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工作方案-45篇(第51/58页)
《方案》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担当作为、求真务实,为加快建设体现新发展理念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贡献纪检监察力量。
《方案》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方式,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要通过纪委常委会专题解读学、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学、党支部集体研讨深入学等方式开展专题学习,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要通过领导下沉讲、专题党课讲、邀请专家讲等方式,增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深度理解。要通过开设专题专栏、广泛社会宣传等方式,全方位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要强化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在南充落地见效。要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坚持严的基调持续强化正风肃纪、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持续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
《方案》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出具体安排,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抓、带头学,主动深入基层开展宣讲,发挥好表率作用。要创新宣传形式,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总结推广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好经验好做法。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学习宣传二十大,从严治党强基层"活动,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调研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及早谋划明年工作,以实际行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落地落实。
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工作方案
为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公开透明
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并对其产生的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
1.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事前公开与权责清单调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等工作。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基本信息。编制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服务指南和流程图,明确政务服务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办理程序、工作时限等内容。编制并公开行政检查流程图,明确行政检查事项、检查主体、检查对象、检查程序等内容。编制并公开行政处罚流程图,明确行政处罚事项、处罚程序等内容。
以上内容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机构职能变化情况在1个月内进行动态调整。
2.规范事中公示,做到行政执法过程公开。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必须主动出示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出具行政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政务服务窗口要按规定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等信息。
3.加强事后公示,实现行政执法结果公开。行政执法决定应当在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应当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公开行政执法决定的时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建立健全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机制。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行政执法严格规范
采取以文字记录为主、音像记录为辅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完善文字记录,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以行政执法文书为主要载体,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文件的形式,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文字记录,做到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严格执行有关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各类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范本的使用规范。
2.建立健全音像记录管理制度。研究制定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按要求配备执法记录设备,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实时音像记录。做好音像记录与文字记录的衔接,对文字记录能够全面有效记录执法行为的,可以不进行音像记录;对查封扣押财产等直接涉及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要推行全过程音像记录;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
3.严格记录归档,完善行政执法档案。执法部门应当自行政执法行为终结之日起30日内将行政执法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和音像记录资料,形成相应案卷。音像记录制作完成后,行政执法人员应在24小时内按要求将信息储存至本部门执法信息系统或者专用存储介质。连续工作、异地执法办案或者在偏远、交通不便地区执法办案,确实无法及时移交资料的,应当在返回单位后24小时内交存,不得自行保管。
4.发挥记录作用,提高行政执法实效。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对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的积极作用,善于通过统计分析记录资料信息,发现行政执法薄弱环节,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做到可实时调阅。
三、加大组织保障力度
1.加强组织领导。市局依法行政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相关组织实施领导工作。政策法规科具体承担指导协调、督促推动、情况交流等工作。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本部门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度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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