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推进 务工人员有序返岗的工作方案
县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推进务工人员有序返岗的工作方案
当前,全国各地各类企业正在陆续复工复产,春节过后,大量的返乡务工人员也将陆续返岗。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发展的要求,把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就业作为当前重要的工作任务抓紧抓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始终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把稳就业作为当前推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切实推进返乡务工人员有序返岗。
二、工作措施
(一)有序推进县内务工人员返岗。乡(镇、社区)、村(居委会),在设置疫情防控卡点时,在有效控制人员流动的同时,不得搞"一刀切",一律不得进出,确保务工人员正常返岗上岗。对在县域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只要不属于疫情防控"五类"人员的,由用人单位出具工作证明后,在常驻地村(居委会)办理"通行证",并做好防疫宣传和进出体温检测,工作人员应主动配合。
(二)积极帮助县外务工人员有序返岗。通过电话、微信、QQ、广播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积极引导县外省内和省外务工人员通过国家人力资源部、各省市人力资源部门等官方网站查看企业开工复工情况,或通过电话等方式加强与原用工企业对接,在确定开工时间后,再行返岗,避免出现盲目出行。需返岗的外出务工人员填写《XX县村(居)民外出务工申请表》一式二份,乡镇保存一份,申请人一份,经村(居委会)、乡(镇、社区)卫生院、乡(镇、社区)审核后,疫情防控卡点凭申请表放行。
(三)鼓励返乡务工人员就地创业就业。采取灵活多样方式加大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对有意愿就近就业创业的返乡人员,主动开展创业指导,选择适当时机开展创业培训。对已经创业的,帮助指导完善相关手续,符合条件的,优先落实"一次性创业奖励"和"场租补贴";对创业资金困难的,可向人社部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帮助创业,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可申请小微企业补助资金。
三、工作要求
(一)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返乡人员就业创业工作,乡(镇、社区)要明确专门的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扎实抓好"稳就业"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
(二)各疫情防控卡点要严格落实县疫情指挥部要求,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原则,扎实开展联防联控,对辖区内常驻返乡务工人员,有返岗需求的,及时审核,及时放行,确保务工人员按时返岗就业。
(三)乡(镇、社区)要及时做好返岗人员信息登记,从2月15日起,每天上午12点前,将前一天务工人员返岗情况报县疫情指挥部和县人社局就业部门。
县人社局就业部门联系人:XX,电话:13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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