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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一季度工作落实情况-17篇(第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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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抓"创新",深化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一是开展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动态调整,争取市级财政100万,在含山县、博望区打造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指导并总结2个示范先行区建设中涉及林业保护发展社会监督新模式、林业产业"三产融合"新思路等创新点经验。二是持续对标沪苏浙,陪同领导赴南京市绿化园林局(林业局)、杭州市林业水利局等地考察学习,就长三角一体化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共建共享、石臼湖自然保护区共管共治、跨省森林步道体系建设等工作进行深入探讨交流。三是启动宁马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2.0版,组织召开宁马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治协调会,将原先的"联防联控"升级为"联管联建"。

(三)抓"基础",提高服务保障水平。一是巩固"三单两函一通报"机制(即:制定林长工作履职清单、森林资源清单和林长制问题清单,派发工作提示函和问题督办函,坚持定期"1+N"通报调度)。目前下发11条林长督办单,督促县区按期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等工作。二是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2023年1号总林长令,要求各级林长扛起森林防灭火政治责任。三是做好全国生态护林员信息管理系统与安徽省林长制综合管理平台日常运维,每月对全市护林员上线率进行日常监管与调度。1季度林长巡林10128人次,护林员巡林31498人次,巡林数据在全省排名靠前,并获得省林业局通报表扬。四是推广全国林业草原综合统计管理系统,加大对县区集体林权、国有林场、乡镇林业站、生态护林员等信息录入审核把关。五是草拟《全市林业管理工作情况报告》《2023年XX市林长制改革工作要点》《"林长能力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等各类总结材料近20个。

(四)抓"氛围",加强林长制改革信息宣传。一是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林长制改革宣传工作的通知》,明确全年宣传重点和任务。二是编发8期《XX市林长制工作简报》,发布《XX:林长制让荒山变"金山"》《劳模易后长:40载绿化荒山老者的赤子之心》等案例专刊,弘扬先进典型。三是用好宣传载体。一季度以来,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广播电视、报刊专版等多种载体,围绕"长江生态廊道建设、政策性森林保险、森林防火、春季植树造林、"林长制"宣传进校园"等重点工作进行宣传,撰写林业信息130条。其中《中国绿色时报》、国家林草局官网、学习强国等国家级媒体采用信息20条,安徽省林业局官网、安徽日报、安徽经济报等省级媒体采用信息33条,《XX日报》、市林业局官网等市级媒体采用信息80条。四是总结提炼林业信息,目前上报省林业局政务信息25条,已完成全年考核任务的40%。

存在的问题

一是各县区基层林长制股负责人大规模调整、变动较大,普遍存在专业知识匮乏、业务不熟悉、工作进度缓慢现象。

二是个别县区对全国生态护林员信息管理系统上线率指标考核重视不够,疏于调度,拉低了全市平均水平。

三是部分县区不认真执行"一林五簿"制度,林长履职、护林员巡护纪实簿存在未及时填写的现象。

市财政局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

2023年一季度,XX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以"开局即决战,起步即冲刺"的积极态度,全面助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积极筹措财政收入,稳住经济大盘。一季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22亿元,比上年同比增长7%,完成了绍兴市下达给我市的目标任务;已盘活存量资产约40亿元。一季度,财政已安排各项支出78.8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1.7%,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23亿元,基金支出45.58亿元。

二是全力偿还隐性债务,化解经济领域风险。根据新的三年化债计划,2023年需要化解45亿元政府隐性债务。一季度我们通过和相关国企之间的资金周转,共化解隐性债务19.4亿元,化债率43.11%,超额完成了序时任务。

三是全面保障支出,助力营商环境优化。一季度,我们在保障正常支出的同时,安排约6亿元政策兑现资金,兑现率93%左右,超额完成了一季度兑现50%以上的目标任务。

四是积极争取专项债,加强财政要素保障。至一季度,我市已储备专项债项目99.8亿元,本年已批复专项债限额22.61亿元,已发行专项债4.8亿元,拟发行约6亿元(以续发项目为主)。

县民政局2023年第一季度重点工作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一)基本民生保障坚定坚实。一是及时拨付各类保障资金。今年以来,全县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4.66万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6071.07万元;保障特困供养对象5214人,累计发放特困供养资金1127.67万元;保障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767人,累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补贴和孤儿监护人补贴267.48万元;保障困难残疾人1.5万人,累计发放两残补贴730.49万元。实现了"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有力保障了全县各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二是发挥临时救助救急解难作用。加大对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力度,今年以来,共发起临时救助165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35.38万元,并为镇级拨付45.13万元临时救助备用金,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二)基层社会治理善为善治。一是城乡社区治理进一步加强。制定出台《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工作措施》文件,认真组织各镇(开发区)开展规范清理村级组织和工作机制挂牌工作行动,近期将完成。二是社会组织等基层治理力量发展壮大。目前全县登记在册326家社会组织,其中社会团体86家,社会服务机构(民非)240家。加快推进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及社区社会组织观察点和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按照《安徽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要求,基于XX县太平社区社会组织观察点、XX县隍庙社区社会组织观察点作为培育对象和XX县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做好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工作,年底将完成工作任务。三是夯实信访工作基础,及时化解矛盾。始终坚持信访维稳工作"一把手"责任制,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各股室(单位)负责人为信访维稳工作第一责任人,压实责任。加强对困难群众的走访和关爱,加强对重点人员稳控,做到对重点信访人员问题摸得清、情况了解明,严防重大不稳定事件发生,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信访35件,均已按时办结,切实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三)基本社会服务提质提效。一是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构建。形成以《XX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养老服务"十四五"规划为支撑的养老服务制度框架体系,保障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持续优化。已建成养老床位7760张,其中护理型床位5820张,护理型床位占比达75%。实施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今年计划完成1474户居家适老化改造。积极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工作。2023年我县谋划建成老年食堂(助餐点)37个,目前已完成选址,已建成城市老年助餐点3个,农村老年助餐点2个,其他正在推进建设,拟于5月份投入使用。二是未成年人保护格局初步形成。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协调发挥XX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职责,目前全县共设有20名镇(开发区)儿童督导员,316名村(居)儿童主任,每季度核实困境儿童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向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报告,扩大社会多元参与,推动形成党政主导、家庭尽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三是殡葬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大力推行"惠民殡葬、和谐殡葬",今年以来共火化2630具遗体。同时为减轻困难丧属负担,做好殡葬惠民政策的落实,依据《XX县城乡困难群众殡葬救助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对特困群体家属死亡后的遗体接运、冷藏存放、火化等费用给予减免,今年以来共减免1064人765230元。四是特殊群体关爱服务不断深化。今年来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4人次,其中站内救助18人,站外救助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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