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与实战化运行情况的汇报1
关于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与实战化运行情况的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近年来,我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按照中央政法委关于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的部署要求,以县级综治中心建设为重点,全力推进场所设置、部门入驻、运行机制、督办落实、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的规范化。截至目前,我县综治中心已全面建成并实现实体化运行,矛盾纠纷化解率持续保持在98%以上,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显著提升。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高位推动,筑牢规范化建设根基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位统筹推进。县委、县政府将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列为"一把手工程",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综治中心建设工作。县委政法委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作用,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深化矛盾纠纷化解"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等制度文件,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各乡镇(街道)同步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统一场所设置,打造标准化阵地。坚持"便民、集约、实用"原则,选址交通便利、群众集中的县城核心区域,建成总面积2000余平方米的县级综治中心。严格落实挂牌标识统一要求,统一规范命名为"〔*〕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按照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路线图",科学设置引导受理区、多元化解区、指挥调度区三大核心功能区域。引导受理区设立统一接待群众的"导引台",实现群众诉求"一站式"全量受理;多元化解区设置劳动争议、婚姻家庭、医疗纠纷、房地产物业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室,配套心理咨询室、法律援助室等功能空间;指挥调度区配备智能监控设备、远程调解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等信息化设施。全县14个乡镇(街道)综治中心有机融合法庭、司法所资源,187个村(社区)综治中心配齐专兼职人员,织就无缝"15分钟服务圈"。
(三)健全制度体系,规范运行管理。出台《乡镇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引》,细化完善协调调度、研判预警、纠纷调处、应急处置、值班值守、网格管理等12项标准化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每日事项登记、每周例会复盘、每月形势研判工作机制,定期汇总分析全县矛盾纠纷、安全隐患、社会治安态势。统一规范制度上墙、流程公示、岗位标识、公开公示内容,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二、坚持多元集成,构建"一站式"解纷平台
(一)统筹多中心合一,实现功能集成。我县综治中心有机整合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诉讼服务中心、检察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信访接待中心等有关功能。在县级综治中心内,信访接待、诉讼服务等"六中心"整体入驻,拓展司法公证、劳动保障维权、12345热线等高频事项部门及专业调委会常驻。通过物理空间的集中整合,实现了矛盾纠纷化解从"多头跑"向"一站结"的根本性转变。
(二)创新入驻模式,汇聚解纷合力。坚持"常驻+轮驻+随驻"一体化入驻模式。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信访等7个部门工作人员常驻,常驻部门入驻率达100%;人社、住建、卫健、教育、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矛盾问题较多领域的行政主管部门轮驻;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心理服务组织等针对征地权属、劳资纠纷、医患矛盾等复杂问题按需随驻。目前,中心常驻工作人员103名,338名工单"首接员"随时响应。通过"常驻+轮驻+随驻"机制,将平安建设、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力量拧成一股绳,有效破解了过去基层矛盾调处部门分散、权责交叉、效率不高的治理难题。
(三)建强调解队伍,提升专业水平。坚持专群结合、多元联动,组建由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乡贤能人、法律明白人、行业专家构成的县级调解专家库,培育特色调解品牌。全县组建数十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推行"行业部门+律师"联调模式。积极发挥"银发力量",推荐、返聘经验丰富的退休法官、退休警官参与综治中心调解工作。目前,全县已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心理疏导"四位一体的多元化解矩阵,做到小事当场调、难事联合调、复杂事项专班调。
三、坚持闭环管理,健全高效化运行机制
(一)建立全链条受理分流机制。建立健全"排查-登记-分流-化解-回访"工作机制。通过综治中心综合受理窗口,"一站式"全量受理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化解等各类诉求,依法受理后向群众发放受理告知单。按照矛盾纠纷难易程度分类流转:简单问题由中心工作人员直接处理;专业问题引入驻站律师、民警等力量协同解决;复杂问题启动多部门会商机制;重大隐患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请求支援。严格规范"统一登记、分流交办、处置反馈、回访评价"流转程序,建立健全与入驻部门业务协同对接机制,由综治中心以派单模式将受理的诉求分类导入相应办理程序。
(二)创新多元调处化解机制。围绕"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好"目标,充分发挥综治中心实战功能,系统激活调解优先、分层递进、司法兜底的多元解纷实战能力。创新搭建"网格前哨岗-村社联防点-镇街主阵地-县级终点站"四级联合调处平台。在调解过程中,充分运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法律监督等法律手段,在法治轨道上实现定分止争。推行"汇研交办督结评"七步闭环处置流程,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今年以来,通过"排查-研判-交办-督办-回访"全链条闭环运行,90%以上的矛盾纠纷化解在乡村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完善督办落实和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台账管理、清单推进、全程督办、回访核验、考核问责的全链条落实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到"一案一码",全程可查询、可追溯,让人民群众随时了解受理、办理进展。对已化解的矛盾纠纷定期开展回访,确保案结事了、事心双解。将综治中心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压实各方责任,确保每一项群众诉求都有人办、依法办。
四、坚持预防为主,强化社会治安风险防控
(一)完善风险排查预警机制。坚持"预防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建立"三查联动"机制,将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依托网格化管理体系,全县划分基础网格,每个网格配备网格员,实现"人在格中走、事在格中办"。网格员作为重点人群管理服务的"第一触角"和"信息前哨",按照风险等级对包联的重点人员实行定期走访,深入了解其思想动态、生活状况、实际困难及诉求。严格落实每月定期研判机制,针对排查出的影响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建立并动态更新高风险重点人员管控库。
(二)加强重点人员服务管理。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做好问题青少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三失一偏"人员、吸毒人员、安置帮教人员等重点群体的跟踪帮扶、服务管理管控。对精神障碍患者落实"四包一"责任制;司法所强化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帮教人员管控,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及村网格员共同发力,每日掌握重点人员动态,确保稳定。接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专项行动。
(三)深化群防群治和网格化管理。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行"网格+民生服务"线上线下联系群众渠道,主动收集、及时回应、协助解决群众诉求。组建警民联动的群防群治队伍,实行力量下沉社区网格。完善治安联防、矛盾调解、信息搜集等功能,确保风险隐患和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发现、介入、调处。目前,全县已构建起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联动矩阵,通过前端排查、中端化解、末端管控,切实将各类矛盾纠纷和治安隐患就地化解。
五、坚持科技赋能,推进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一)建设统一信息平台。依托全省统一的矛盾纠纷化解信息平台,实现县、乡、村三级纵向贯通。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综治信息网络体系。统一规范中心指挥大厅、视频会议室等场所的硬件配置与功能设置,实现指挥调度、视频会议、信息处理等功能有机整合。整合接入"雪亮工程"视频监控、综治网格化管理系统、12345热线平台等多源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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