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关于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自评综合汇报
县人民法院关于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自评综合汇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我院党组高度重视此次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将其作为对法院政治建设、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的一次全面"政治复检"和深度"把脉问诊"。院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的迎接"回头看"工作专班,制定迎接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全面开展自查自评。现将巡察整改整体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汇报如下。
一、整改整体情况:以"四责协同"为牵引,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
县委巡察反馈意见以来,我院党组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党组统揽、班子带头、部门联动、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围绕"改、建、治"三个维度精准发力,推动巡察整改从"集中攻坚"向"长效治理"深化。
(一)扛牢党组主体责任,把准整改"方向盘"
院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将巡察整改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治部,统筹协调推进各项整改任务。二是坚持高位推动。先后召开党组会次、整改工作推进会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次,逐条研究反馈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逐件明确整改时限。党组书记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个,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领办问题个,做到"问题不认领不放过、措施不具体不放过、责任不明确不放过"。三是完善制度机制。建立整改台账动态更新机制,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销号式落实",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定期"回头看",巩固成效,防止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制定阶段性计划,紧盯不放、一抓到底。
(二)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种好整改"责任田"
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把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一是对照巡察反馈的个方面项突出问题条具体表现,逐项分解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二是班子成员带头对照检查,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落细落小、实事求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深刻剖析。三是落实院庭长带头办案和监督职责,将整改要求融入日常审判管理,院庭长办案数量有明显提升,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强化审判执行主责主业,打好整改"组合拳"
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履行审判执行职能紧密结合,以整改促质效、以整改促公正。一是提升审判质效。完善《审判质效管理办法》等制度项,强化审判工作精细化管理,用好临期案件周通报、长期未结案件周督办等措施,审限内结案率稳步提升。充分运用法答网、人民法院案例库,深化库网融合建设,统一法律适用,提升裁判文书说理水平。二是攻坚执行难题。制定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实行执行案款专人监管,规范案款发放审批流程,确保执行案款按期及时准确发放。开展"终本清仓"执行专项行动,对终本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强化强制执行措施的使用,严厉打击拒执犯罪,杜绝"纸上执行""数字结案"。三是优化诉讼服务。坚持"如我在诉"理念,做实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站服务",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推进诉讼服务与多元解纷深度融合,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四)注重建章立制标本兼治,筑牢整改"防火墙"
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从制度机制层面查找原因、堵塞漏洞。一是全面梳理制度建设情况。重点排查权力运行、内部管理、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制度漏洞,废、改、立并举,新建及修订完善规章制度项,涵盖审判管理、队伍建设、司法作风、财务管理等领域,着力构建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二是强化制度执行刚性。将制度执行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推动制度刚性运行、落地见效。三是深化成果转化运用。坚持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队伍建设,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刀刃向内"为自觉,正视整改薄弱环节
在肯定整改成效的同时,院党组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清醒认识到巡察整改工作与县委要求、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整改责任传导存在"温差",个别部门重视程度不够
一是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部分部门负责人对巡察整改的政治性、严肃性认识不够深刻,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个别干警认为巡察整改是院领导和政治部的事,参与度不高、主动性不强。二是统筹抓总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协调推进跨部门整改任务时,统筹力度有待加强,个别整改任务存在"牵头部门单打独斗、配合部门被动应付"的情况。三是跟踪问效不够及时。对整改任务的日常调度和督促检查还不够经常,个别整改事项存在"前紧后松"的现象,整改工作推进的均衡性有待提升。
(二)部分问题整改"浅表化",深层次问题破解不够彻底
一是部分问题整改不够深入。个别反馈问题的整改停留在"就事论事"层面,举一反三不够、根源剖析不深,一些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障碍尚未根本破解。二是成果转化运用不够充分。部分整改成果的巩固运用还不到位,整改措施转化为常态化工作机制的力度不够,存在问题"改了又犯"的潜在风险。三是"回头看"自查力度不够。院党组虽然建立了整改台账动态更新机制,但在实际执行中,定期"回头看"的频次和深度还有欠缺,对已整改问题的反弹回潮风险排查不够及时。
(三)审判质效提升仍有空间,司法为民实效有待增强
一是审判质效指标仍有短板。个别案件审理周期偏长,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裁判文书说理不充分、法律适用不统一等问题仍未完全杜绝,司法质效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二是执行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执行案款管理机制虽已建立,但在执行实践中仍有个别环节不够规范,终本案件管理精细化程度不够高,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还有提升空间。三是多元解纷机制效能发挥不够充分。诉前调解、诉调对接等工作与相关部门联动不够紧密,部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的效果不够理想,"案多人少"矛盾仍然比较突出。
(四)队伍建设与纪律作风仍需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尚需完善
一是党建与业务融合深度不够。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的融合还停留在"物理叠加"层面,尚未实现"化学反应",以党建引领审判执行工作的成效还不够明显。二是干警规矩意识仍需强化。个别干警的纪律规矩意识还不够牢固,司法作风建设仍需久久为功,对"12368"投诉问题的分析研判还不够精准。三是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有待加强。虽然新建修订了一批制度,但部分制度的执行还不够到位,制度的权威性和约束力还需要进一步强化,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效果还不够明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以"常治长效"为目标,持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
院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回头看"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持续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常态长效。
(一)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构建全链条责任落实体系
一是进一步强化"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书记继续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定期听取整改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举措,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二是进一步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将分管领域整改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年考评"机制,确保整改责任一贯到底。三是进一步强化整改工作统筹。充实整改工作专班力量,完善跨部门整改任务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党组统揽、专班统筹、部门落实、全员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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