量建设年"高质量发展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担当作为,落细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坚持人民至上,着力做实和办好检察为民实事
深入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充分尊重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对各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170人、提起公诉895人。
1.深化平安长宁建设。筑牢城区安全底线,依法严惩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5件。对黑恶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开展信息网络领域专项整治,办理涉黄平台组织淫秽表演、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30件30人、利用网络开设赌场案件25件58人。从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以及为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行为,批准逮捕76人,起诉114人,妥善办理公安部督办的"境外诈骗十大金主"陈某某等51人特大诈骗案,全力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理虚构投资项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老案件12件,2起案例获评上海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优秀案(事)例。完善监检协作机制,决定逮捕电气通讯系职务犯罪案件6件6人,提起公诉4件4人,追诉单位犯罪4件,努力在反腐败斗争中更好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2.畅通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紧扣党的二十大、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等时间节点,成立维稳安保工作专班,全年接待群众来访121人次,电话、网络等线上答复153次,信访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3个月内办理进展答复率均为100%。加强涉检信访矛盾排查化解,梳理重点信访4件,对12件首次申诉信访案件全部落实院领导包案,已办结10件。全面推开信访接待场所简易公开听证,当场化解19件。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辟律师"绿色通道",快速办理8件律师控告阻权案,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暖心稳心作用,为73名困难群众提供司法救助81.2万余元。
3.融合推进未成年人"六大保护"。激活长三角区域未检工作协作机制,成功办理首例跨省民事支持起诉撤销监护资格案件。牵头构建全市首个检察、政府、社会一体化分类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体系,制发的全市首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建议书》获区法院采纳,有效促进"依法带娃"。深化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与区委网信办共同发布《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联合倡议》,与虹桥街道共同发布全国首个《未成年人潜在风险识别清单》,实现强制报告线索移送和检察监督的无缝衔接。依托互联网赋能保护手段创新,上线"宁萌护未"未成年人检察服务中心小程序。深耕"未检+公益诉讼"实践,督促相关平台、出版社下架或召回质量不合格的少儿图书,联合区公安分局开展未成年人入住电竞酒店专项整治。全年开展法治副校长活动68次,将托育机构、幼儿园纳入同等保护,覆盖1.6万余人次。
4.强化疫情防控法治保障。拓展远程提审、远程开庭、互联网阅卷等"云"办案模式,严厉惩治"舱闹"、方舱招工诈骗、伪造通行证等涉疫犯罪,有力维护疫情期间良好社会秩序。加强特殊时期办案指引,提前介入6起哄抬物价案件,同步制定疫情期间非法经营行为犯罪标准及证据指引。出台检察护企行动方案,联合公共交通企业、保安公司等开展安全专项调研,与区民营企业及相关行政单位线上座谈复工复产热点法律问题,助力辖区企业健康发展。组织干警第一时间就地转岗,全院干警下沉社区参与志愿服务1100余人次,驰援机场和区疾控中心20人。
二、围绕中心工作,服务保障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与区委决策部署同频共振,对标长宁"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能动履职落实落细各项检察服务保障举措,为长宁经济社会发展与基层治理全局贡献检察力量。
1.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动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出台《服务保障长宁区推进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任务分工方案》,稳步推进16项举措。在虹桥临空经济园区设立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工作联络站,为企业自主创新、资源融汇交流提供强力保障。办理诈骗电商平台推广佣金、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等新类型案件6件。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与区委宣传部签署《加强版权保护协作备忘录》,制定侵犯著作权案件类型化审查规范指引,落实知识产权权利人实质性参与刑事诉讼机制,推动检察环节合理赔偿。扎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监督清理涉税"挂案"19件,将6家企业依法纳入合规轨道,以企业守规助推行业合规治理取得成效。
2.维护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坚定不移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对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批准逮捕6件6人、提起公诉55件146人,涉案金额1.45亿余元,办理涉案价税2亿余元的虚开发票案,有效维护国家税收管理秩序。围绕"抓金主、铲窝点、打平台、断资金"目标,查办一非法荐股并借代售保险牟利3.3亿余元的新型非法经营案,对中延集团大型字画拍卖平台投资诈骗案52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完善对洗钱上游犯罪案件同步审查、"一案双查"机制,批准逮捕5件6人、提起公诉35件4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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