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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2022年法律援助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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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2022年法律援助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根据安排,现将×县司法局2022年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提前谋划,扎实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任务数。一是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提前量"。为扎实做好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律师值班工作,避免出现律师不接受指派、不愿意参加值班工作,在提前征求县域律所意见后,印发《×县2022年法律援助案件指派流转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值班提供法律帮助的通知》,与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做好对接,为2022年进一步开展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律师值班工作做好提前准备。二是加速完成法律援助"任务关"。积极推进实施2022年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加速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突出绩效监管,截止目前,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0件(48件民事,62件刑事),完成率达100%,办结案件114件,结案率达103.6%,律师办案占比99%,诉讼案件占比99%。三是严把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关"。加强规范法院、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管理,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值班提供法律帮助的通知》,努力为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精准的法律服务,提高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共办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案件222件。

二、改进作风,积极实现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新突破。一是提升法律援助案例"质量关"。2022年,指派律师事务所的部分执业律师对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梳理,每人选择一件典型性、代表性的案件进行撰写案例,共上报案例8篇。二是严抓法律援助案卷"质量关"。组织股室工作人员对2022年上报的法律援助案卷进行检查,先行查错,对照目录要求,逐页查看,缺项漏项要求补齐,并适时对律所开展上门服务2次,指导律所整理法律援助案卷18件,提升案卷质量。三是打通法律援助"经费关"。在项目支出中设立法律援助经费明细科目,做到账目清楚,管理规范,使用合法,不挪用占用,确保经费使用规范,2022年共需完成投资总额12.1万元,目前,已投资到位12.1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0%,法律援助支出14.89万元,占已投入资金的123.05%。其中:办案补贴14.52万元,宣传、培训等支出0.37万元,办案补贴占经费支出的97.52%。

三、服务民生,强化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新担当。一是创新法律援助"宣传关"。加大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利用微信公众号、朋友圈转发法律援助小视频、典型案例,开展法律援助一季度一主题,一季度一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00余份,现场法律咨询220人次,现场宣传惠及农民工160人次。二是做好法律援助上门"服务关"。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与县检察院村民姜某某家中,为老人提供上门办理法律援助服务,当天受理、当天指派、当天递交民事起诉状。三是做好法援宣传"信息关"。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信息撰写工作,完善信息数量化考核机制,加大信息的撰写力度,共报送信息74篇,被采用8篇。

二、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或有关意见建议

法律援助案卷质量有待提高。虽然要求律师对照×局下发的法律援助案卷目录进行整理,但由于律师公益服务意识不高,多数法律援助案卷填写内容敷衍,书写字迹潦草,案卷整理不规范,导致案卷优秀率占比不高。

法律援助宣传力度还不够。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度有待提升,少数乡镇存在部分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体因不知晓法律援助而没有从中得到帮助的情况,法律援助宣传面覆盖有待拓宽,法律援助普惠率有待提升。

三、2023年工作安排

1.完成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目标任务。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实施2023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按照序时进度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任务数,高质量完成全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目标任务,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惠及更多困难群众。

2.规范法律援助经费管理。设立法律援助经费专项栏目,规范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确保专款专用,用好用足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经费,确保经费投入和支出完成率均达到100%。

3.严格法律援助业务经费支出。严格法律援助业务经费支出项目和范围,严格按标准发放办案补贴,切实提高办案经费在法律援助经费支出总额中的比例,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对经费使用实行动态监控,建立经费使用监督检查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

4.全面推行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加强规范法院、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管理,完善值班律师工作机制,明确值班律师值班时间、补贴标准,发挥好值班律师公益性咨询、援助功能,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有效法律帮助。

5.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扎实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继续保持诉讼类、律师事务所律师办案和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合理比重。落实刑事法律援助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协作机制,常态化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加强刑事法援案件办件量和推动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6.严抓法律援助案卷质量。严格把关法律援助案卷质量,降低非诉案件占比,对照市局下发的案卷目录,逐一查找,及时纠正案件承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提交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初审,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将退还承办人员,直至提交的法律援助案件合格,案卷合格后批准领取补贴。

7.提升法律援助信息质量。完善信息数量化考核机制,加大信息的撰写力度,激发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撰写信息的积极性,加大对法律援助惠民生、基层话民生等专题信息的撰写,提升法律援助信息质量。

8.提升法律援助案例质量。完善法律援助案例入选司法部的奖励机制,激发律师撰写的积极性,催促承办律师撰写案例,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案例的质量,展现法律援助的工作水平。

9.继续加强与县检察院、县法院的沟通协作。做好与县法院、县检察院的沟通协作,充分利用刑事法律援助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与县检察院、县法院的沟通交流,力争将更多速裁程序的案件转为简易程序进行办理,共同完成法律援助任务数。

10.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坚持将法律援助宣传工作融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过程中,注重在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服务、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中宣传法律援助,以合力推进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创新,发挥职能优势,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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