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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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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系列安排部署,根据《XX县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方案》和《XX县预青专项组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教育局开展202X年XX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县教育系统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XXX?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

成?员:各镇(街道)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校长,教育局各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专班,办公室在政策法规安全股,XXX任办公室主任,冯XXXXX为成员,负责具体工作事务。

三、目标任务

(一)202X年7月30日前。健全教育系统统一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组织领导体系、统筹协调体系、工作制度体系、考核评价体系,初步建立全县教育系统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机制,摸清全县未成年人基数及分布情况,为开展专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202X年7月至年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为契机,聚焦重点群体,建立未成年人全面保护工作体系,未成年人保护各项工作措施全面铺开,重点难点问题得到初步解决。

(三)2022年。系统梳理总结未成年人保护各项制度机制成效,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探索和完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工作原则

(一)加强统筹、协同高效。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家庭尽责、部门协同、全民关爱的总体工作思路,压紧压实家庭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切实发挥业务条线优势,做到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联动配合、共同发力,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协同联动的工作局面,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依法依规、尊重规律。尊重未成年人成长规律特点,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开展工作。在法律框架内,探索形式多样、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的方式方法开展工作。

(三)聚焦重点、分类施策。严格按照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思路,因地制宜、因事而定、分门别类、分类施策,不搞"一刀切""齐步走",积极稳妥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

(四)宣传引导、全员参与。积极宣传广泛动员,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学校和社会的知晓率,切实提高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

五、工作内容

(一)"1+3"组织领导成立一个工作专班:建立教育系统未成年人专项工作专班。建立三项制度:一是制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制度,二是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救助帮扶制度;三是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督导考核制度。

(二)"3+1"监测预警

1.联动摸排工作机制。摸清在校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残儿童、疑似辍学生、服刑在戒人员子女、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等特殊未成年人底数和生存现状,分类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建立完善个人档案。上下互动、同级共享,实现未成年人信息收集、研判、调度、运用一体化,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切实增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牵头股室:业务股、学前教育股、政策法规安全股;责任单位: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2.动态监测工作机制。不折不扣执行"强制报告制度",建立多渠道发现报告机制,发现未成年人敏感信息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理。在工作、生活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面临无人监护照护以及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司法等有关部门报告。(牵头股室:政策法规安全股;责任单位: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3.信息预警工作机制。在学校建立监测哨点,在每个哨点设置未成年人健康监测管理员并作为第一报告人,提高早期监测时效性、敏感性、精准性。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建立未成年人保护信息实时通报制度,及时通报未成年人监护失职案件,共享未成年人相关信息,协同做好生活、医疗、教育等救助和司法援助。(牵头股室:青少年活动中心、政策法规安全股;责任单位: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4.分级分类保护制度。根据民政部部门未成年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个等级分级信息开展"平安关爱"行动。对蓝色等级未成年人平时进行随访、关注;对黄色等级未成年人每月进行走访,了解其生活、健康状况;对橙色等级未成年人安排人员"一对一"结对帮扶,按周开展走访;对红色等级未成年人立即实施必要的心理干预、生活救助和按《遵义市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送读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工作暂行办法(试行)》进行转学安置等救助保护措施,必要时联系相关部门依法采取行政和司法手段。(牵头股室:青少年活动中心、业务股、学前教育股、政策法规安全股;责任单位: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三)聚焦"四项"重点

1.建立健全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关爱保护工作机制。组建在校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关爱保护机制,着力抓好在校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关爱救助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在校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监测预防、风险评估、强制报告、监护保护、救助保障、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开展好"阳光儿童之家"相关工作。(牵头股室:业务股;责任单位: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2.建立健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建立完善线上线下法治教育平台,传递法治正能量,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好氛围。组织学生开展"法治实训"教学实践活动,积极开展临界预防和超前预防。积极尝试开展"亲职教育""家长课堂",强化家长监护责任和能力,对其不利于未成年人的行为给予事前干预。(牵头股室:政策法规安全股、业务股、学前教育股、人事股;责任单位: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3.建立健全未成年受害人特殊保护工作机制。与司法、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形成合力,积极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综合救助,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身心康复、复学就业等多元综合救助。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促进校园安全建设。建立校园性侵害未成年人预防、发现、报告、处置、惩治机制,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和日常排查,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知识和自护能力教育等措施,在全县开展校园性侵害问题的集中整治工作。根据《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严格执行强制报告制度,并开展入职审查。(牵头股室:党建办、政策法规安全股、业务股、学前教育股、人事股;责任单位: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4.建立健全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将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八五"普法重点内容,深入贯彻落实《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进落实学校法治教育经费、师资、课时和教材。进一步规范法治副校长普法工作机制,实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备全覆盖,定期有针对性地向中小学生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及被害案件发生。(牵头股室:政策法规安全股、计划基建财务股;责任单位: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四)筑牢"五道"防线

1.全面构筑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配合民政部门开展"五好家庭"评选表彰、"最美家庭"寻找揭晓、"幸福家"家庭家教家风宣传教育、家庭教育"七进"等未成年人保护系列主题活动,传递家庭教育科学方法,增强监护人保护未成年人能力,促进发挥家庭主体作用。将预防性侵未成年人列入家庭保护的重要内容,加强受侵害未成年人的家庭关爱。加大受侵害未成年人的家庭辅导、心理干预关爱服务及针对性家庭教育指导等服务,传授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技能,培养未成年人面对意外事故的心理承受能力和紧急应变能力。(牵头股室:业务股、青少年活动中心;责任单位: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2、全面构筑未成年人学校保护防线。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建设,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用好学校社团活动,持续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研学活动"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对未成年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做好心理健康辅导。建立班级网格化管理机制,健全学校舆情监测报告和问题矛盾化解机制,防止学生意外事件、被侵害事件发生。坚决制止校园内的商业化行为,深入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牵头股室:业务股、学前教育股、青少年活动中心、政策法规安全股;责任单位: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3.全面构筑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防线。完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监管体制,提升全方位多维度综合治网能力。倡导实名上网,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开展预防网络沉迷等专题教育活动。引导家长加强对孩子网络行为监管,及时发现、制止和矫正孩子网络沉迷和不当消费行为。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投诉举报机制,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宣传教育,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牵头股室:青少年活动中心、政策法规安全股;责任单位: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4.全面构筑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防线。大力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工作,压实在校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直接责任,将预防犯罪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强化学生法治教育、性安全常识教育、"防艾"教育和"两早"预防工作。注重依法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引导未成年学生遭遇逼婚、遭遇性侵时寻求司法保护。加强以案说法,及时纠正未成年学生不良学习生活习惯,预防在校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行为。(牵头股室:业务股、学前教育股、政策法规安全股;责任单位: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5.全面构筑未成年人社会综合防线。保护学生个人信息,全面关注学生群体,实施教育希望工程,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强化部门协作配合,进一步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有效开展联防、联控,全面构筑未成年人社会综合防线。(牵头股室:督导办、办公室、政策法规安全股;责任单位: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担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各学校、各股室要将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作为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全力推进平安建设的重要举措,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靠前指挥,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二)强化责任分工。各学校、各股室要切实担负起工作责任,根据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围绕各自责任内容,研究制定监测预警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对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时间表,形成合力,确保上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三)强化督促考核。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检查结果在教育系统内通报,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和平安校园建设考核。对工作不力导致出现重大失误、恶性事件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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